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06210139328191/2024-075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民勤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县本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4-12-30 | |
成文日期: | 2024-12-30 | 有效性: | 有效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提高我局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 民勤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本机关公示栏等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 通过电话监督(0935-4121126)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 ||||||||
栏目类别 | 栏目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责任科室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 | 公开方式 |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
机构 | 机构概况 |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综合股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 □预公开 | |
机关职能 | 依据 “三定 ”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部门最新法定职能 |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二、主要任务(七)公布权力清单。地方各级政府对其工作部门经过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除保密事项外,要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及时在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 | 综合股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4121126 | |||
领导分工 | 领导姓名、工作职务、工作分工、标准工作照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四、网站功能(一)信息发布。2.机构职能。发布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在同一网站发布多个机构职能信息时,要集中规范发布,”“3.负责人信息。发布本统一展现形式。地区、本部门、本机构的负责人信息,可包括姓名、照片、简历、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以及重要讲话文稿。 | 综合股提供(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更新)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4121126 | |||
履职 | 县委文件 | 县委以县政府,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制发的或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制发的政策性文件和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 县政府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þ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预公开 | 4121126 |
政府工作规则 | 《民勤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修订并公开。 | 综合股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预公开 | 4121126 | ||
清理废止文件 | 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制定依据被废止、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文件予以废止,宣布废止的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 《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制定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调整情况,及时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具体工作由规范性文件起草或者实施部门承担。规范性文件实行定期清理制度,每三年清理一次;有特殊情形的即时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 县政府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预公开 | 4121126 | ||
参与 | 重大决策和重要政策征求意见及反馈情况 | 重大决策目录、标准、制度公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中心牵头,各起草股室负责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 □预公开 | 4121126 |
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 全县各部门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目录 | 县政府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预公开 | 4121126 | |||
公文属性动态调整 | 因情势需要公开属性由“依申请公开”调整为“主动公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 县政府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预公开 | 4121126 | ||
政策文件 | 行政法规、规章 | 本县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规章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县政府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 R预公开 | 4121126 |
县政府文件 | 民政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县政府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 □预公开 | 4121126 | |
政府 | 县政府全体会议 | 政府全体会议内容情况介绍、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要内容、列席人员,会议主要议题解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十八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由本级人民政府全体成员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分别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组成。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召集和主持本级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 秘书一组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 □预公开 | 4121126 |
县政府常务会议 | 政府常务会议内容情况介绍、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要内容、列席人员、会议主要议题解读 | 秘书一组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4121126 | ||||
县政府其他会议 | 政府其他会议内容情况介绍、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要内容、列席人员,会议主要议题解读 | 秘书一组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4121126 | ||||
政策解读 | 县级政策解读 | 包括政策文件的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以及相关的解读活动安排。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第七十五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涉及个人、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并予以公布和备案。” | 秘书一组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 R预公开 | 4121126 |
县长政策解读 | 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起草过程、征求意见情况、基本原则,及其其他应当公开的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等 | 秘书一组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预公开 | 4121126 | |||
工作报告 | 政府工作报告 | 1.经县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 秘书一组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 □预公开 | 4121126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 人事任免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县政府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 □预公开 | a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含“三公 ”经费 | 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及归口管理单位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 | 财政局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 □预公开 | 4121554 |
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县政府办公室各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县政务中心负责县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 □预公开 | 4121126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 县政府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预公开 | 4121126 |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 县政府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 □预公开 | 4121126 |
为民兴办实事 | 民生实事 | 为民兴办实事、惠民、惠农、惠企政策信息、助企纾困和稳岗就业、便民信息等信息的公开。民政实事项目进展、政府绩效总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二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 县政府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 □预公开 | 4121126 |
其他 | 其他法定信息 | 回应关切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督查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 □预公开 | 4121126 |
新闻发布 | ||||||||
督促检查 | ||||||||
由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及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答复或牵头主办答复的应当公开的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汇总清单、答复(办理)情况 | ||||||||
公报 | 政府公报 | 包括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法规和决定、命令等文件,国务院批准的有关机构调整、行政区划变动和人事任免的决定国务院各部门公布的重要规章和文件,以及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登载的其他重要文件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 | 县政府办公室 | 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R政府网站 R政府公报 | □预公开 | 412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