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2322015322379B/2024-0226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组配分类: | 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一本通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4-05-09 | |
成文日期: | 2024-05-09 | 有效性: |
民勤县公安局
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一本通
2024 年 5 月
目 录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办事指南...................................... 1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办事指南...................................... 3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办事指南...................................... 7
户口迁移审批办事指南............................................ 10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12
焰火燃放许可办事指南............................................ 15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办事指南....................................... 18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办事指南............................. 21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办事指南.............. 24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办事指南... 27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补领、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办事指南........ 30
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办事指南............................... 34
非机动车登记 非机动车转移登记办事指南........................... 38
非机动车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40
非机动车换发牌证办事指南......................................... 43
非机动车补证登记办事指南......................................... 46
非机动车补牌登记办事指南......................................... 49
非机动车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52
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办事指南........................ 55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办事指南.................... 58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机动车驾驶证补证、换证办事指南............ 61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65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办事指南. 68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办事指南................................................ 70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办事指南........................... 73
机动车登记办事指南.............................................. 76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办事指南................................... 80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办事指南................................... 84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87
对新出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办事指南................................. 91
核发居民身份证.................................................. 93
临时身份证办理办事指南.......................................... 93
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办事指南..................................... 96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技术防范系统验收办事指南...... 99
捡拾弃婴报案证明办事指南....................................... 102
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员办理户口注销办事指南................. 105
核发居住证办事指南............................................. 108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信息网络安全审批办事指南................. 111
国际联网备案办事指南........................................... 115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31000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承诺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3 个工作日
6. 法定时限:3 个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0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39号民勤县公安局治安大
队 102 室
14.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1
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2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3
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4
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5
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申请材料:
|
二、法定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 年 1 月 21 日国务院令第
455 号,2016 年 2 月 6 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 许可证制度。第二十二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 部门许可。第二十三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 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题: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怎么申请?到哪里申请?
答案:现场申请及网上申请,到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分
厅办理即可。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 现场查询:
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 39 号民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102 室
2.电话查询:0935-5823026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21000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承诺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3 个工作日
6. 法定时限:5 个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0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 39 号民勤县公安局治安大
队 102 室
14.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1
运输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
一份
必要
原件备查
2
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原件
一份
必要
原件备查
3
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
原件
一份
必要
原件备查
4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原件
一份
必要
原件备查
申请材料:
|
二、法定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 年 5 月 10 日国务院令
第 466 号,2014 年 7 月 29 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第二 十六条: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收货单位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 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题: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到哪申请,什么条件?
答案: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分厅,(一)申请单位具有
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其他合法使用 民用爆炸物品的证明;(二)进行的爆破作业活动合法;(三)具 有单位银行账户;(四)能正常使用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 39 号民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102 室
2.电话查询:0935-5823025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zwfw.minqin.gov.cn/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zwfw.minqin.gov.cn/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20000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承诺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3 个工作日
6. 法定时限:5 个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0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 39 号民勤县公安局治安大
队 102 室
14.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1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2
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3
购买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4
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申请材料:
|
二、法定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 年 5 月 10 日国务院令第
466 号,2014 年 7 月 29 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第二十 一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向所 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题: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在哪受理,什么条件?
答案:民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一)申请单位具有独立的法
人资格,持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其他合法使用民用爆炸 物品的证明;(二)进行的爆破作业活动合法;(三)具有单位银 行账户;(四)能正常使用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 现场查询:
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 39 号民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102 室
2.电话查询:0935-5823026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zwfw.minqin.gov.cn/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zwfw.minqin.gov.cn/
户口迁入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40000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承诺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6. 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025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14. 申请材料:
(一)“三投靠”(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1.夫妻投靠:
(1)申请人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2)被申请人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3)结婚证(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任一方均可)(原件1份、自备、纸质);
(4)年满16周岁及以上人员申请户口迁入需提供本人1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原件1份、自备、纸质)。
2.子女投靠父母:
(1)申请人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2)被申请人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3)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原件1份、自备、纸质);
(4)年满16周岁及以上人员申请户口迁入需提供本人1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原件1份、自备、纸质)。
3.父母投靠子女:
(1)申请人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2)被申请人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3)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原件1份、自备、纸质);
(4)年满16周岁及以上人员申请户口迁入需提供本人1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原件1份、自备、纸质)。
(二)工作调动落户:
1.申请人调入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或上级人事(组织)部门的任命(任职、交流)文件(原件1份、自备、纸质);
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3.申请人在落户地有本人住房的,提供房产手续;申请人在落户地有亲属且要落在亲属户口上的,提供亲属同意落户的书面承诺及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4.年满16周岁及以上人员申请户口迁入需提供本人1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原件1份、自备、纸质)。
(三)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落户:
1.申请人录(聘)用文件复印件(加盖有单位公章)(原件1份、自备、纸质);
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3.申请人在落户地有本人住房的,提供房屋手续;申请人在落户地有亲属且要落在亲属户口上的,提供亲属同意落户的书面承诺及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4.年满16周岁及以上人员申请户口迁入需提供本人1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原件1份、自备、纸质)。
(四)合法稳定住所落户:
1.房产手续(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赠予公证书或房屋继承公证书或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自备、纸质);
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3.房屋所有权为家庭其他成员名下,申请户口迁入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其落户的书面承诺,以及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1份、自备、纸质);
4.申请户口迁入年满16周岁及以上人员需提供本人1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原件1份、自备、纸质)。
(五)大中专院校录取落户:
1.申请人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身份证明(原件1份、自备、纸质);
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3.年满16周岁及以上人员申请户口迁入需提供本人1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原件1份、自备、纸质)。
(六)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1.申请人就业通知书或择业通知书(原件1份、自备、纸质);
2.落家庭户户口簿或集体户单位接收证明材料(原件1份、自备、纸质);
3.申请人毕业证(原件1份、自备、纸质);
4.年满16周岁及以上人员申请户口迁入需提供本人1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原件1份、自备、纸质)。
(七)其他符合规定的落户:
根据具体情况即时告知申请人。
二、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0﹞31号)。
(三)《甘肃省公安厅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推动解决当前户口突出问题八项措施的通知》(甘公治安〔2021〕654号)。
(四)《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的通知》(公通字〔1998〕56号)。
(五)《公安部关于印发<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通字〔2021〕12号)。
(六)《甘肃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关于贯彻落实公安厅党委便民利民新举措的通知》(甘公治﹝2015﹞513号)规定,省内户口迁移实行”一站式”办理,直接在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题:市内迁移与市外迁移到哪办理? 答案:县内直接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民勤县公安局、派出所户政大厅
2.电话查询:0935-5823025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26000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承诺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5 个工作日
6. 法定时限:5 个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0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 25号窗口
13.
|
二、法定依据:
二、法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004 年 6 月 29 日国务院令第 412 号,2009 年 1 月 29 日予以修改)
附件第 37 项: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题: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在什么地方办理?
答案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 25号窗口办理。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 39 号民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102 室
2.电话查询:0935-5823026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焰火燃放许可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24000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承诺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
6. 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025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 39 号民勤县公安局治安大
队 102 室
申请材料: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详细要求 | 必要性及描述 | 备注 |
1 | 燃放作业方案(包括符合《大型焰火 燃放安全技术规程》要求的技术设计方案和组织实施方案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无 |
2 | 当地政府同意举办焰火燃放的证明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无 |
3 | 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燃放产 品、器材方面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无 |
4 | 《焰火燃放许可证》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无 |
二、法定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 年 1 月 21 日国务院令第
455 号,2016 年 2 月 6 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 许可证制度。第三十三条: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 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 机关部门提出申请。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题:焰火燃放许可证有什么要求?
答案:(一)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
(二)燃放作业方案、产品、设备、场地及辅助材料和工具符合
《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B24284—2009)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三)燃放作业单位应同时在“全国 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向受理审批公安机关提出焰火燃放许 可证核发申请。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 现场查询:
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 39 号民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102 室
2.电话查询:0935-5823026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28000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承诺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7 个工作日
6. 法定时限:7 个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0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0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 39 号民勤县
公安局治安大队 102 室
14.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1
剧毒化学品储存场所技术防范系统验收合格的证明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2
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甲种):接触剧毒化学品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使用剧毒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使
用许可证、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3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4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申请表》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申请表》,盖申请单位公章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申请材料:
|
二、法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 年 1 月 26 日国务院令第
344 号,2013 年 12 月 7 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九条: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
交下列材料:(一)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二)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三)购买剧毒化 学品用途的说明;(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 3 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不予批准的, 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怎么申请,满足什么要求才能申请? 答:现场申请,(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
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科研、医疗等需要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二)未取得从业许可证的,其使用、接触剧毒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应取相应的上岗资格;(三)申请单位已向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四)需要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其储存场所应符合《剧毒化学品放 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002-2012)的规定。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 现场查询:
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 39 号民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102 室
2.电话查询:0935-5823026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29000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承诺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7 个工作日
6. 法定时限:7 个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0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0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 39 号民勤县公安局治安大
队 102 室
14.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1
剧毒化学品储存场所技术防范系统验收合格的证明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2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3
《剧毒化学品运输申请表》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4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
(登记证书)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5
取得从业许可证的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申请材料:
|
二、法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 年 1 月 26 日国务院令第
344 号,2013 年 12 月 7 日予以修改)第六条第二项: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 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 全管理。第五十条: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 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 输通行证。……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 之日起 7 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 理由。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怎么申请,有什么注意
的?
答:现场申请,(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
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单位, 或者其他生产、科研、医疗等需要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二) 未取得从业许可证的,其使用、接触剧毒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三)申请单位已向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四)需要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其储存场所应符合《剧毒化学品放 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002-2012)的规定。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 现场查询:
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 39 号民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102 室
2.电话查询:0935-5823026
3. 网 上 查 询 : 民 勤 县 政 务 服 务 网 网 址 :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 网 上 监 督 投 诉 : 民 勤 县 政 务 服 务 网 网 址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23000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承诺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3 工作日
6. 法定时限:7 个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0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 39 号民勤县公安局治安大
队 102 室
14.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1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2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3
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 个或者 2 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4
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5
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
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申请材料:
|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 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大型群众性活 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05 号)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对演 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二条:“大 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 1000 人以上 5000 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 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怎么申请?有什么要求?
答案:(一)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三)具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 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四)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 39 号民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102 室
2.电话查询:0935-5823026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22000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承诺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15 工作日
6. 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0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0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 39 号民勤县公安局治安大
队 102 室
14.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1
安全防范产品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 书、金库、保管箱库设计(施工)人员所从事的工种及身份证复印件、运钞车停靠位置
和营业场所、金库周边环境平面图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2
单位介绍信、申请验收报告、银监局及上级主
管部门关于批准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建设的批文、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3
系统使用说明书(含实际操作和日常维护说明)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试运行报告复印 件,安全管理规定、应急处置和报警联动机
制的材料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4
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5
技防设施平面布防图、系统原理图、管线敷设图、监控室布置图、物防设施设计结构 图、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营业执
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申请材料:
|
二、法定依据:
二、法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004 年 6 月 29 日国务院令第 412 号,2009 年 1 月 29 日予以修改)
附件第 41 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题: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 工程验收在哪里申请,有什么标准?
答案:民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的,实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制度。 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营业场所,是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现金出纳、有价证券、会计结算等业务的物理区域,包括自助服务银行营业场所和自动柜员机。本办法所称金库,是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金银等贵重物品的库房,包括保安押运公司自建金库。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 39 号民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102 室
2.电话查询:0935-5823026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补领、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3700001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即办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1 工作日
6. 法定时限:1 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0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49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14.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2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申请材料:
|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 年 10 月 28 日主席
令第 8 号,2011 年 4 月 22 日予以修改修改)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 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 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 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 给检验合格标志。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身份证明是指什么?
答: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 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 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组 织机构代码证书》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书》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上述单位已注销、撤销或者破 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解除抵押登记、注销 登记、解除质押备案、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补、换领机动车登记 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已注销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 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已破产的企业的身份 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2.外国驻华使
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身份证明, 是该使馆、领馆或者该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出具的证明;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4.军人(含武警) 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指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5.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6.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7.华侨的身份证明,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8. 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9.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2.电话查询:0935-5823490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3700002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即办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1 工作日
6. 法定时限:1 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0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49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13.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2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申请材料:
|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 年 10 月 28 日主席
令第 8 号,2011 年 4 月 22 日予以修改修改)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 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 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 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 给检验合格标志。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身份证明是指什么?
答: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上述单位已注销、撤销或者破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解除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解除质押备案、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已注销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已破产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2.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身份证明, 是该使馆、领馆或者该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出具的证明;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4.军人(含武警) 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指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5.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6.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7.华侨的身份证明,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8. 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9.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2.电话查询:0935-5823490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非机动车转移登记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3800001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即办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1 工作日
6. 法定时限:1 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49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13.
|
2 | 车辆出厂合格证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无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属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需提交)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无 |
4 | 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无 |
5 |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业务申请表材料下载:空白表格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无 |
6 |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查验记录表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无 |
7 | 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或介绍信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无 |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 年 10 月 28 日主席
令第 8 号,2011 年 4 月 22 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所有人是指什么?
答:指拥有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个人或者单位:
1. 个人是指省内居民(含持省内居住证明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和在省内居住的军人(含武警)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2.单位是指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 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 现场查询:
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2.电话查询:0935-5823490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非机动车登记
---非机动车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38000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即办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1 工作日
6. 法定时限:1 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49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13.
|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 年 10 月 28 日主席
令第 8 号,2011 年 4 月 22 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
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所有人是指什么?
答:指拥有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个人或者单位:
1. 个人是指省内居民(含持省内居住证明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和在省内居住的军人(含武警)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2.单位是指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 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 现场查询:
2. 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2.电话查询:0935-5823490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非机动车登记
---非机动车换发牌证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38000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即办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1 工作日
6. 法定时限:1 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49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13.
|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 年 10 月 28 日主席
令第 8 号,2011 年 4 月 22 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所有人是指什么?
答:指拥有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个人或者单位:
1. 个人是指省内居民(含持省内居住证明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和在省内居住的军人(含武警)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2.单位是指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 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 现场查询:
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2.电话查询:0935-5823490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非机动车登记
---非机动车补证登记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38000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即办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1 工作日
6. 法定时限:1 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49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13.
|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 年 10 月 28 日主席
令第 8 号,2011 年 4 月 22 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所有人是指什么?
答:指拥有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个人或者单位:
1. 个人是指省内居民(含持省内居住证明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和在省内居住的军人(含武警)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2.单位是指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 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 现场查询:
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2.电话查询:0935-5823490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非机动车登记
---非机动车补牌登记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38000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即办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1 工作日
6. 法定时限:1 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49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13.
|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 年 10 月 28 日主席
令第 8 号,2011 年 4 月 22 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所有人是指什么?
答:指拥有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个人或者单位:
1. 个人是指省内居民(含持省内居住证明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和在省内居住的军人(含武警)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2.单位是指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 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 现场查询:
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2.电话查询:0935-5823490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非机动车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3800006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即办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1 工作日
6. 法定时限:1 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49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13.
|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 年 10 月 28 日主席
令第 8 号,2011 年 4 月 22 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所有人是指什么?
答:指拥有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个人或者单位:
1. 个人是指省内居民(含持省内居住证明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和在省内居住的军人(含武警)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2.单位是指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 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 现场查询:
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2.电话查询:0935-5823490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15000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承诺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2 个工作日
6. 法定时限:10 个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06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
县政务服务中心 13 号窗口
14.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1
身份证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2
购销合同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
(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一份
必要
无
申请材料:
|
二、法定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 年 8 月 26 日国务院令第
445 号,2016 年 2 月 6 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直辖市为跨市界)或者在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的禁毒形势严 峻的重点地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出 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的,由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经审批取得易制毒化 学品运输许可证后,方可运输。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应提交哪些资料? 答: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
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购销合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和复印件)。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 现场查询:
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
心 13 号窗口
2.电话查询:0935-5823060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14000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即办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1 个工作日
6. 法定时限:1 个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06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
县政务服务中心 13 号窗口
14.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1
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2
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申请材料:
|
二、法定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 年 8 月 26 日国务院令第
445 号,2016 年 2 月 6 日予以修改)第十七条: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 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应提交哪些资料?
答: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
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合法使用需要证明(原件)。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 现场查询:
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
心 13 号窗口
2.电话查询:0935-5823060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机动车驾驶证补证、换证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3300001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即办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1 工作日
6. 法定时限:1 工作日
7. 是否收费:是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49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14.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1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2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3
照片
原件
七张
必要
无
4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申请材料:
|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 年 10 月 28 日主席
令第 8 号,2011 年 4 月 22 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 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 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身份证明是指什么?
答: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 份证》。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按照第十九条、第二十一 条、第二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提交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 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2. 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 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
《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 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 住所证明;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 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旅行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
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证明;4.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 有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 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 记证明;5.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 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证明;6.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 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 或者停留、居留证件,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证明;7.外国 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 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2.电话查询:0935-5823490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
厅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39000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即办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1 工作日
6. 法定时限:1 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49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13.
|
二、法定依据: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 年 4 月 5 日国务院令第 617 号)
第二十三条: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 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身份证明是指什么?
答: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
份证》。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按照第十九条、第二十一
条、第二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提交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 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2. 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 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
《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 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 住所证明;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 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旅行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 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证明;4.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 有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 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 记证明;5.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 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证明;6.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 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 或者停留、居留证件,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住宿登记证明;7.外国 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 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2.电话查询:0935-5823490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32000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承诺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3 工作日
6. 法定时限:3 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0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395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1 号民勤县公安局综合服务中心 4 号窗口
14.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详细要求 | 必要性及描述 | 备注 |
1 | 机动车驾驶证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无 |
2 | 机动车行驶证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无 |
3 | 驾驶人、押运员上岗资格证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无 |
4 | 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无 |
5 | 车辆运输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无 |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 年 1 月 26 日国务院令第
344 号,2013 年 12 月 7 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九条: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 行的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公 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 区域审批在什么地方申请?
答:在民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民勤县城迎宾路 1 号)综合业务办理窗口申请。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 现场查询:
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1 号民勤县公安局综合服务中心 4 号窗口
2.电话查询:0935-5823395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63014000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承诺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5. 承诺时限:7 工作日
6. 法定时限:15 工作日
7. 是否收费:是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025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39号民勤县公安局出入境户政大厅
14.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1
身份证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申请材料:
|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 年 4 月 29 日主席令第 50 号) 第二十四条: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 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 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中国公民因私事 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 年 12 月 3 日
国务院批准,1986 年 12 月 25 日公安部公布)第十四条:不经常来内地的港澳同胞,可申请领取出入境通行证。申领办法与申领港澳 同胞回乡证相同。第二十三条:港澳同胞来内地,遗失港澳同胞回 乡证,应向遗失地的市、县或者交通运输部门的公安机关报失,经 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出具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 性有效的入出境通行证,凭证返回香港、澳门。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到哪里办理?
答:民勤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户政大厅。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 39 号民勤县公安局出入境户政大厅
2.电话查询:0935-5823025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16000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即办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1 个工作日
6. 法定时限:1 个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06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
县政务服务中心 13 号窗口
14.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详细要求 | 必要性及描述 | 备注 |
1 | 购销合同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原件备查 |
2 | 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个 人的身份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及复印件 |
一式一份 |
必要 | 原件备查 |
3 | 身份证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原件备查 |
二、法定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 年 8 月 26 日国务院令第
445 号,2016 年 2 月 6 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运输前向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在网上申请办理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事前备案的网址是什么?
答:网址是http://www.whma11.com。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 现场查询:
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
心 13 号窗口
2.电话查询:0935-5823060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机动车登记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36000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即办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1 工作日
6. 法定时限:1 工作日
7. 是否收费:是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49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13.
|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 年 10 月 28 日主席
令第 8 号,2011 年 4 月 22 日予以修改修改)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 道路行驶。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身份证明是指什么?
答: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
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上述单位已注销、撤销或者破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解除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解除质押备案、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已注销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已破产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2.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身份证明,是该使馆、领馆或者该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出具的证明;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4.军人(含武警) 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指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5.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6.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7.华侨的身份证明,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8. 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9.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2.电话查询:0935-5823490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35000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即办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1 工作日
6. 法定时限:1 工作日
7. 是否收费:是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490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13.
|
1 |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无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无 |
3 | 《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无 |
4 | 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凭证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无 |
5 | 购车发票等机动车的来历证明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无 |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 年 10 月 28 日主席
令第 8 号,2011 年 4 月 22 日予以修改)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 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 通行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 年国务院令第 405 号)第一百一十三条:境外机动车入境行驶,应当向入境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临 时通行号牌、行驶证应当根据行驶需要,载明有效日期和允许行驶 的区域。入境的境外机动车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以及境外人 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条件、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身份证明是指什么?
答: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
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上述单位已注销、撤销或者破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解除抵押登记、注销登记、解除质押备案、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已注销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已破产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2.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身份证明,是该使馆、领馆或者该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出具的证明;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4.军人(含武警) 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指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5.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6.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7.华侨的身份证明,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8. 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9.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2.电话查询:0935-5823490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30000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承诺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5 个工作日
6. 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0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 39 号民勤县公安局治安大
队 102 室
14.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申请材料:
|
1 | 必要的辐射监测设备、防护用品和防盗、防破坏设备装备配备情况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无 |
2 | 运输一类放射性物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申请报告.托运人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处置放射性物品资质证书或有效 证明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无 |
3 | 托运人与承运人签订的道路运输委托书或合同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无 |
4 | 托运人与承运人签订的道路运输委托书或合同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资质证书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无 |
5 | 具有资质的机构对已盛装放射性物品的容器进行检测,出具的辐射监测报告.运输时间、运输路线( 含起始地点、停靠地 点、抵达地点)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无 |
6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申请报告托运人编制的放射性物品运输说明书 | 原件 | 一份 | 必要 | 无 |
二、法定依据: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2009 年 9 月 14 日国务院
令第 562 号)第三十八条: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的,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 配备押运人员,使放射性物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通过道路运输核反应堆乏燃料的,托运人应当报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通过道路运输其他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报启运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商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制定。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题: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有那些受理条件?
答案:(一)托运人具有生产、销售、使用、处置等从事放射
性物品活动的资质,且有合法的运输理由;(二)符合要求的放射 性物品运输包装容器,并配备必要的辐射监测设备、防护用品和防 盗、防破坏设备;(三)有本次运输说明书,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 应指南,装卸作业方法、安全防护指南;必要时,其中一类放射性 物品具有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批准的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 全分析报告书;(四)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装入容器后,表面污染 和辐射水平应经有资质的辐射监测机构或者托运人监测,符合国家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五)承运单位和车辆、驾驶员具备相应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六)直接从事放射性物品运输的人员应当经过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和应急响应知识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 39 号民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102 室
2.电话查询:0935-5823026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网址:http://zwfw.minqin.gov.cn/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109027000
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3. 许可类型:承诺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15 个工作日
6. 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4122651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县政务服务
中心综合受理 25 号窗口
14.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1
消防部门出具的符合消防安全的证明文件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2
旅馆客房数量、床位数量,以及楼宇和技防设施分布、安全通道及主要功能区、经
营场所的平面示意图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3
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合格或房屋工程质量证明文件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4
营业执照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5
《甘肃省特种行业许可申请登记表》
原件
二份
必要
无
6
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营业场所属租赁的,还应当提供租赁
协议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申请材料:
|
二、法定依据: 国务院决定。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题: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怎么审批,到哪里审批? 答案:到现场审批,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
25 号窗口。
2.电话查询:0935-4122651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行政确认
对新出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709021000
2. 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3. 许可类型:即办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即办件
6. 法定时限:1 个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025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公安局各辖区派出所户籍
窗口
14. 申请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自备、纸质);
2.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
3.结婚证(原件1份、自备、纸质);
4.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新增人口的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应当根据其父母共同确认随父或母)。
针对夫妻双方均为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华侨,或者一方为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华侨、一方为外国人,其在国内出生的子女出生登记受理条件增加以下几种材料:
1.父母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或者作为外国公民的身份证件(原件1份、自备、纸质);
2.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原件1份、自备、纸质)。
针对本人出生在国外且具有中国国籍,父母一方或者双方为中国公民;父母双方均为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华侨的出生登记受理条件增加以下几种材料:
1.国外出生证明、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件或者我国缔结的条约认可的其他证明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1份、自备、纸质);
2.本人护照或者旅行证及父母的出入境证件。本人不能提供中国护照或者旅行证的(由设区市(含)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向有关驻外使领馆进行核实,对其国籍情况有疑议的,由设区市(含)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商有关驻外使领馆进行国籍认定(原件1份、自备、纸质);
3.未取得或者放弃外国公民或者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声明或者证明(原件1份、自备、纸质);
4.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原件1份、自备、纸质)。
附:按照《关于进一步严密和规范出生登记户口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22〕79号)规定,对于超过6周岁以上大龄儿童首次申报落户的,必须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形成书面材料,并现场进行人像、指纹、DNA比对,在层报地市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本办法所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与继子女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
第六条 公安部门在办理新增人口户口登记时,应当根据新增人口父母的民族成份,确认其民族成份。新增人口的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应当根据其父母共同签署的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予以确认并登记。
《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的通知》(公通字〔1998〕56号)。
《公安部关于印发<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通字〔2021〕12号)。
《甘肃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甘卫发〔2016〕277号)。
《关于进一步严密和规范出生登记户口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22〕79号),对于超过6周岁以上大龄儿童首次申报落户的,必须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形成书面材料,并进行人像、指纹、DNA比对,在层报地市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对新出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到哪里办理新生儿入户,要那些手续?
答:户籍地派出所,(一)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1 份;(二)
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1 份(三)结婚证(非婚生申请随父落户以及婚生申请随《出生医学证明》未登 载信息一方的,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1 份。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公安局各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
2.电话查询:0935-5823025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核发居民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办理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70900400001
2. 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3. 许可类型:承诺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1 个工作日
6. 法定时限:3 个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019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公安局户籍地派出所
14.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1
提交本人户口簿;因证件有效期满或损坏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因证件丢失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本人的居民户口簿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申请材料:
|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 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 领取居民身份证。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临时身份证到哪里受理,收费标准?
答:到公安局户籍窗口办理,临时身份证每证 10 元。《国家
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计价格〔2003〕2322 号)、公安部《关于做好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公治明发〔2018〕122 号)。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公安局户籍地派出所
2.电话查询:0935-5823025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核发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709004000
2. 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3. 许可类型:承诺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20日(甘肃户籍人口现场办理,4天送达受理点)
6. 法定时限:60日
7. 是否收费:是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025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公安局户籍地派出所
14. 申请材料:
(一)原身份证(原件1份、自备、纸质);
(二)《交回原证承诺书》(原件1份、自备、纸质)。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 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 领取居民身份证。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核发居民身份证到哪里受理,收费标准?
答:到户籍地派出所受理,有效期满换领为每证 20 元,损坏
换领、丢失补领为每证 40 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计价格〔2003〕2322 号)、公安部《关于做好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公治明发〔2018〕122 号)。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公安局户籍地派出所
2.电话查询:0935-5823025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技术防范系统验收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709013000
2. 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3. 许可类型:承诺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
6. 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0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 39 号民勤县公安局治安大
队 102 室
14.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1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2
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技术防范系统验收申请书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申请材料:
|
二、法定依据:
1、《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三条关系全国或者所在地区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单位是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范围提出,报本级人民政府确定:(九)研制、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或者实验、保藏传染性菌种、毒种的单位。治安保卫 重点单位应当遵守本条例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一般规定和对治安 保卫重点单位的特别规定。第十四条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本 单位的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对重要部位设置必要 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第二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 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 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 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危险化学品的储 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 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 用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储存危 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 期进行检测、检验。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港口经营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 予以处罚。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未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前款规 定予以处罚。3、《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
(GA1002-2012):“6.2 技术防范系统应经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根据GB50348、GA308 的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合格后, 方可投入使用。”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技术防范系统验收怎么申请, 申请资料?
答:现场申请,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技术防范系统验收申请书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复印件(原 件 1 份);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1 份)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 39 号民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102 室
2.电话查询:0935-5823026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捡拾弃婴报案证明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709018000
2. 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3. 许可类型:即办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1 个工作日
6. 法定时限:1 个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025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 39 号民勤县公安局户政大
厅
14.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1
报案人身份证明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申请材料:
|
二、法定依据:
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和 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 知(三)做好弃婴户籍登记工作。儿童福利机构应持弃婴入院登记 表、公安机关出具的弃婴捡拾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时到当地公安机 关办理户籍登记。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捡拾弃婴报案证明怎么申请?
答:现场申请,到民勤县公安局户政大厅申请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民勤县三雷镇景苏路 39 号民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102 室
2.电话查询:0935-5823025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员办理户口注销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709022000
2. 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3. 许可类型:即办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6. 法定时限:1 个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025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民勤县公安局户籍地派出所
14. 申请材料:
1.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或其他能够证明确属死亡的材料;在国、境外死亡的,需提交足以证明死亡的相关材料原件, 其中在国外死亡的,还需提供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及我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件或者我国缔结的条约认可的其他证明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1份、自备、纸质);
2.死亡人员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自备、纸质)。
针对公民在办理户口迁移期间死亡的受理条件增加以下材料:户口迁移证件(原件1份、自备、纸质)。
二、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二)《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的通知》(公通字〔1998〕56号)。
(三)《公安部关于印发<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通字〔2021〕12号)。
第三十一条 (二)在国(境)外死亡的,需提交足以证明死亡的相关材料原件,其中在国外死亡的,还需提供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及我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件或者我国缔结的条约认可的其他证明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第三十二条 公民在办理户口迁移期间死亡的,户主、亲属、抚养人应当凭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件、死亡证明材料,向死亡人员户口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和死亡注销户口登记。当户主、亲属、抚养人无法履行申报注销户口登记时,由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申报注销户口登记。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员办理户口注销怎么申请, 提供材料?
答:现场申请,医院死亡证明、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宣告失踪证明。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民勤县公安局户籍地派出所
2.电话查询:0935-5823025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核发居住证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709005000
2. 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3. 许可类型:承诺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6. 法定时限:15 个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025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民勤县公安局各辖区派出所
14. 申请材料:
(一)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等)(原件1份、自备、纸质);
(二)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等)(原件1份、自备、纸质);
(三)就读证明。(由就读学校出具连续就读证明或学生证)(原件1份、自备、纸质)。
申请人首次申领居住证时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即可。现场办理需要提交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网上办理需甘肃户籍人口。
二、法定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663 号)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 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 居住证。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 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居住证怎么申请,受理条件?
答:现场申请,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时间自
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 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甘肃省居住证》。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民勤县公安局各辖区派出所
2.电话查询:0935-5823025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信息网络安全审批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000709027000
2. 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3. 许可类型:承诺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10 个工作日
6. 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0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
县政务服务中心 13 号窗口
14.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登记表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材料)
原件
一份
必要
原件备查
3
营业执照(申请人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材料)
原件
一份
必要
原件备查
申请材料:
|
二、法定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63 号令)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 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应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 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 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 理。
三、常见问题
问:办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信息网络安全审批是否需要缴费?
答:办理此项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
心 13 号窗口
2.电话查询:0935-5823026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六、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621009001000
2.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3. 许可类型:承诺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5 个工作日
6. 法定时限:5 个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0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026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
县政务服务中心 13 号窗口
14.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1
网站安全员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2
营业执照扫描件(网站所在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网站所在行政事业单位),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网站所属
个人);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3
网站域名注册证书扫描件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4
网站安全员手持本人身份证照片扫描件
(照片要求能看清楚身份证号码)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5
网站负责人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6
网站负责人手持本人身份证照片扫描件
(照片要求能看清楚身份证号码)
原件
一份
必要
无
申请材料:
|
二、法定依据: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7 年 12
月 16 日公安部令第 33 号发布,1997 年 12 月 30 日起施行,2011
年 1 月 8 日予以修订)第十二条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 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 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 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办理国际联网备案申请人享有哪些权利?
答:(1)申请人享有知情权。(2)申请人有权要求实施机关
对公开内容予以说明、解释。(3)申请人在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 过程中,享有咨询、办理进程查询、投诉的权利。(4)申请人对
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5)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有权取得本行政许可。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
心 13 号窗口
2.电话查询:0935-5823026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621009004000
2.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3. 许可类型:即办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5 工作日
6. 法定时限:5 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395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
12.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8:30-12:00 ; 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14. 申请材料: 无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 年 4 月 22 日中
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7 号公布自 2011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 年 4 月 30 日国务院令第 405 号公布自
2004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3.《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52 号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第七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 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
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自愿向人民法院申请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和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机制。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7 年 7 月 22 日公安部令第 146 号修订发布,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第十七条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 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三、流程图:
四、常见问题
问题:调解交通事故损害需要收费吗? 答案:不收费。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 现场查询:
民勤县三雷镇兴平路 1 路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2. 电话查询:0935-5823395 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 25号窗口
3. 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zwfw.minqin.gov.cn/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开具户籍类证明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379B4622009013000
2.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3. 许可类型:即办件
4. 办理部门:民勤县公安局
5. 承诺时限:1 个工作日
6. 法定时限:1 个工作日
7. 是否收费:否
8. 到场次数:1 次
9.咨询电话:0935-5823025
10.投诉电话:0935-12345
11. 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
12.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 办理地点:民勤县公安局各辖区派出所
14. 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
转发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甘公警令发〔2016〕53号)。
《甘肃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关于现场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的通知》(甘公治安〔2021〕266号)。
三、流程图:无
四、常见问题
问:在哪里办理?
答:民勤县各辖区派出所。
五、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
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民勤县公安局各辖区派出所
2.电话查询:0935-5823025
3.网上查询: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
七、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西街社区三雷路 16 号民勤县
“12345”便民服务中心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民勤县政务服务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