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06210139328191/2025-0756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民勤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民政办发 |
文件编号: | 民政办发〔2025〕4号 | 发文日期: | 2025-01-21 |
成文日期: | 2025-01-21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民勤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
民勤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4〕65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农〔2024〕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县辖18个镇、248个村、1795个社,2025年全县总播面积控制在120万亩以内,计划种植粮食作物39万亩以上(其中:小麦8万亩左右,玉米25万亩左右,薯类6万亩左右),茴香8万亩左右,葵花15万亩左右。全县拥有大中型拖拉机6586台,小型拖拉机5.2万台,联合收割机912台,植保无人机132台,其他配套农具13.35万台(套),农业机械总动力逐年增强。
二、目标任务
2025年,省上下达我县社会化服务资金444.92万元,按80元/亩标准测算,需完成托管面积5.5615万亩,覆盖农户约5000户。通过项目实施,全县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社会化服务规模逐步扩大,农业发展方式不断转变。
三、实施内容
(一)服务内容。项目拟在全县17个镇(红砂岗镇除外)实施,对粮油作物耕、种、防、收等生产环节开展托管服务,按定额标准给予资金补助。托管服务机耕环节不得与当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复。
1.服务产业。重点抓好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关键环节的托管服务,探索葵花、茴香等其他作物薄弱环节的托管服务,推动整组、整村或更大区域集中连片实施。
2.服务对象。以全县小农户为主,种植大户和规模经营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为辅。其中,服务小农户的面积不低于60%,规模经营主体控制在40%以内。
3.服务环节。重点实施飞防、机收(收割、秸秆打捆)和机耕(深翻、深松)等关键环节,在机播薄弱环节上求突破。按照“综合托管系数”(耕0.36、种0.27、防0.1、收0.27)折算各环节服务面积。
(二)服务标准。
1.服务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服务组织,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工商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具有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和经验,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具备机耕、机收、飞防三个托管环节以上的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所有机械设备全部安装远程监测终端设备,并正常接入统一监管平台,严格规范操作、安全运行。
2.作业质量。机耕深度≥25厘米,耕深一致,耕面平整,残膜回收净度达95%以上;机播以玉米水肥一体化播种和小麦浅埋式滴灌播种方式为主,下籽均匀,不漏播,出苗率>95%;飞防要遵守规范操作规程,喷洒均匀,喷施安全,药水配释到位;机收做到应收尽收,籽粒破损率和碎粒损失率≤3%;秸秆处理要捡拾干净、打捆整齐。
3.补助资金。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方式,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作业价格不高于服务小农户作业价格,接受服务的规模经营主体年补贴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补贴金额参照《2025年全县玉米、小麦社会化服务各环节拟补贴标准》,每个作业环节的市场指导价依据当年当季市场行情调整,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
2025年全县玉米、小麦社会化服务各环节拟补贴标准
服务环节 | 玉米市场参考价格(元/亩) | 小麦市场参考价格(元/亩) | 补助金额 (元/亩) | |
耕 | 深翻 | 40~60 | 40~60 | 22 |
深松 | 35~45 | 35~45 | ||
种 | 50~75 | 50~70 | 20 | |
防 | 20~30 | 20~30 | 8 | |
收 | 机械收获 | 80~120 | 40~65 | 30 |
秸秆处理 | 70~90 | 45~60 | ||
合计 | 80 |
注:表中飞防环节的药物由享受服务农户提供。其他作物补助金额参考小麦、玉米补助标准执行。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服务组织(2025年1月10日—3月20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与服务组织签订《民勤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和《民勤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服务组织与农户、经营主体签订《民勤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和《民勤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对象承诺书》,作业合同中要明确服务地块面积、作业环节、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事项,确保服务面积精准、位置精准、品种精准、服务对象信息精准。
(二)开展托管服务(2025年3月21日—10月20日)。服务组织根据任务面积及作业合同,按照机耕(深翻、深松)、机播、飞防、机收(收割、秸秆打捆)各环节的质量标准,按时完成作业任务。若遇到特殊情况,经业主单位同意,各服务组织和各环节之间的实施面积可以相互调剂,最终以监测完成面积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将定期不定期对作业面积、作业环节、作业质量、作业价格及安全生产等进行督查和调度。项目任务完成后,各服务组织要将三方签字确认的《民勤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及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表》《民勤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及财政补助情况汇总表》,在所服务村公示5天(留存公示照片),超额完成面积不纳入补助范围。
(三)强化督查验收(10月21日—11月20日)。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依据服务组织任务完成情况,通过系统核查和电话回访方式,对服务组织的服务产业、作业环节、作业面积、作业质量和农户满意度进行核查,填写《民勤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抽查表》和《民勤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回访调查表》。及时汇总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服务组织不得将自身流转土地提供的作业服务纳入补助范围,两家及以上服务组织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作业服务费中农户自筹资金由服务组织与农户(规模经营主体)协商收取。
(四)绩效总结评价(11月21日—11月30日)。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及时总结典型模式、成功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报送总结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单位和项目实施镇为成员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经站),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日常监管,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政策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召开会议、现场宣讲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政策,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要切实做好监督指导工作,加强对服务组织履约情况的监管,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的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确保项目真正发挥实际效益。
(四)强化资金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及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对发现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依法收回并取消三年内招标资格,对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附件:1.民勤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
2.民勤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及财政补助资
金情况表;
3.民勤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对象承诺书;
4.民勤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及财政补助情况汇总表;
5.民勤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抽查表;
6.民勤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回访调查表。
附件1:
合同编号:2025-
民勤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
甲方(服务组织):
乙方(农户、农业经营主体):
经协商,在平等互利、保证双方权益的基础上,甲方为乙方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双方签订如下条款:
一、作业内容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向乙方 (作物)提供下列农业社会化服务:
品种 | 托管地块 | 服务环节 | 服务 面积(亩) | 市场 价格 (元/亩) | 补 贴 | 自 筹 | 金额合计(元) | 备注 | |||
单价 (元/亩) | 金额(元) | 单价 (元/亩) | 金额(元) | ||||||||
玉米 | 耕 | 深翻 | |||||||||
深松 | |||||||||||
种 | |||||||||||
防 | |||||||||||
收 | 机收 | ||||||||||
打捆 | |||||||||||
小麦 | 耕 | 深翻 | |||||||||
深松 | |||||||||||
种 | |||||||||||
防 | |||||||||||
收 | 机收 | ||||||||||
秸秆处理 | |||||||||||
合计 | |||||||||||
补贴金额合计(大写) | 万 仟 百 拾 元 角 (¥: ) | ||||||||||
自筹金额合计(大写)
| 万 仟 百 拾 元 角 (¥: ) | ||||||||||
总计(大写) | 万 仟 百 拾 元 角 (¥: ) |
(注:有多个地块的,本表可另列清单作补充)
二、作业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2.作业服务费标准按不高于年度同区域作业服务指导价执行。
3.双方商定自筹资金结算方式: 。
4.双方对作业面积有异议时,双方按照实际丈量作业面积计算。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甲方要按合同要求准时到乙方指定的作业地点开展作业服务,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6.甲方应按照要求保证作业质量,作业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或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业标准。
7.乙方地块道路必须符合机械作业的宽度和坡度。
8.为了保证甲方顺利开展作业,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如下便利条件: 。
9.如签订合同时没有商定具体作业时间,乙方应在作业时间确定后,提前 天通知甲方。
四、违约责任
10.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11.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的,应在作业初始时间前15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提出方应赔偿损失。商定赔偿违约金为 。
12.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他事宜
13.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次日通知对方,否则变更方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调一致可另签订补充协议,其法律效力等同本合同。
15.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17.本合同有效期自2025年 月 日至202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签证方(村委会盖章): 法人签字:
附件2:
民勤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及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表
行政村公章: 服务组织名称(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村委会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姓名及电话: 单位:亩、元
服务对象情况 | 服务内容及补助情况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作业村社 | 联系 电话 | 机 耕 | 机播 | 机防 | 机 收 | 服务对象签名 | ||||||||
深 松 | 深 耕 | 收割 | 打捆 | ||||||||||||||
面积 | 补助金额 | 面积 | 补助金额 | 面积 | 补助金额 | 面积 | 补助金额 | 面积 | 补助金额 | 面积 | 补资金额 | ||||||
备注:本申请表一式三份,服务组织、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各一份。
附件3:
民勤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对象承诺书
我是 镇 村 社(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 (服务组织) 为我开展小麦 玉米 机耕○(深松○、深耕○)+机播○+机防○+机收○(收割○、打捆○)作业服务。
我承诺所签字确认的实际作业量真实可靠,并如实耕种作物品种,如有虚假,本人除退还已领取的财政补贴外,愿承担纳入信用黑名单及有关法律责任。
承 诺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4:
民勤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及财政补助情况汇总表
服务组织名称: 机构代码:
住址: 法人代表姓名及电话: 单位:亩、元
服务对象情况 | 服务内容情况 | ||||||||||||||||
序号 | 作业 乡镇 | 作业 村社 | 社长 电话 | 作业 机手 姓名 | 机耕 | 机播 | 机防 | 机收 | 备注 | ||||||||
深松 | 深耕 | 收割 | 打捆 | ||||||||||||||
面积 | 补助 金额 | 面积 | 补助 金额 | 面积 | 补助 金额 | 面积 | 补助 金额 | 面积 | 补助 金额 | 面积 | 补资 金额 | ||||||
服务村签字盖章: 服务镇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汇总表一式三份,服务组织、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各一份。
附件5:
民勤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抽查表
服务组织 | |||
服务地址 | |||
被抽查人 | 电话 | ||
抽查方式 | □ 现场抽查 □其他 | ||
服务时间 | 年 月 日 | 抽查时间 | 年 月 日 |
抽查内容 | □1农业生产托管作业品种 □2作业环节 □3作业面积 □4作业完成时间 | ||
农业生产托管作业品种 | □ 小麦 □ 玉米 □其他 | ||
农业生产托管作业环节 | □ 机种 □ 机防 □ 机收(□收割、□打捆) □ 机耕(□深松、□深耕) | ||
服务满意度 | □满意 □ 较满意 □一般 □ 差 | ||
农业生产托管作业面积 | 1.机耕面积 亩,其中:深耕 亩,补贴 元/亩;深松 亩,补贴 元/亩,综合补贴金额 元。 2.机播面积 亩,其中:小麦 亩,补贴 元/亩;玉米 亩,补贴 元/亩。 3.机防面积 亩,其中:小麦 亩,补贴 元/亩;玉米 亩,补贴 元/亩。 4.机收面积 亩,其中:收割 亩,补贴 元/亩;打捆 亩,补贴 元/亩。 | ||
验收组意见 |
附件6:
民勤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回访调查表
服务组织 | |||||
联系地址 | |||||
被访人 | 电话 | ||||
回访方式 | □ 电话回访 □ 现场回访 □其他 | ||||
服务时间 | 年 月 日 | 回访时间 | 年 月 日 | ||
回访内容 | □1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情况 □2作业环节满意程度 □3农业生产托管环节完成情况 □4其他需求 | ||||
农业生产托管完成情况 | |||||
服务满意度 | □满意 □较满意 □一般 □差 | ||||
服务过程中未解决问题 | |||||
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
对项目实施的意见与建议 |
回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