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06210139328191/2024-063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民勤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民政办函 |
文件编号: | 民政办函〔2024〕56号 | 发文日期: | 2024-11-10 |
成文日期: | 2024-11-10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县属各单位,省、市驻民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打好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构筑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决定动员和组织全县广大群众、干部职工、志愿者、县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开展全民义务压沙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确保民勤不成为第二罗布泊”的重要指示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和主题主线,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领导干部带头,组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省市驻民单位、志愿者、学生、县办企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等开展义务压沙行动,努力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展现民勤作为、做出民勤贡献。
二、参与对象
全县干部、群众、学生、志愿者、县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
三、实施时间
集中实施时间:2024年11月12日(如有时间变动,另行通知,请各单位于11月11日认领义务劳动区域)。
四、实施区域
持续落实机关单位干部职工义务压沙制度,引导全民参与义务压沙行动,组织全县广大群众、志愿者、县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青土湖、四方墩等区域完成义务压沙尽责。
五、参加范围及目标任务
(一)县直部门单位干部职工
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组织县直部门单位干部职工2266人,在青土湖区域,按照人均0.5亩任务要求,完成义务压沙1400亩(其中县林草局完成200亩)。详见附件。
(二)省市驻民单位干部职工
各相关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在各自规划区域按照每人0.5亩的任务,完成义务压沙尽责。
(三)全县中小学生
教育局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在各自学校通过义务劳动、树木、绿地管护等形式,完成尽责。
(四)县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
市场监管局、工信局等单位组织全县县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在规划区域,按照每人0.5亩的任务,完成义务尽责。
(五)各镇
各镇组织辖区干部职工、广大群众及志愿者,在各自规划区域按照每人0.5亩的任务,完成义务压沙尽责,并建立义务压沙基地。
六、组织形式
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氛围,抓住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秋季压沙行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各镇、部门单位认真做好义务压沙的组织工作。各镇、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确定1名分管领导、1名联络人员专抓本单位责任区段义务压沙工作,加强同牵头部门、技术服务单位的联系沟通。县林草局要深入义务压沙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二)精心指导,保证质量。县林草局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集中义务压沙现场,分区域定人、定责、定任务开展跟踪指导,跟班服务,保证义务压沙各环节都达到技术规程要求。各义务压沙责任单位要早着手、早安排,充分发挥义务压沙的责任主体作用,严格做到按规划设计要求规范施工,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确保成活率,切实提高工作成效。
(三)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县林草局联合县委、政府督查室对各单位义务压沙跟踪督导,及时掌握进展,对植树质量不高、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植树结束后,县林草局组织对各镇、各单位义务压沙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评估,对验收结果进行全县通报,并将义务压沙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四)严明纪律,确保安全。各镇、部门和单位为劳动期间的安全责任单位,认真组织、精心安排、责任到人,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吃苦耐劳的优良作风,坚决杜绝借劳动之机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发生。
附件:2024年县直部门单位干部职工集中义务压沙任务分解表
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