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206210139328191/2024-046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民勤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民政办发 |
| 文件编号: | 民政办发〔2024〕63号 | 发文日期: | 2024-07-15 |
| 成文日期: | 2024-07-15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市属在民有关单位:
为全面整改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审计指出问题,依据《民勤县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问题整改方案》中指出“到2024年6月,合理确定水价”的要求,民勤县委托甘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县2021—2023年农业水价进行成本监审。依据成本监审结论,并经县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民勤县农业灌溉用水继续按《民勤县水价改革实施方案》(民政发〔2019〕108号)中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一、农业灌溉供水价格
地表水计量水价。地表水实行成本计价、计量收费,以斗口计量为准,价格为0.266元/立方米。
地下水计量水价。地下水实行成本计价、计量收费,以井口水表计量为准,价格为 0.201元/立方米。
二、水资源费
地表水水资源费按照《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第110号令)中第二十六条:“农业生产用水按照实际用水量征收水资源费,标准为:地表水0.005元/立方米”的标准征收;
地下水水资源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民勤县地下水水资源费标准的批复》(甘价商〔2008〕167号)中:“同意将民勤县地下水提灌水资源费标准由现行的每立方米0.01元调整为每立方米0.02元”的标准征收。
三、农户自筹费用
民勤县地下取水灌溉机井及设施由农户自筹投资,农户自筹成本为0.141元/立方米。
四、保障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水价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尤其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难度大,水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规范水费征收,引导群众增强节水意识。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化全县水权水价制度改革,充分利用水价杠杆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达到节水增收和生态保护的双重目的,按照《民勤县水价改革实施方案》《关于严格执行地下水水费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民勤县农业灌溉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工作宣传方案》等文件,严格执行分类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三是规范用水程序。以县政府分配的水资源总量为基础,实行总量控制,面积控制,定额管理。严格按“谁审批、谁监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乡镇水权监管主体责任和水权审批“一把手”负责制,各镇不得超水权总量审批水权,未经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批,基层水管单位不得私自刷卡充值。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县政府督查室、各镇(街道办)、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力度,做好水价改革政策落实,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分类分档水价政策,坚决制止平均摊收和“大锅饭”,充分发挥阶梯水价调节作用,引领全社会形成惜水、节水、护水的良好风尚。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对水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水价改革政策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
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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