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2322015322299P/2024-006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县本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4-01-31 | |
成文日期: | 2024-01-31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次 | ||||
一级 | 二级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镇级 | ||||||
事项 | 事项 | ||||||||||||
1 | 行政许可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 | 1.办事指南:主要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办理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9月29日国务院令第36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第十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第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者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应当经原审核机关同意。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大厅办事窗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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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许可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1.办事指南:主要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办理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大厅办事窗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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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许可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1.办事指南:主要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办理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大厅办事窗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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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许可 | 娱乐场所经营许可 | 1.办事指南:主要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办理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45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九条: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大厅办事窗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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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许可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4日修正)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2.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许可”“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的许可”“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许可”“配合建设工程进行考古发掘的许可”,合并为“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申请条件: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大厅办事窗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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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行政许可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4日修正)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2.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许可”“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的许可”“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许可”“配合建设工程进行考古发掘的许可”,合并为“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申请条件: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办理材料:1.申请文件。2.工程选址(选线)地形图。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包括:1/500或者1/2000现状地形图(标出涉及的文物保护单位),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还需上报相关建筑的总平面图、平面、立面、剖面图。4.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包括工程对文物可能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及为保护文物安全及历史、自然环境所采用的相关措施设计。5.涉及地下埋藏文物的,须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大厅办事窗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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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许可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4日修正)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5月13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2016年2月6日修订)第十八条。 3.《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化部第26号令)第十条 申请条件: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大厅办事窗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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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行政许可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4日修正)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5月13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2016年2月6日修订)第十八条。 3.《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化部第26号令)第十条 申请条件: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办理材料:1.申请文件;2.根据文物保护工程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完成科学有效的勘察报告及设计方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大厅办事窗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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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政许可 | 核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国有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核 |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4日修正)第二十三条 申请条件: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办理材料:1.申请文件。2.改变用途使用方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大厅办事窗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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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行政许可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二级以下文物审批 |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4日修正)第四十条。 申请条件: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办理材料:1.申请文件(函)。2.借用双方签订的协议书草案。3.拟借用文物藏品档案副本。4.拟借用文物藏品清单。5.安全技防达标证明或安全保卫方案。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令第11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应当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借用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政务大厅办事窗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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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主体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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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行政处罚 | 对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主体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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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主体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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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主体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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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文物破坏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主体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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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行政处罚 | 对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主体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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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行政处罚 | 对转让或者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主体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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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行政处罚 | 对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主体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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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行政处罚 | 对将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或者抵押给外国人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主体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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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用途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主体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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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行政处罚 | 对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主体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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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行政处罚 | 对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时未按照馆藏文物档案移交馆藏文物,或者所移交的馆藏文物与馆藏文物档案不符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主体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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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行政处罚 | 对将国有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主体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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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行政处罚 | 对违法借用、交换、处置国有馆藏文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主体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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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行政处罚 | 对违法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补偿费用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主体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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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行政处罚 | 对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和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的处罚 | 主体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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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主体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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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行政处罚 | 对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主体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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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行政处罚 | 对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馆藏文物的修复、复制、拓印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主体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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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行政处罚 | 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主体信息 | 1.《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3.《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1号,57号予以修改)。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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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修复、复制、拓印馆藏珍贵文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 主体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 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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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行政处罚 | 对经营性演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主体信息 | 1.《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2.《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2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知道意见》 (国办发【2018】118号) 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47号发布,第57号予以修改)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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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行政处罚 | 对互联网文化单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主体信息 | 1.《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2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知道意见》 (国办发【2018】118号) 3.《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51号,第57号予以修改)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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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行政处罚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主体信息 |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2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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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行政处罚 | 对娱乐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主体信息 |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2.《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2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知道意见》 (国办发【2018】118号) 4.《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令55号,第57号予以修改)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3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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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行政处罚 | 对艺术品经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主体信息 | 1.《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2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知道意见》 (国办发【2018】118号) 3.《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56号发布)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4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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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公共服务 |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 1.活动时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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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公共服务 | 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 | 1.机构名称: | 1.《残疾人保障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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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公共服务 |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 1.机构名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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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公共服务 | 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 | 1.活动时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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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公共服务 | 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 | 1.机构名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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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公共服务 | 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 | 1.培训时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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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公共服务 |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 | 1.活动时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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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公共服务 | 文博单位名录 | 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博物馆名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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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行政强制 | 对擅自从事互联网服务经营活动场所的查封,专用工具,设备的扣押 | 1.主体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3.《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20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知道意见》 (国办发【2018】118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民勤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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