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20621MB1558479B/2026-003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组配分类: | 证照分离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6-02-11 | |
| 成文日期: | 2026-02-11 | 有效性: | 有效 |
民勤县市场监管局强化食品经营许可监管,保障全县食品安全
信息来源:
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6-02-11 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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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近期,民勤县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强化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
一是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进一步明确有关要求,明确备案范围、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条件、备案材料、备案编号、备案信息公开以及备案变更注销失效等要求。
二是压缩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时限。将许可法定时限从原定的至多30个工作日压缩至至多10个工作日。对适用告知承诺的连锁食品经营企业申领新增直营门店许可时,许可部门可以在受理同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同时申请人提交材料合规,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结。
三是强化食品经营许可的注销等退出管理。对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食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依法依规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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