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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06210139328191/2023-1207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民勤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县级解读政策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3-07-12
成文日期: 2023-07-12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民勤县2023年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细则》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民勤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7-12 22:07 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政务信息工作,使信息工作能够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全县工作情况,切实为县委、县政府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推动工作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一)基础工作。领导重视、人员配备、建章立制、网络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二)政务信息报送。

(三)政务信息采用。上报信息被县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刊物采用的情况。通过县政府办公室上报省、市政府办公厅的信息被省、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刊物采用的情况

三、涉及范围

县政府组成部门、红沙岗管委会、城管局、招商局、地震局、生态环境局民勤分局、供销社、街道办共32个部门单位。

四、实施时间

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五、执行标准

(一)任务分值(70分)

考核单位每月报送1篇“经验做法类”信息,每季度报送一篇“问题建议类”信息,完成任务的每篇计17.5分,未完成的扣减相应分值;约稿信息计算在报送任务之内。

(二)采用分值(30分)

考核单位报送的信息,经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并推荐后被省、市信息刊物采用,按不同类型分别计分,总分30分。省级信息刊物采用1篇计10;市级信息刊物采用1篇计5分;上报信息被省、市删减后采用部分内容的,每篇计3分;上报信息通过政府办公室审核并推荐,但未被上级信息刊物采用的,每篇计2分。

(三)扣减分值

1.从网上抄袭、拼凑信息,存在文风不正弄虚作假问题,信息内容与实际工作严重不符,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生一起扣减5分。

2.政府办公室根据省、市要求或工作需要,通过约稿方式向各考核单位发出约稿通知,提出约稿内容、撰写要求和报送时限,未按要求报送约稿信息的,发生一起扣减5

六、注意事项

实行“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制度,各考核单位对发布信息负责,要杜绝意识形态错误。

相关阅读: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勤县2023年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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