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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06210139328191/2025-127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民勤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县长解读政策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5-10-15
成文日期: 2025-10-15 有效性: 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解读
信息来源: 民勤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0-15 09:03 浏览次数:

一、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经20064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历经2018年修正,2022年修订,202311日起施行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共八章节八十一,从生产环节到加工、消费环节,强化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监管。

二、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12条内容,主要包括: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和标准制定。7条内容,主要包括: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获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并向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通报。接到通报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上报。

第三章  农产品产地。5条内容,主要包括: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制定农产品产地监测计划,加强农产品产地安全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肥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

第四章  农产品生产。9条内容,主要包括: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并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业投入品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五章  农产品销售。11条,主要内容包括: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应当及时采取管控措施,且不得销售。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立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农产品销售企业对其销售的农产品,应当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农产品的,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保证其销售的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

第六章  监督管理。17条,主要内容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协作机制,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质量安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收购、储存、运输过程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协调配合和执法衔接,及时通报和共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购买和使用、农产品生产记录、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等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第七章  法律责任。18条,主要内容包括: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违法实施检查、强制等执法措施,给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农药、肥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回收并妥善处置包装物或者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未依照本法规定建立、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或者伪造、变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八章  附则。2条内容,主要包括: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依照有关粮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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