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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22013933184K/2025-105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组配分类: 养老机构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5-06-24
成文日期: 2025-06-24 有效性: 有效
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信息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6-24 16:43 浏览次数:


 

为全面保障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机构平稳运行,现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构建全员、全岗位、全过程的责任体系。自上而下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细化到每个岗位、每位员工,确保责任落实无死角。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全员参与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全方位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及演练,新入职员工需完成岗前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培训内容紧密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培训及考核记录规范存档,确保培训效果可追溯。

(三)安全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专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建立动态更新的风险清单及管控措施。开展日巡、周查、月检常态化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详细台账,严格按照 “排查 - 登记 - 报告 - 治理 - 验收 - 销号” 的闭环流程进行管理,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循消防法律法规,明确消防责任人和管理人职责。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确保灭火器、消火栓等设备完好有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制定科学合理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加强用电、用火、用气管理,杜绝违规操作。

(五)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范办理餐饮服务许可或备案。加强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全流程管控,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六)医疗卫生护理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药品采购、储存、使用和处置流程,严格落实医疗护理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防跌倒、坠床等意外防范措施,保障医疗设备安全运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七)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机构房屋建筑结构、电梯、锅炉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测与维护保养,确保符合安全标准。对老旧建筑及时进行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八)服务对象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失能、半失能、精神障碍、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制定完善的防走失、防意外伤害、防侵害、防自杀自残等具体措施,全方位保障服务对象安全。

(九)值班值守与巡查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巡查。值班人员需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异常情况,确保机构安全有序运行。

(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制度。制定涵盖火灾、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等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明确响应流程、人员分工、处置措施及信息报告程序。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演练或专项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十一)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确保安全设施设备投入、维护更新费用及安全培训、演练经费充足,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二、检查与督查机制

(一)机构自查作为安全管理的基础环节,由机构安全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日常巡查、周检、月检及重大节假日前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县社会福利中心检查承担8项职责,分别是:

业务指导:提供养老服务技术支持,规范服务流程。

监督管理:检查服务质量、设施安全及合规性,督促整改问题。

统筹规划:协助布局养老机构,整合资源避免浪费。

培训考核:组织人员技能培训,提升服务专业度。

评估评级:对服务质量进行量化评价,作为政策扶持依据。

纠纷调解:协调处理机构与老人家属的矛盾。

信息管理:汇总机构数据,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政策落实:宣传并协助执行养老服务相关政策。

每周对民营机构、每两周对公营机构、每月对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安全检查。联合第三方安全机构每季度开展应急演练、培训、宣讲、警示教育和安全检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县民政局督查。县民政局承担监管职责,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定期不定期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检查督查,至少每季度或重要节假日前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督查指导也可采用 “四不两直” 方式进行督查,确保督查工作真实有效。

)联合检查。每半年联合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或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三、检查方式与内容

查阅制度文件、记录台账,包括安全会议记录、培训演练记录等,全面了解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现场实地检查,重点查看消防设施、食堂操作间等关键区域的安全状况了解消控室工作人员能否正确操作,询问工作人员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流程掌握情况,检验培训效果抽查监控录像,核查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组织或观摩应急演练,评估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事故追责机制

(一)责任划分

岗位责任:护工、电工、厨师等负岗位责任。

直接责任:院长对机构整体安全管理负总责。

管理责任:社会福利中心主任、分管副主任、安全管理人员负管理责任。

领导责任: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负领导责任。

(二)机制保障

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统筹协调安全管理工作。

考核问责: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养老服务机构的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责任落实。

信息报送:建立完善的安全隐患、事故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

科技支撑:鼓励运用物联网、视频监控等技防手段,提升安全管理智能化水平。

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和媒体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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