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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06210139328191/2025-092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民勤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民政发
文件编号: 民政发〔2025〕25号 发文日期: 2025-03-07
成文日期: 2025-03-07 有效性: 有效
民勤县人民政府关于刘润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 民勤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29 15:33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市属在民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润德同志任昌宁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会明同志任蔡旗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姜德斌同志任薛百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白映学同志任东坝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亮同志任夹河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尚余同志任大滩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多荣同志任双茨科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曾令雄同志任泉山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雪峰同志任西渠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闫新兵同志任东湖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英己同志任收成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黄培科同志任南湖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蓝山同志任红砂岗镇综合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燕同志任三雷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占生平同志任苏武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银文同志任蔡旗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生高同志任重兴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涛同志任重兴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俭天同志任东坝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付登庭同志任西渠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博文同志任东湖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海涛同志任南湖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润德同志大滩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王会明同志昌宁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姜德斌同志苏武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白映学同志三雷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亮同志夹河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尚余同志薛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王多荣同志西渠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曾令雄同志薛百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雪峰同志收成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闫新兵同志双茨科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英己同志大滩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黄培科同志蔡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蓝山同志红砂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特此通知。

 

 

     民勤县人民政府

    20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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