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06210139328191/2024-021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民勤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民政办函 |
文件编号: | 民政办函〔2024〕24号 | 发文日期: | 2024-04-22 |
成文日期: | 2024-04-22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市属在民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构建全面完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县政府决定成立民勤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焦三牛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赵 斌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金发万 政府副县长
成 员:曾凡辉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袁杰年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韩小军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李博文 县法院副院长
王 斌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有辉 县委编办主任
杨林元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潘多成 县公安局政委
县司法局局长
邱玉英 县财政局局长
刘永东 县人社局局长
李世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邱德玉 市生态环境局民勤分局局长
窦永进 县住建局局长
许文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述宏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尹昌业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尹兆麟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谢育俊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曹军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文华 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王海瑞 县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武威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武政办函〔2024〕58号)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各项任务分工;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全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建设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
(三)该领导小组不列入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