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206210139328191/2025-127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民勤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要点 |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5-10-15 | |
| 成文日期: | 2025-10-15 | 有效性: | 有效 |
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信息来源:
民勤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0-15 14:5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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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目类别 | 栏目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责任科室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 | 公开方式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
| 机构 信息 | 机构概况 |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综合股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预公开 R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
| 机关职能 | 依据 “三定 ”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部门最新法定职能 |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二、主要任务(七)公布权力清单。地方各级政府对其工作部门经过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除保密事项外,要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及时在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 2.《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权责清单公布工作的通知》(甘编办发电(2020)3号) | 综合股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4121126 | |||
| 领导分工 | 领导姓名、工作职务、工作分工、标准工作照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四、网站功能(一)信息发布。2.机构职能。发布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在同一网站发布多个机构职能信息时,要集中规范发布,”“3.负责人信息。发布本统一展现形式。地区、本部门、本机构的负责人信息,可包括姓名、照片、简历、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以及重要讲话文稿。 | 综合股提供(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更新)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4121126 | |||
| 履职 依据 | 县委文件 | 县委以县政府,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制发的或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制发的政策性文件和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 县政府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þ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预公开 R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4121126 |
| 政府工作规则 | 《民勤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修订并公开。 | 综合股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预公开 R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4121126 | ||
| 清理废止文件 | 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制定依据被废止、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文件予以废止,宣布废止的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 《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制定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调整情况,及时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具体工作由规范性文件起草或者实施部门承担。规范性文件实行定期清理制度,每三年清理一次;有特殊情形的即时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 县政府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预公开 R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4121126 | ||
| 参与 机制 | 重大决策和重要政策征求意见及反馈情况 | 重大决策目录、标准、制度公开 重大决策执行进展情况 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意见征集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2.有关政策文件规定* 3.《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 4.《民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民勤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民政发〔2023〕31号)第二十九条“县政府各部门提请市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须经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论证,对相关数据、情况和依据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通过部门集体讨论决定;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当充分协商;涉及县区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须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起草、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中心牵头,各起草股室负责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预公开 R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4121126 |
| 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 全县各部门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目录 公众参与县政府、县政府部门行政决策开展情况 | 县政府办公室 县司法局 县政务中心 各股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预公开 R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4121126 | |||
| 公文属性动态调整 | 因情势需要公开属性由“依申请公开”调整为“主动公开” 因情势需要历史信息梳理转化转为主动公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 3.有关政策文件规定* | 县政府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预公开 R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4121126 | ||
| 政策文件 | 行政法规、规章 | 本县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规章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范性文件公布后,应当及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同步在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系统发布。未公开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 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务中心 县司法局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R政务微博 R政务微信 R电视 R广播 R报刊 R信息公告栏 R电子信息屏 R政务服务中心 R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R图书馆 R档案馆 R其他 | R预公开 R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R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4121126 |
| 县政府文件 | 民政发 民政办发 民政函 其他(民政发电、民政字、民政令等)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民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民勤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第三十一条“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第三十二条 “县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县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政策,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 县政府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预公开 R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4121126 | |
| 政府 会议 | 县政府全体会议 | 政府全体会议内容情况介绍、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要内容、列席人员,会议主要议题解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十八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由本级人民政府全体成员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分别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组成。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召集和主持本级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 除条例中规定的特定情形外,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四、网站功能(一)信息发布。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 4.《民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民勤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第三十二条“县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县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政策,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 秘书一组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预公开 R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4121126 |
| 县政府常务会议 | 政府常务会议内容情况介绍、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要内容、列席人员、会议主要议题解读 | 秘书一组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4121126 | ||||
| 县政府其他会议 | 政府其他会议内容情况介绍、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要内容、列席人员,会议主要议题解读 | 秘书一组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4121126 | ||||
| 政策解读 | 县级政策解读 | 包括政策文件的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以及相关的解读活动安排。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第七十五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涉及个人、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并予以公布和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有关政策文件* 4.《民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民勤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第三十三条“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畅通政府信息获取渠道。准确传递政策意图,重视市场和社会反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解疑释惑,稳定预期。” | 秘书一组 各拟文股室 各拟文单位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R政务微博 R政务微信 R电视 R广播 R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R预公开 R全文发布 R脱密(脱敏)公开 R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4121126 |
| 县长政策解读 | 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起草过程、征求意见情况、基本原则,及其其他应当公开的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等 | 秘书一组 县政府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预公开 R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R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4121126 | |||
| 工作报告 | 政府工作报告 | 1.经县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2.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解,包括重点工作事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完成时限; 3.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执行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一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九)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第六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 秘书一组 县政府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预公开 R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4121126 |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 人事任免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县政府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预公开 R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a |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含“三公 ”经费 | 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及归口管理单位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户资金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部门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单位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单位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 3.《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3〕309号) | 财政局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预公开 R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4121554 |
| 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县政府办公室各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县政务中心负责县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预公开 R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4121126 |
| 信息公开 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2.有关政策规定* | 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务中心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预公开 R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4121126 | |
| 信息公开 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2.有关政策规定* | 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务中心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预公开 R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4121126 |
| 为民兴办实事 | 民生实事 | 为民兴办实事、惠民、惠农、惠企政策信息、助企纾困和稳岗就业、便民信息等信息的公开。民政实事项目进展、政府绩效总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二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 县政府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预公开 R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4121126 |
| 其他 | 其他法定信息 | 回应关切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第二十二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3.《民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民勤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第三十五条“县政府各部门要依法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靠实责任,限时办结,主动公开办理结果。” | 督查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预公开 R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4121126 |
| 新闻发布 | ||||||||
| 督促检查 | ||||||||
| 由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及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答复或牵头主办答复的应当公开的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汇总清单、答复(办理)情况 | ||||||||
| 公报 | 政府公报 | 包括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法规和决定、命令等文件,国务院批准的有关机构调整、行政区划变动和人事任免的决定国务院各部门公布的重要规章和文件,以及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登载的其他重要文件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 “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要充分发挥互联网覆盖面广、传播迅速、便于查询的优势,着力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进一步扩大公报受众面。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立政府公报专栏,重点展示政府公报电子版,并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优化电子版阅读界面,实现与纸质版内容格式一致。电子版应与纸质版同步发行,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政府公报清样定稿后优先发布电子版。要充分利用电子签名、电子水印等防护手段,确保电子版安全可信、不被篡改。要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推出适合移动平台展示的电子版,提升用户体验,满足手机用户需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 3.有关政策文件* | 县政府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预公开 R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412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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