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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06210139328191/2023-124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民勤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民政办发
文件编号: 民政办发〔2023〕77号 发文日期: 2023-08-04
成文日期: 2023-08-04 有效性: 有效
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勤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民勤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8-18 09:14 浏览次数:

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民勤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4

 

民勤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按照自然资源部及省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安排部署,结合正在编制的《民勤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供应能力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用地的需求,制定本计划。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自然资源部门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向“绿”而行、逐“绿”而进,以保障高质量发展为要务,统筹推进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认真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扎实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强化要素保障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思路,坚持全县统筹、区域协调、分类指导、保障重点的原则,合理安排建设用地保障高质量发展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自然资源支持。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按照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民勤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控制在437.1753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401.1公顷(单选项目面积225.1公顷),存量建设用地36.1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3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90.1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20.61%;工矿仓储用地113.0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25.8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32.1 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53.1%,住宅用地1.9667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0.45%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在总量控制前提下,按照正在编制的《民勤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确定的用地规模、区位和标准,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布局,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鼓励新上项目尽量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不占或少占新增建设用地。2023年县城中心城区土地供应量9.2公顷,占全年土地供应总量的2.10%;红沙岗工业土地供应量221.7公顷,占全年土地供应总量的50.72%;其他区域土地供应量206.3公顷,占全年土地供应总量的47.18%。

三、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强化招商项目规划保障

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继续执行,作为招商各类项目建设用地审查的规划依据。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可在符合“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的基础上,将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由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附图承诺,作为用地审查的规划依据。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坚持“有保有压”,对省市列重大项目和重点发展产业等,优先安排土地计划指标;对其它一般项目用地优先使用原有建设用地,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聚焦国家重大政策、重大战略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现代农业、生态工业、文化旅游、生态环保、商贸物流、民生保障、基础建设等领域,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2.强化招商项目选址服务保障。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积极参与招商项目选址工作。紧盯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公共卫生等领域,保障城区雨污分流排涝防洪及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建设、中小学幼儿园改扩建、城区垃圾分类收集与设施改造、光伏发电储能电站项目等项目用地,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

3.用足用好各类政策,服务保障高效周到,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按照县委提出的“1235”发展目标,建设“零碳”产业先行的思路,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系统梳理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在手续办理上要靠前服务、主动对接,以企业的实际问题和现实需求为导向,提供“保姆式”贴心服务,加强要素保障,加快项目推进速度,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同时增强前瞻性,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准确把握项目建设时序和用地需求,严格审查把关,依法依规审批,激发改革活力,提升审批效率,增强土地要素保障能力,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新建项目优先安排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合理利用未利用地,从紧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盘活闲置低效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使用效率,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2.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力度。积极推动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开展工业园区土地利用集中整治,盘活利用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为招商项目提供充足的空间载体和要素保障。

3.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促进土地的有效开发利用。继续加大执法监察和查力度,建立相关职能部门相互协同配合的监管机制,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制度建设,综合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确保土地的有效开发利用。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1.建立健全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长效机制。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增强政府住房保障和调控市场的能力。充分运用土地价格调控土地市场,逐步建立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体系。

2.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实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进一步加强划拨用地管理,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逐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

3.强化市场管理,严把投资准入门槛。及时更新城镇基准地价,发挥地价对土地市场的调控作用,有效利用经济杠杆将有限的土地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行业和部门,以达到土地节约集约与高效利用的目的。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招商项目用地计划保障。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全力保障招商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县自然资源局将年内拟供应的住宅、商服、工业仓储等地块向社会公布,要提前介入,超前谋划,规范运作,依法供地。各相关部门要提高用地供应效率,紧紧围绕全县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完善沟通对接机制,确保重点产业链、重点项目用地快速高效保障到位。

(二)完善联动机制,提高招商项目用地审批效率。县自然资源、发改、规划等部门要主动服务,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持续推进建设用地审批“放管服”改革,要提高项目服务效率,树牢“项目为王”意识,坚持“一盘棋”思想,对重点产业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积极做好项目立项、用地、环评、能评、施工等跟踪服务,加快审批进程,确保供地服务效率和质量,保证土地供应计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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