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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06210139328191/2024-021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民勤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民政办发
文件编号: 民政办发〔2024〕46号 发文日期: 2024-04-19
成文日期: 2024-04-19 有效性: 有效
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勤县2024年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民勤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4-26 09:31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民勤县2024年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民勤县2024年农房抗震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推进现代宜居农房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住房建设质量,提高农村住房抗震防灾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居民居住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县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完成全覆盖排查监测,完成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抗震改造任务15户(三雷镇2户、东坝镇1户、泉山镇2户、西渠镇4户、苏武镇3户、夹河镇1户、重兴镇1户、薛百镇1户);低收入群体动态新增危房及时纳入抗震改造计划实施改造。抗震改造任务全部同步实施节能改造。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动态监测保障机制。

1.常规排查。一是“以人找房”,依据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六类农村低收入群体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动态监测数据库数据,实施住房安全排查摸底,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二是“以房找人”,及时组织乡镇、村组定期对辖区内住房,特别是危险房屋进行排查,加强与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针对尚未纳入六类低收入群体的家庭收入困难,住房存在险情的低收入农户,由相关部门确认后,及时通过系统数据库新增纳入政策保障范围。

2.特殊时期排查。一是进入汛期后,要督促乡镇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因灾受损情况及时组织摸排。二是其它原因导致房屋出现的险情要及时核查摸排。符合抗震改造政策要求的,要及时纳入年度动态保障范畴,做到应改尽改。

3.结果运用。动态监测排查结果必须全部录入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动态监测模块,通过实地核查判定、系统填报审核形成数字化监测台账。对监测发现的不安全住房要准确甄别,符合政策保障条件且有意愿改造的农户,根据其意愿必须及时、精准推送。拟实施抗震改造的,直接通过系统判定纳入改造计划;拟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的,及时向自然资源部门推送信息。10月底前完成对所有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全覆盖排查监测。

(二)引导农户合理确定改造方式。

1.拆除重建。抗震改造原则上采取拆除重建方式进行,特别是土坯房和圈梁构造不完整的土木结构住房,砖木结构、砌体结构住房不满足抗震设防要求且农户有意愿的,鼓励拆除重建。

2.购买住房。鼓励动员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户入住既有农村社区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同步提高社区入住率。支持有意愿的改造农户进城购房(商品房)。

3.兜底保障。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殊贫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三)及时组织乡村建设工匠培训。

认真落实《民勤县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方案(2022—2025年)》要求,结合实际分批组织做好持证工匠继续教育和新增工匠培训,执行“理论+实操”培训模式,完整归档通知文件、培训课件、影像资料、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严禁弄虚作假,坚决杜绝“以证代培、以培代管”等问题。每期培训结束后,及时将培训信息完整、真实录入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工匠名录模块,准确体现工匠培训工作内容,并适时开展电话回访。积极组织申报优秀乡村建设工匠。

(四)依法依规建设做好质量监管。

1.规范建设程序。严格落实《甘肃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一户一宅”和“八不准”耕地保护要求,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组评议乡镇审核审批改造验收补助发放”流程,引导和督促改造农户依法依规建设。使用原宅基地改造或者建设三层及以上的应当依法办理乡村规划许可,易地改造建设的应当依法取得新宅基地使用权。

2.加强质量监管。县住建局协同镇对房屋选址、结构设计、进场建材、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强化质量安全巡查,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工程、抗震构造措施等关键部位进行分部分项验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告知施工单位(工匠)和农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做好巡查和整改记录,督促施工单位(工匠)履行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改造后的房屋达到相关规范要求。

3.落实风貌管控。尊重传统人文和民族习惯,传承、发展传统建筑的特征要素,推行能体现地方性、民族性的多元化风貌设计,注重提取和保护村落传统住宅原有建筑肌理、色彩等要素,引导农户选用符合本地传统建筑特征和村落环境的设计、施工方案。建筑风貌色彩可参考武威市自然资源局编制的《武威市村庄暨生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风貌色彩导则》。

4.提升建设品质。积极推广使用《甘肃省新型宜居农房建造图集(2023版)》,选用功能布局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新型低碳建材的设计方案,因地制宜统筹厕所革命、饮水安全保障、国土绿化倍增、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等政策,在保障房屋质量安全和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厕所入室、供水入房、庭院绿化、无障碍(适老)配套和外墙保温、节能门窗、清洁取暖等绿色农房建设技术,完善符合本地实际的绿色农房建设工艺,持续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和居住环境。

(五)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

1.补助标准。拆除重建原则上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1人户不超过20平方米,2人户不超过30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不超过45平方米进行补助;采取租赁居住、房屋置换解决住房问题的,每户补助5000元;入住农村社区并拆除旧房的,每户补助10500元。

2.绩效管控。按照《甘肃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县住建局财政局协作,开展资金使用联合检查,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督促跟进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中央预算和省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要及时反馈财政部门更新财政管理系统数据。严格执行绩效目标运行管理要求,及时上报半年绩效监控、全年绩效评价报告。

3.补助发放。补助资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足额发放。落实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管理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统规统建的可支付到建设单位。补助资金发放完成后要及时归集国库集中拨付、银行到户拨付等凭证。

(六)规范分户档案完善系统信息。

1.系统填报。县住建局做好危房改造信息系统操作培训,指导乡镇、村专干熟练掌握系统“动态监测一计划申报一工程进度一资金拨付”全流程信息填报,逐级填报审核动态监测、抗震鉴定、施工进度、节能改造、无障碍改造、竣工验收、资金支付等信息,建立完整准确的电子档案。危改系统数据是住建部、省住建厅掌握地方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的主要依据,各信息填报要与实际进展保持同步、及时更新,避免突击补填造成逻辑不符、数据错误、信息滞后等问题。

2.纸质档案。按照《甘肃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一户一档要求,督促各镇落实分户档案管理责任。纸质档案应与系统填报的电子档案保持一致,在此基础上还应当包括乡村建设规划、宅基地用地手续(如需办理),施工单位或乡村建设工匠基本情况,施工合同(协议)、设计图纸(采用图集)、施工过程监管(质量巡查)及竣工验收、核实验收等资料。

(七)巩固拓展各类问题整改成效。

1.持续开展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常态化巩固各类问题整改成效,结合本年度工作对2021年以来国家和省级考核、审计等问题整改情况持续开展“回头看”,坚持举一反三,有效化解难点堵点,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出现。

2.做好年末国家及省市考核评价准备。对照往年国家后评估和省、市考核评价指标,及时检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有针对性的改进工作措施、补齐工作短板,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真实准确反映工作成效,以扎实的工作实绩接受考核评价。

(八)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1.保障权益。要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引导农户选择合理的改造方式。要保障改造农户的合法权益,引导农户依法履行产权人主体责任,主动参与并监督改造全过程。对入住城镇社区、购买城镇商品房的改造农户,不得强制变更户籍类型、迁移户籍,并按照宅基地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妥善处置原有宅院问题。

2.作风建设。聚焦风险防控,加强作风建设,切实防范农房抗震改造政策实施过程中套取骗取补助资金、优亲厚友、贪污挪用、雁过拔毛、违规重复享受、虚假鉴定和房屋质量不达标、“涂脂抹粉”“穿靴戴帽”、应改未改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风险点,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努力把实事办实,让群众满意。

3.接受监督。畅通农房抗震改造政策咨询、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做好政策解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要求及时处理各渠道投诉、举报、咨询等信访事项,对群众投诉举报、上级或同级相关部门反馈及媒体曝光的相关问题,要及时处理、实地调研、认真核实、有效整改、准确反馈。

三、实施步骤

(一)申报公示(2024年3月底)。县住建局协同各乡镇做好前期申报、审核、审批、公示程序,及时组织开展拟改造房屋的抗震性能鉴定,3月底前要全面完成计划任务改造户的前期审批流程,同步规范上传改造前房屋照片、鉴定结果。

(二)开工改造(2024年3月底至8月底)。3月底开工建设,4月底开工率达到50%以上,5月底开工率达到80%以上,6月底开工率达到100%、竣工率达到50%以上(时间过半、任务过半),7月份竣工率达到80%以上,8月份竣工率达到100%。开工信息及时上传危改系统。

(三)竣工验收(2024年6月至9月底)。实行竣工一批、验收一批工作机制,分批次开展竣工验收,改造农户要全程参与。验收结果分竣工验收、核实验收两部分,在竣工验收的基础上,乡镇政府还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实地核实房屋是否符合经依法审批的用地、规划和房屋设计要求,对符合要求的,出具核实验收意见。竣工信息及时上传危改系统。严禁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农房投入使用。

(四)补助发放(2024年6月至10月底)。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农户,在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成补助资金足额拨付。资金拨付情况及时上传危改系统,要注意中央、地方补助资金的份额和统计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靠实主体责任。要靠实属地政府农村住房安全保障主体责任和县住建局行业监管责任,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必要时向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制约因素适时报请县政府层面研究解决。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第一责任,定岗、定人、定责,专门负责进度报送、质量巡查、档案归集、系统录入等工作。

(二)强化督导监管。2024年度农房抗震改造继续实行周调度机制,县住建局结合任务推进情况适时开展工作通报,首次周调度报表于419日上报。要加强现场督查指导,坚持在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声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县住建局每月组织开展实地调研督导,重点推动鉴定认定、改造进度、质量保障、资金使用、问题整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等工作落实,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组织整改。

(三)加强正面宣传。县住建局、乡镇要统筹推进法律法规、惠农政策、工作成效三项宣传,引导农村居民提高在农村住房建设领域的法律意识,使其清晰了解抗震改造的政策要求。要全面开展《甘肃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宣传,翻印省住建厅下发的解读宣传册并免费向农村居民发放。通过总结推送现代宜居农房建设典型案例等形式,向农村居民普及抗震改造政策。

 

附件:2024年农房抗震改造进展周报表

 

 


附件:

民勤县2024年农房抗震改造进度周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乡镇

总任务数

总开工数

总竣工数

其  中

备注

易返贫致贫户

农村低保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突发严重

困难户

农村低保边缘户

其他脱贫户

计划数

开工户数

竣工户数

计划数

开工户数

竣工户数

计划数

开工户数

竣工户数

计划数

开工户数

竣工户数

计划数

开工户数

竣工户数

计划数

开工户数

竣工户数




















































































































备注:抗震改造房屋应同步实施节能改造(含装配式建筑、节能门窗、外墙保温、清洁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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