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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22015322053M/2024-022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红沙梁镇 组配分类: 各镇政务服务事项一本通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4-05-09
成文日期: 2024-05-09 有效性:
红沙梁镇政务服务事项一本通
信息来源: 红沙梁镇 发布日期: 2024-05-09 17:38 浏览次数:


 

 

1.社会保障卡启用(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激活)...............4

2.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6

3.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8

4.社会保障卡申领..........................................10

5.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12

6.农村宅基地申报.........................................14

7.农村自办宴席登记.......................................16

8.农牧业保险申报.........................................18

9.就业登记...............................................21

10.失业登记..............................................23

11.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领..............................25

12.孤儿基本信息变更......................................27

13.城乡低保对象基本信息变更..............................29

14.生育登记服务..........................................31

1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33

16.经济困难老人补贴审核上报..............................35

17.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补办............................37

18.就业困难人员认定......................................39

19.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41

20.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43

2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审核....45

2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47

2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50

2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52

 

 

 

 

 

 

 

 

 

 

 

 

 

 

 

 

 

 

社会保障卡启用(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激活)

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053M500201401000201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自然人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5-4331303

投诉电话:0935-12345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0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收费:

办理地点:民勤县红沙梁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投诉地址: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乘坐1路、4路车次到达)

受理条件:社会保障卡人社功能未启用或银行账户未激活。

特别程序:无。

申请材料:1.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法定依据:1.《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

2.《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

3.《社会保障卡规范》

4.《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

5.《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6.《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

办理流程: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

 

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053M500201401000801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自然人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5-4331303

投诉电话:0935-12345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0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收费:

办理地点:民勤县红沙梁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投诉地址: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乘坐1路、4路车次到达)

受理条件: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律依据。

特别程序:无。

申请材料:该事项无需申请材料。

法定依据:1.《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

2.《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

3.《社会保障卡规范》

4.《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

5.《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

6.《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

办理流程:

 

 

 

 

 

 

 

 

 

 

 

 

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

 

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053M500201401000401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自然人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5-4331303

投诉电话:0935-12345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0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收费:

办理地点:民勤县红沙梁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投诉地址: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乘坐1路、4路车次到达)

受理条件: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律依据。

特别程序:无。

申请材料: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法定依据:1.《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

2.《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

3.《社会保障卡规范》

4.《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

5.《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

6.《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

办理流程:

 

 

 

 

 

 

 

 

 

 

 

社会保障卡申领

 

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053M500201401000101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自然人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5-4331303

投诉电话:0935-12345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0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收费:

办理地点:民勤县红沙梁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投诉地址: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乘坐1路、4路车次到达)

受理条件:参加社会保险申请人。

特别程序:无。

申请材料: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法定依据:1.《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

2.《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

3.《社会保障卡规范》

4.《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

5.《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

6.《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

办理流程:

 

 

 

 

 

 

 

 

 

 

 

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

 

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053M500201401000601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自然人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5-4331303

投诉电话:0935-12345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0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收费:

办理地点:民勤县红沙梁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投诉地址: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乘坐1路、4路车次到达)

受理条件:参加社会保险申请人。

特别程序:无。

申请材料: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法定依据:1.《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

2.《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

3.《社会保障卡规范》

4.《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

5.《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章:发行管理。

6.《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

办理流程:

 

 

 

 

 

 

 

 

 

 

 

农村宅基地申报

 

项编码:11622322015322053M562201501300001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自然人

法定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5-4331303

投诉电话:0935-12345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0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收费:

办理地点:民勤县红沙梁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投诉地址: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乘坐1路、4路车次到达)

受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特别程序:无。

申请材料:1.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2.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3.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法定依据:1.《甘肃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条:村民建设住宅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建设手续: 1.村民先向村民委员会或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委员会议讨论通过。 2.需要占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据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3.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或其他非耕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规划进行审批,并报县级建设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办理流程:

 

 

 

 

 

 

 

 

 

 

 

 

 

 

农村自办宴席登记

 

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053M562203105200001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自然人

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5-4331303

投诉电话:0935-12345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0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收费:

办理地点:民勤县红沙梁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投诉地址: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乘坐1路、4路车次到达)

受理条件: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律依据。

特别程序:无。

申请材料:1.甘肃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2.甘肃省举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

3.甘肃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报告登记表。

法定依据:1.该事项暂无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农牧业保险申报

 

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053M562202000800001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法定办结时限:44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5-4331303

投诉电话:0935-12345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0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收费:

办理地点:民勤县红沙梁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投诉地址: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乘坐1路、4路车次到达)

受理条件:发展种植、养殖业的农业经营主体。

特别程序:无。

申请材料:1.农户参保需求资料。

2.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账号。

法定依据:1.《农业保险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保险活动,保护农业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业保险,是指保险机构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方式强迫、限制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业保险的宣传,提高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保险意识,组织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积极参加农业保险。 第七条: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的农业保险标的属于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范围的,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给予保险费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国家鼓励地方人民政府采取由地方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等措施,支持发展农业保险。 国家鼓励金融机构对投保农业保险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第二章 :农业保险合同。 第十条:农业保险可以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行投保,也可以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 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保险机构应当在订立农业保险合同时,制定投保清单,详细列明被保险人的投保信息,并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保险机构应当将承保情况予以公示。 第十一条:在农业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当事人不得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发生变化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农业保险合同。 第十二条:保险机构接到发生保险事故的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现场查勘,会同被保险人核定保险标的的受损情况。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保险机构应当将查勘定损结果予以公示。 保险机构按照农业保险合同约定,可以采取抽样方式或者其他方式核定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采用抽样方式核定损失程度的,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抽样技术规范。 第十三条:法律、行政法规对受损的农业保险标的的处理有规定的,理赔时应当取得受损保险标的已依法处理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 保险机构不得主张对受损的保险标的残余价值的权利,农业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本条例对农业保险合同未作规定的,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

办理流程:

 

 

 

 

 

 

 

 

 

 

 

 

 

就业登记

 

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053M500201410400201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自然人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5-4331303

投诉电话:0935-12345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0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收费:

办理地点:民勤县红沙梁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投诉地址: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乘坐1路、4路车次到达)

受理条件: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特别程序:无。

申请材料:1.身份证或社保卡。

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3.《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六、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全面执行公共就业服务各项制度,包括就业与失业登记管理制度。

4.《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八)准确记录劳动者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和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等相关信息,并支持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直接打印相关记录。

5.《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一、认真落实放宽失业登记条件的有关要求,允许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常住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办理流程:

 

 

 

 

 

 

 

 

 

 

失业登记

 

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053M500201410400101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自然人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5-4331303

投诉电话:0935-12345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0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收费:

办理地点:民勤县红沙梁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投诉地址: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乘坐1路、4路车次到达)

受理条件:凡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含港澳台劳动者),可在常住地(或户籍地或参保地或就业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特别程序:无。

申请材料:1.身份证或社保卡。

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3.《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六、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全面执行公共就业服务各项制度,包括就业与失业登记管理制度。

4.《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八)准确记录劳动者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和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等相关信息,并支持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直接打印相关记录。

5.《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一、认真落实放宽失业登记条件的有关要求,允许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常住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办理流程: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053M500201410600501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5-4331303

投诉电话:0935-12345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0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收费:

办理地点:民勤县红沙梁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投诉地址: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乘坐1路、4路车次到达)

受理条件:符合法定依据的经营主体。

特别程序:无。

申请材料:1.劳务合同或工资证明。

2.法人身份证

3.本人身份证

4.一折通

办理流程:  

 

 

 

 

 

 

 

 

 

 

 

 

 

 

 

 

 

 

 

 

 

孤儿基本信息变更

 

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053M562201104100001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5-4331303

投诉电话:0935-12345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0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收费:

办理地点:民勤县红沙梁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投诉地址: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乘坐1路、4路车次到达)

受理条件:提供有效证件、证明。

特别程序:无。

申请材料:1.收养登记证。

法定依据:1.该事项暂无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城乡低保对象基本信息变更

 

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053M562201104200001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自然人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5-4331303

投诉电话:0935-12345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0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收费:

办理地点:民勤县红沙梁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投诉地址: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乘坐1路、4路车次到达)

受理条件:已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特别程序:无。

申请材料:1.低保证。

法定依据:1.《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办理流程:

 

 

 

 

 

 

 

 

 

 

 

 

 

 

 

 

 

 

 

 

 

 

 

生育登记服务

 

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053M562202303800001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自然人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5-4331303

投诉电话:0935-12345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0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收费:

办理地点:民勤县红沙梁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投诉地址: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乘坐1路、4路车次到达)

受理条件:合法结婚(含再婚)且双方或一方户籍和住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准备生育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子女的夫妻需办理生育登记。

特别程序:无。

申请材料:1.低保证。

法定依据:1.《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办理流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053M500201400100601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自然人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5-4331303

投诉电话:0935-12345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0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收费:

办理地点:民勤县红沙梁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投诉地址: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乘坐1路、4路车次到达)

受理条件: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特别程序:无。

申请材料: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2.户口簿

3.有效身份证件

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三、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六条: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

办理流程:

 

 

 

 

 

 

 

 

经济困难老人补贴审核上报

 

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053M562201100200001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自然人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5-4331303

投诉电话:0935-12345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0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收费:

办理地点:民勤县红沙梁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投诉地址: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乘坐1路、4路车次到达)

受理条件: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特困人员(以下简称“特困人员”)中的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

2.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

3.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

4.卫生计生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

5.经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

6.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扩大补贴范围,将有特殊贡献但生活困难的老年人作为补贴对象。

特别程序:无。

申请材料:1.该事项无需申请材料

法定依据: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各地要加快建立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

办理流程: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补办

 

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053M562202305000001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自然人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5-4331303

投诉电话:0935-12345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0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收费:

办理地点:民勤县红沙梁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投诉地址: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乘坐1路、4路车次到达)

受理条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因遗失原因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特别程序:无。

申请材料:1.父母结婚证或父母离婚证。

2.父母2寸合影照片或父亲(母亲)2寸照片

 

3.一家三口户口本

4.曾经办理过的独生子女审批表或领取过独生子女补助工资表

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办理流程: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053M500201410600102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自然人

法定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5-4331303

投诉电话:0935-12345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0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收费:

办理地点:民勤县红沙梁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投诉地址: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乘坐1路、4路车次到达)

受理条件:符合市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

特别程序:无。

申请材料:无

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3.《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

办理流程: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发放

 

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053M500101100700001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自然人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5-4331303

投诉电话:0935-12345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0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收费:

办理地点:民勤县红沙梁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投诉地址: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乘坐1路、4路车次到达)

受理条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特别程序:无。

申请材料:1.甘肃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

2.身份证。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4.残疾人证。

法定依据: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2.《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在人员、机构以及数据核对处理能力具备的前提下,可以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审定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

办理流程: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

 

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053M500101101500001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自然人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5-4331303

投诉电话:0935-12345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0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收费:

办理地点:民勤县红沙梁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投诉地址: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乘坐1路、4路车次到达)

受理条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特别程序:无。

申请材料:1.甘肃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

2.身份证。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4.残疾人证。

法定依据: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2.《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在人员、机构以及数据核对处理能力具备的前提下,可以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审定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

办理流程: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资格认定审核

 

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053M500101100500001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自然人

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5-4331303

投诉电话:0935-12345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0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收费:

办理地点:民勤县红沙梁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投诉地址: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乘坐1路、4路车次到达)

受理条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特别程序:无。

申请材料:1.甘肃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

2.身份证。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4.残疾人证。

法定依据: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2.《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在人员、机构以及数据核对处理能力具备的前提下,可以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审定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

办理流程: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

 

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053M500012302000001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5-4331303

投诉电话:0935-12345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0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收费:

办理地点:民勤县红沙梁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投诉地址: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乘坐1路、4路车次到达)

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

高风险公共场所:游泳场(馆),宾馆、旅店、招待所,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上装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商场(店)、书店,公共浴室,装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

一般风险公共场所:足浴、理发店、美容店、舞厅(包括卡拉OK歌厅)、音乐厅、候车(机、船)室。

低风险公共场所:录像厅(室),游艺厅(室),棋牌室,未装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未装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商场(店)、书店。

特别程序:无。

申请材料: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证)

2.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一年内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3.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的名单和相应的健康合格证明

4.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及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配置情况说明

5.卫生管理制度

6.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法定依据: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310日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49项: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4.《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2016]12号)规定:取消地方卫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4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流程: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

 

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053M500012302000002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5-4331303

投诉电话:0935-12345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0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收费:

办理地点:民勤县红沙梁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投诉地址: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乘坐1路、4路车次到达)

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

申请材料: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变更)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依据: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310日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49项: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4.《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2016]12号)规定:取消地方卫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4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流程: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

 

事项编码:11622322015322053M500012302000003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即办件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35-4331303

投诉电话:0935-12345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0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收费:

办理地点:民勤县红沙梁镇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投诉地址: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乘坐1路、4路车次到达)

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属于实施告知承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至30日前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申请材料: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延续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企业(个体)营业执照;

4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一年内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5.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法定依据: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310日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49项: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4.《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2016]12号)规定:取消地方卫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4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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