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06210139328191/2023-124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民勤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民政办发 |
文件编号: | 民政办发〔2023〕77号 | 发文日期: | 2023-08-04 |
成文日期: | 2023-08-04 | 有效性: | 有效 |
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民勤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
民勤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按照自然资源部及省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安排部署,结合正在编制的《民勤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能力及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用地的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自然资源部门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向“绿”而行、逐“绿”而进,以保障高质量发展为要务,统筹推进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认真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扎实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强化要素保障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思路,坚持全县统筹、区域协调、分类指导、保障重点的原则,合理安排建设用地以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自然资源支持。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按照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民勤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控制在437.1753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401.1公顷(单选项目面积225.1公顷),存量建设用地36.1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3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90.1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20.61%;工矿仓储用地113.0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25.8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32.1 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53.1%,住宅用地1.9667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0.45%。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在总量控制前提下,按照正在编制的《民勤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确定的用地规模、区位和标准,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布局,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鼓励新上项目尽量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不占或少占新增建设用地。2023年县城中心城区土地供应量9.2公顷,占全年土地供应总量的2.10%;红沙岗工业园区土地供应量221.7公顷,占全年土地供应总量的50.72%;其他区域土地供应量206.3公顷,占全年土地供应总量的47.18%。
三、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强化招商项目规划保障
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继续执行,作为招商各类项目建设用地审查的规划依据。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可在符合“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的基础上,将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由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附图承诺,作为用地审查的规划依据。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坚持“有保有压”,对省市列重大项目和重点发展产业等,优先安排土地计划指标;对其它一般项目用地优先使用原有建设用地,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聚焦国家重大政策、重大战略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现代农业、生态工业、文化旅游、生态环保、商贸物流、民生保障、基础建设等领域,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2.强化招商项目选址服务保障。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积极参与招商项目选址工作。紧盯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公共卫生等领域,保障城区雨污分流排涝防洪及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建设、中小学幼儿园改扩建、城区垃圾分类收集与设施改造、光伏发电储能电站项目等项目用地,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
3.用足用好各类政策,服务保障高效周到,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按照县委提出的“1235”发展目标,建设“零碳”产业先行的思路,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系统梳理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在手续办理上要靠前服务、主动对接,以企业的实际问题和现实需求为导向,提供“保姆式”贴心服务,加强要素保障,加快项目推进速度,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同时增强前瞻性,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准确把握项目建设时序和用地需求,严格审查把关,依法依规审批,激发改革活力,提升审批效率,增强土地要素保障能力,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新建项目优先安排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合理利用未利用地,从紧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盘活闲置低效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使用效率,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2.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力度。积极推动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开展工业园区土地利用集中整治,盘活利用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为招商项目提供充足的空间载体和要素保障。
3.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的有效开发利用。继续加大执法监察和巡查力度,建立相关职能部门相互协同配合的监管机制,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制度建设,综合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确保土地的有效开发利用。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1.建立健全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长效机制。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增强政府住房保障和调控市场的能力。充分运用土地价格调控土地市场,逐步建立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体系。
2.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实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进一步加强划拨用地管理,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逐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
3.强化市场管理,严把投资准入门槛。及时更新城镇基准地价,发挥地价对土地市场的调控作用,有效利用经济杠杆将有限的土地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行业和部门,以达到土地节约集约与高效利用的目的。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招商项目用地计划保障。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全力保障招商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县自然资源局将年内拟供应的住宅、商服、工业仓储等地块向社会公布,要提前介入,超前谋划,规范运作,依法供地。各相关部门要提高用地供应效率,紧紧围绕全县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完善沟通对接机制,确保重点产业链、重点项目用地快速高效保障到位。
(二)完善联动机制,提高招商项目用地审批效率。县自然资源、发改、规划等部门要主动服务,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持续推进建设用地审批“放管服”改革,要提高项目服务效率,树牢“项目为王”意识,坚持“一盘棋”思想,对重点产业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积极做好项目立项、用地、环评、能评、施工等跟踪服务,加快审批进程,确保供地服务效率和质量,保证土地供应计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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