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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06210139328191/2025-081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民勤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民政办函
文件编号: 民政办函〔2025〕7号 发文日期: 2025-02-20
成文日期: 2025-02-20 有效性: 有效
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县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民勤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04 17:27 浏览次数:

人民政府(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市属在各单位:

根据《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做好2025年全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政办2025〕1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掌握2020年以来我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人口发展状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调查将在乡镇(街道办)抽取一定数量的住户,调查对象为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实施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镇(街道办)、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2025年全1%人口抽样调查作协调小组(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统筹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

镇(街道办)要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统计局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应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经费保障

2025年全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办)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二)确保数据质量。县统计要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做好宣传引导。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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