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06210139328191/2025-092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民勤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民政发 |
文件编号: | 民政发〔2025〕25号 | 发文日期: | 2025-03-07 |
成文日期: | 2025-03-07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市属在民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润德同志任昌宁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会明同志任蔡旗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姜德斌同志任薛百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白映学同志任东坝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宋 亮同志任夹河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尚余同志任大滩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多荣同志任双茨科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曾令雄同志任泉山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雪峰同志任西渠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闫新兵同志任东湖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英己同志任收成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黄培科同志任南湖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蓝山同志任红砂岗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曾 燕同志任三雷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占生平同志任苏武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银文同志任蔡旗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生高同志任重兴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石 涛同志任重兴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俭天同志任东坝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付登庭同志任西渠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博文同志任东湖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海涛同志任南湖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润德同志大滩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王会明同志昌宁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姜德斌同志苏武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白映学同志三雷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宋 亮同志夹河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尚余同志薛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王多荣同志西渠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曾令雄同志薛百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雪峰同志收成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闫新兵同志双茨科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英己同志大滩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黄培科同志蔡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蓝山同志红砂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特此通知。
民勤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