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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22013933184K/2025-141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组配分类: 办事服务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5-12-18
成文日期: 2025-12-18 有效性: 有效
民勤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5-12-18 18:03 浏览次数:


 

服务事项办理程序

高龄津贴

1.补贴对象

具有民勤县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包括机关、企业退休工作人员、享受居民养老保险人员

2.补贴标准

8089周岁老人:每月不低于25元

9099周岁老人:每月不低于60元

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3.发放时间

每月10日前通过一卡通发放

4.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卡一卡通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部分社区要求

5.申请审核流程

按照自愿申请、村(社区)级受理、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办理。咨询电话:0935-4112935

)适老化改造补贴

1.补贴对象

常住民勤县,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

2. 补贴范围:以《民勤县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指导目录》为准。

3.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应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的30%,每户补贴总金额不超过2万元。

4.补贴流程: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共分为申请备案、购改申报、审核拨付三个流程。原则上通过“甘快办”(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线上申请;对于存在应用智能技术困难且家庭成员无法提供有效帮助的老年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必要协助。

联系电话:0935-5938220

)老年助餐服务

1.服务对象

面向6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助餐服务,其中优先满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以及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

2.补贴标准

一类:分散特困人员、监护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老人荣立个人一二等功的退役军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失独、重残4类对象,每餐补贴4元。

二类:经济困难老年人60周岁以上1—6级残疾军人享受两项补贴重度、困难、两项且有服务需求的困难残疾老人60周岁以上重点优抚对象4类老人,每餐补贴3元。

三类:享受低保待遇老人65周岁以上空巢(留守)老人60周岁以上残疾老人(不包括享受退休工资老人)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对象,每餐补贴2元。

3.申请流程

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交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等相关证明资料,由(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审核,确定服务方式和补贴标准就近助餐点就餐或享受送餐服务

咨询电话:0935-5938220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

养老服务补贴

补助对象:1.城乡低保对象中60周岁及以上失能(含失智)老年人;2.城乡特困对象中60周岁及以上失能(含失智)老年人;3.城乡低保、特困对象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4.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失能(含失智)老年人;5.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到1.5倍之间,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含失智)老年人。

补助标准:100元/人·月

补助程序:按个人申请、镇政府审核评估、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护理补贴:

补助对象:1.城乡低保对象中60周岁及以上失能(含失智)老年人;2.城乡特困对象中60周岁及以上失能(含失智)老年人;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失能(含失智)老年人;4.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到1.5倍之间,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含失智)老年人。

补助标准:100元/人·月

补助程序:按个人申请、镇政府审核评估、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护理服务。6.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35-5938220(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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