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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06210139328191/2023-124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民勤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民政办发
文件编号: 民政办发〔2023〕76号 发文日期: 2023-08-03
成文日期: 2023-08-03 有效性: 有效
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勤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民勤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8-18 09:09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省、市属在民有关单位

《民勤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

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

民勤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商务部《县域商业建设指南》,按照市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武威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商发〔2023〕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县镇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为重点,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健全县镇村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不断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农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政府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政策供给,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县城商业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

(二)聚焦短板,注重民生。加强资源整合,做好与万村千乡、电子商务进农村、城乡高效配送等工作衔接,充分利用现有商业设施,加快补齐短板、打通堵点,重点布局一批公益性和民生保障类商业设施,提升应急保供能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综合考虑人口分布、市场需求、生态保护等因素,合理确定县域商业网点布局、功能业态、数量规模、辐射范围等建设改造内容。立足实际、适度超前、注重服务。规范县域商业综合体、商贸市场等项目改造提升,不搞大拆大建,避免商业过剩和同质化竞争,适应乡村振兴要求。
    (四)统筹推进,协调联动。把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评估、主题培训、协调议事等机制,一体谋划推进。建立党政统一领导、多部门参与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土地、税收等配套政策,推动工作落地。

三、基本情况

(一)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现状。民勤县地处河西走廊东北部,南依凉州,西毗金昌,东北和西北面与内蒙古左、右旗相接。现辖18个镇、248个行政村、29个社区,常住人口17.33万人。全县总面积1.59万平方公里。2022年,民勤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07.85 亿元,比上年增长9.4%,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 36.35亿元,增长5.4%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73亿元,增长2.7%。全县商贸企业581户,商业网点1.16万个,建成大型商业网点1个,培育限上批零住餐企业26家,服务业态涵盖群众生活方方面面。建成乡镇商贸中心18家,乡镇农贸市场11家,农产品批发市场6个,乡镇商超11家。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县镇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体系初步建成。全县初步形成了以城区专业市场、乡镇综合市场、村级零售网点互为支撑的商业体系,主体多元、业态丰富、集约高效、规范有序的商业网络。

(二)存在主要问题。虽然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和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商贸流通企业以传统产业为主,规模小、业态单一,竞争力不强。二是乡镇商贸中心规模小、商品种类少,服务功能单一,信息化水平低,同质化竞争激烈,达不到业态集聚效应。三是“同城配送”、“统仓配送”、“城乡配送”等共同配送体系不完善,商贸、快递、邮政等行业之间、行业内部之间整合不足,各自为政,自成一体,支撑“供需对接”、“农批对接”、“农超对接”的城乡配送体系和供应链还不顺畅。

四、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和年度分解任务。结合民勤县“十四五”相关发展规划,对照县域商业建设标准,通过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实现县县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快递,对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完成商业网点改造,建立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一体化县域商业网络体系。城乡生产和消费连接更加紧密,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更加畅通,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持续提升。

2023年,基本实现县域建有1个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品牌连锁商超,乡镇改造提升6个商贸中心(其中基本型6个)、30个村级便民店(其中基本型30个)、20个快递物流点,改造提升乡镇集贸市场4个

2024年,改造提升乡镇商贸中心6个(其中基本型6个),20个村级便民店(其中基本型20个)

2025年,改造提升乡镇商贸中心6个(其中基本型6个),20个村级便民店(其中基本型20个)

(二)县域商业建设类型和标准

1.改造提升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共1个)

类型

功能

标准

设施设备

基本型

1.提供果蔬肉蛋奶、食品、日化、家居、小家电、小百货商品零售,满足居民多元消费需求。

2.提供餐饮、维修、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

3.对城区和一定范围的乡镇村提供批发、零售或配送服务。

经营面积达10000-20000平方米左右

生鲜、日用百货、餐饮等分区经营,自营类商品实行统一结算。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仓储、停车场等设施,配备送车辆、人员等,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卫生、安全生产、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

2.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共18个,其中基本型18个)

类型

功能

标准

设施设备

基本型

1.提供包括果蔬肉蛋奶、食品、洗护用品、日用百货等商品零售,满足乡镇居民日常、实用型消费。

2.提供餐饮、理发等基本生活服务。

3.乡镇商贸中心具有业态显著集聚特点的商业形态,不包括步行街、商业地产形态。

人口低于1万人的,面积(单体商超形态,根据实际确定)在500-1000平方米左右,偏远、人口稀少的可适度降低标准,下同。

不同商品和服务类型分区经营,自营部分实行统一结算。根据实际需要,可配备电子收款机(POS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和信息系统。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

3.建设村级便民商店(共70个,其中基本型70个)

类型

功能

标准

设施设备

基本型

提供油盐酱醋、小食品、日杂用品等生活必需品零售,满足村民就近、便利消费。

提供生活缴费、邮件快递代收代投等服务。

可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帮助农民获取生产生活信息服务。

常住人口低于500人。1.经营面积一般不低于30平米,偏远、人口稀少的村庄可适度降低标准,下同;2.商品单品(SKU)不低于100种。

除特殊商品外,采取开架售货方式。

悬挂醒目牌匾标识,店铺整洁,货物开架陈列。商品明码标价,实行索证索票制度。

符合经营、住宿隔离建设消防安全要求。

4.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共2个)

类型

功能

标准

设施设备

基本型

1.提供物流快递件的仓储、分拣、中转、配送等服务,配送至县城和主要乡镇村。

2.对有条件的乡镇、村物流或快递吞吐总量占比20%以上。快递配送从县城到村、从村到县不超过3日。

3.物流配送中心提供开放、非排他服务。

每平方人口密度低于100人。占地面积5000-10000平米左右。

1.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收货区、仓储区、拣选区、发货区等。

2.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统一的货架、仓库、分拣、配送车辆等设施设备。实现部分基础设施和信息等资源共享。

3.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可参照GB/T28581和GB/T21072标准要求。

(三)加强县域商业基础设施建设。

1.提升县城商业设施。通过市场化手段改造提升一批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商场超市和物流配送中心,强化县城综合商业服务能力,推动县镇村商业联动转型升级,支持乐客多、凯尔亮、嘉乐美等大型超市提升功能,开设分店;规范提升义乌商贸城、中天商厦、大众商场等商业网点的综合服务能力。按照市场化原则,倡导充分竞争,大力补齐中心仓、前置仓、分拨转运仓等物流仓储设施短板。支持县城流通企业拓展农村市场,扶持连锁商超、电商、物流企业通过特许加盟、联营联销、供应赋能等方式下沉乡镇、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共建共享仓储等设备设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城乡商业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城管局,有关镇,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2.完善乡镇商贸中心。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工业园区为重点,鼓励企业通过自建、合作等方式,以乡镇集贸市场、商超等商业设施为基础,建设或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中小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等设施设备,推动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发展。充分考虑消费水平差异,力争商品品类齐全,高中低档商品分类分区、错位经营,力求“设立一个点位、繁荣一片区域”。引导乡镇和工业园区商贸中心向周边区域拓展服务,满足城镇居民消费升级需求。(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重点项目清单1

序号

年度

项目位置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  周期

实现功能

1

2023

民勤县红砂岗镇幸福路

民勤县红砂岗商贸服务(信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民勤县红砂岗商贸服务(信息服务)中心改造装修各类商业服务业态用房3268㎡,包括墙体、地板、吊顶、门窗等;购置设施设备,入驻中型商超、餐饮服务、酒吧、门诊药店、美容美发、信息服务、快递物流、洗车行等。

2023年5月-2023年11月

填补片区商贸服务中心空白,丰富日用百货种类,为红砂岗镇区居民及工业园区从业人员提供优质的商贸服务。

3.改造农村商业网点。立足市场有效、政府有为,在人口集中的行政村、中心村、集中安置点,重点发展一批直营连锁店,引导企业通过布局建设、租赁闲置农家宅院、改造传统商店等方式,就地招录员工,专人管理经营,实现信息共享。在符合条件的建制村、自然村,对现有村级夫妻店、小卖部等商业零售网点进行标准化改造,为村民提供日用消费品、农资、电商、电信、快递收发等多样化服务,保障农村居民就近便利消费和基本生活服务。坚持“店铺内外干净整洁、货物陈列井然有序、所有商品明码标价、诚信守法经营规范”等标准,向加盟商户提供统一的店铺招牌、陈列货柜、系统平台、数据分析、专业培训等赋能支持,优化农村传统小店经营模式。2023年年底前,各镇村级便民商店覆盖率全部达到75%,2024年年底前,各镇村级便民商店覆盖率达到85%,2025年年底前,各镇村级便民商店覆盖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建设完善县域商业体系

紧盯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总体目标,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推进县域市场建设、物流配送、农资物流配送、日用品经营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上行及果蔬流通配送、网络流通等体系不断完善,建立流通顺畅、运行高效、功能完善的城乡流通体系。

1.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专业规划设计完成《民勤县市场体系建设规划(2023年-2035年)》编制,提升完善全县市场体系。全面促进消费提质扩容、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扩大对外开放、提升监管服务水平、提升要素配置效率等工作,加快构建广覆盖、多维度、特色化、融合型的现代市场体系,实现线上线下、城乡市场、区域市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格局。谋划建设民勤县智慧综合物流园,新建三雷镇三管集(农)贸市场、蔡旗镇高沙月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收成镇蜜瓜交易市场,推进全县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各镇对辖区内已建成集(农)贸市场、商贸市场进行改造提升,形成规范有序、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的区域市场体系。(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有关镇,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重点项目清单2

序号

年度

项目 位置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周期

实现功能

1

2023

民勤县三雷镇下管村

民勤县三雷镇三管集(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修建分拣彩钢大棚700㎡,购置自动选果机1台,装卸叉车1台。

2023年5月2023年10月

提升片区市场集贸功能,加快果蔬等特色农产品的收购、销售、储存等,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

2023

民勤县蔡旗镇月牙村

民勤县蔡旗镇高沙月集(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新建标准化气调恒温库8座,建设总面积2112㎡;新建钢结构蔬菜整理棚一栋,面积2112㎡;配套室外附属工程。

2023年5月-2023年11月

补齐市场集贸短板,加快蔬菜收购、销售、储存等流转过程,增收效益明显。

3

2023

民勤县西渠镇北沟村

民勤县西渠镇北沟村蜜瓜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新建分拣包装大棚2座,每座1775㎡,小计3550㎡;硬化场地3550㎡。

2023年5月-2023年12月

建设北沟村集(农)贸市场,促进蜜瓜产业发展,提高群众收入,实现乡村振兴。

4

2023

民勤县收成镇天成村

民勤县收成镇蜜瓜批发市场改造提升项目

市场地面硬化6万平方米 ,敷设给水管网1500米、敷设排水管网4600米,配套附属设施。

2023年5月-2023年10月

提升蜜瓜市场交易市场硬件基础设施。

2.推进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通过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立以县城物流配送中心为中枢、村级服务站为末梢的网络体系,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实现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依托邮政物流配送体系,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商品集中配送中心建设,打通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中县—镇—村的配送通道,缩短商品配送流通时间,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新建县级配送中心1个,完善18个镇配送中心设施,进一步推进村级客货邮服务站建设,升级完善西渠镇、苏武镇、大坝镇、夹河镇等镇村级客货邮服务站。支持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实现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建立完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深化拓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及升级版项目效果,有效整合乡、村电商服务站点,进一步完善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鼓励电商企业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鼓励农村超市、便利店、夫妻店等发展电子商务、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支持县域商贸龙头企业发展共同配送,整合上下游供应商资源,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集配送、零售、便民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物流配送终端,提高农村共同配送率和网点覆盖。(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邮政公司、县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各镇,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重点项目清单3

序号

年度

项目 位置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  周期

实现功能

1

2023

三雷镇北大街邮政分公司

民勤县邮政分公司物流配送体系

对物流分拨中心进行维修改造,对邮政县级处理中心进行改造升级,购置皮带运输机、叉车、监控、小型红枣挑选机、监控设备、货架等。对北关、西关及西渠、苏武、大坝、夹河等镇邮政快递网点进行改造升级,增设村级网点34个。

2023年5月-2023年12月

打通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中县-镇-村的配送通道,缩短了商品的配送流通时间

2

2023

县级电商产业园区快递入园

快递入园及配送分拣中心改造升级

引进整合申通、中通、极兔、丰网、德邦、韵达等县内多家快递公司,引进物流先进设备智能化全自动分拣设备一套,采取物流共配实现智能化、数字化统一分拣,多家快递企业共享使用。与邮政公司合作,分乡镇布设寄送网点,推进快递进村建设。

2023年5月-2023年12月

提升园区快递物流效能,进一步完善镇村快递网点体系。

3.完善农资物流配送体系。支持供销系统、邮政乡镇网点巩固基层农产品农资供应、农资配送、农产品收购等传统业务,因地制宜发展冷藏保鲜、烘干收储、加工销售、农技推广等生产性服务。建设农资服务“一张网”体系,全面整合农资服务资源,推动传统农资流通企业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构建以大型农资企业为龙头,以各镇服务中心(站)、企业等为支撑,各基层店为网点的现代农资流通网络,全面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鼓励品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等方式进行资产业务重组,鼓励品牌连锁流通企业通过股权加盟,促进县乡村商业网络连锁化,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重点项目清单4

序号

年度

项目位置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周期

实现功能

1

2023

民勤县民湖路盈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农资物流配送项目

新建仓储库400平方米,改建物流配送库房1500平方米,配套改造建设停车区道路硬化1500㎡、给排水、供配电等辅助设施设备等。购买农资物流配送车辆1辆。实施乡镇配送网点改造建设20个,统一店招及信息化配套设施等。

2023年5月-2023年12月

发挥农资购销企业龙头作用,带动各乡镇农资服务农业发展。

4.建设百货果蔬配送体系。依托乐客多、凯尔亮、嘉乐美等大型超市,进一步完善日用品服务县域配送体系,鼓励各镇大型商超加盟全县县域配送体系,实现全县日用品物流配送,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实现与县城同样水平的消费环境、同样质量的商品、同样标准的服务。依托“民清源”区域公共品牌,由农发公司等龙头企业牵头,建设百货果蔬物流配送体系。以镇村为重点延伸供应链,整合购销信息、品牌优势资源,打造优质高效的供应链平台,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为全县城区及镇村零售店、个体商户、企事业单位等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服务。推进建设片区集散物流中心、销售配送中心等,进一步创新产销对接新形式,重点推进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农贸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打通县域内百货蔬菜流通“内循环”渠道。(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重点项目清单5

序号

年度

项目位置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周期

实现功能

1

2023

民勤城区及镇

民勤县“民清源”品牌商贸体系建设项目

改造提升“民清源”城区直营店,改造提升蔡旗、东坝、大滩、泉山、西渠、东湖镇6个镇的大中型综合商超,采取联营、引进等辐射带动其他镇开设中型综合商市。

2023年5月-2023年12月

提升乡镇商贸中心运营环境,提高运营能力,促进乡镇商业繁荣。

5.建设县域品牌体系。积极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品牌培育推广,强化网上批发、零售和产销对接,促进农产品营销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拓展产销渠道。加大产品品牌营销推介力度,以品牌带动种养加销发展,用品牌覆盖农业全产业链条,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做大做强以“民清源”为主的县域区域公用品牌,提高产品市场美誉度、知名度、占有率和竞争力。开发建立农产品及工业品“三品一标”数据库,收集“三品一标”数据信息,探索建立品牌和SC认证农产品“一品一码”和“一户一码”管理系统,实现消费者扫码全程产品信息可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整合对接物流、供应链溯源、电子商务销售监测等系统,定期汇总分析电商数据统计、物流信息、农产品上行等数据,开展服务农产品上行的农产品全程可追溯体系、大数据、智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等以数据驱动为核心的技术应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6.建设县域网络流通体系。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龙头企业为采购商提供便利的仓储物流、电商运营服务,提高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产品上行,在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改造一批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推动产业向后端延伸,向下游拓展,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促进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推动产业增值、产业增效。鼓励引导企业建设完善镇村快递物流站点,在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点等建设快递物流站点,整合各类公共资源,实现农产品出村进城和消费品下乡进村的目的,进一步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促进乡村振兴。依托供销体系,推进农产品购销渠道、物流配送、商贸流通电商化全面布局的经营服务网络,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以服务网络为支撑,农产品购销、快递收发、金融服务、便民直通车等“供销+X”项服务融合发展的供销“一张网”,实现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打通上下游商品的信息共享、流通、仓储、配送,打造县域网络流通体系民勤样板。(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交通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重点项目清单6

序号

年度

项目位置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周期

实现功能

1

2023

民勤县电商物流园区及镇村

民勤县沙乡使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快递物流三级配送体系建设项目

完善县级快递物流配送中心,购置智能全自动分拣机1台,快递车2台;完善镇级站点17个,统一门头,配套保鲜柜、冷冻柜、真空机等;建设中雷村、渠尾村等27个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村级站点,统一门头,配套货架、出库仪、打印机等。

2023年5月-2023年10月

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

2

2023

民勤县民湖路农发公司基地

“臻品甘肃-民勤端”同城配送中心统仓共配项目

改造提升配送中心仓1000平方米,配备网络监控系统,安全消防设备,机械化装卸系统,商品条码分类系统等现代物流设备。组建专业配送中心仓运营团队。

2023年5月-2023年10月

建成集仓储物流、冷链、快递分拣、集中配送、信息管理、物流信息系统等于一体的县级同城配送仓储物流分拣配送中心。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以成品油、新能源汽车、绿色家电、品质家具、服饰精品、母婴用品、数码产品等商品为重点,开展不同主题的系列促销活动。鼓励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引导社会资本建设村民生活服务站,推动各类小店开展送货上门、快递代收、充值服务、生活缴费等便民增值服务。依托乡镇商贸中心、农村集贸市场等场所提供餐饮、停车、健身等服务,利用村民活动中心、夫妻店等场所提供理发、维修、废旧物资回收等便民服务。鼓励城镇市场主体到乡村设点直接向农民提供服务,缩小城乡居民服务消费差距,让发展红利更多惠及农村农民。围绕农村养老托幼需求,推动餐饮、陪护、家政、生活品代购等爱心型消费。(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资金安排及项目计划

(一)安排方式。按照中央和省市下达的县域商业补助资金,统筹安排辖区县域商业建设项目

(二)项目计划。2023-2024年度拟实施项目详见《重点项目清单》。

、保障机制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商务、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工信、民政、统计、审计、供销社、邮政公司、大数据管理中心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各镇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统筹做好组织协调和工作推动等工作。

(二)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并严格落实县域商业体系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项目遴选、组织实施、资金拨付、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制定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按照项目完成进度,开展阶段性验收,验收合格,按比例及时拨付资金,促进项目建设加快进度。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后,经企业申请,按照县域商业体系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剩余资金拨付项目承办企业,并做好项目绩效评价。每月、每季度按时在系统填报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进行资产确权登记,明确资产权属和管护主体责任,建立项目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运营规范有效。

(三)构建日常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县域商业补助资金引导作用,依据支持范围和支持对象,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县域商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名称、承办企业名称及其建设标准,便于社会公众浏览和知晓,接受社会监督。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和资源统筹加强资金和项目审核可引入审计、监理咨询等第三方机构参与日常监管。财政部门要保障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可研、评审、审计、监理咨询等经费。

)强化目标督查考核。结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按照年度分解任务安排,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格局。按照动态监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的实时监测评估体系,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总结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由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1.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县域商业建设总体目标及年度分解任务
3.民勤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奖补资金清单
4.民勤县县域商业项目管理制度
5.民勤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1:

 

民勤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长:焦三牛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县政府副县长

 员:卢槐林  县商务局局长

杨林元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邱玉英  县财政局局长

王建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曹军义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许文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姜全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世荣  县统计局局长

祁会民  县城管局局长

聂俊梅  县供销社主任

马述宏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罗善德  县审计局副局长

王海瑞  县大数据管理中心主任

王晓华  中国邮政民勤县分公司总经理

各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由县商务局局长卢槐林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县域商业建设总体目标及年度分解任务

序号

重点工作

数量指标

主要功能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

县城商业网点

改造升级城区商圈(商业集聚区)

≥1个

推动消费业态集聚,满足县域居民大件、高端消费

县商务局                        

县发改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城管局

2023年年底

2

乡镇商业网点

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

具备条件的乡镇覆盖率达100%

满足乡镇居民实用消费和一般生活服务需求

各镇

县商务局           县供销社

2025年年底

3

村级商业网点

建设改造村级便民商店

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覆盖率达100%

满足村民就近、便利消费

各镇

县商务局           县供销社

2025年年底

4

县域物流枢纽

建设改造县(区)级物流配送中心

≥1个

物流配送覆盖县城和主要乡镇村

县商务局                

县交通局

2023年年底

5

乡村末端物流

乡村快递通达率

基本实现乡乡(镇)有网点、村村有服务

建设改造一批乡镇邮政、快递网点和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提供消费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寄递服务

县交通局                         

县邮政公司

2025年年底


序号

重点工作

数量指标

主要功能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6

物流资源整合

引导县域邮政、供销、快递、交通运输、商贸物流等资源整合,发展共同配送

辖区内具备条件的乡镇、村30%以上的物流快递实现统一分拣、配送

主要快递企业等市场化合作,实现信息、配送等资源整合,开展共同配送。具备条件的区县初步实现商贸物流、电商快递、农产品上行等同类物流标准商品的统仓共配

县交通局                          

县商务局                        县供销社                      县农业农村局                   县乡村振兴局

2025年年底

7

农村电子商务

扩大农村电子商务覆盖面

农村电商服务对具备条件的行政村100%覆盖

1. 对有条件的村网购商品能够配送,农产品上行能力与效率显著提升

县商务局  

县交通局                    县供销社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年底

2. 统筹邮政、供销、电商等基层网点,健全县乡村三级农产品网络销售服务体系

2024年年底

8

农产品流通

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1. 产地低温处理率提高到30%

在农产品集中的产地建立集初加工、冷藏保鲜仓储、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

县农业农村局      

县乡村振兴局     县发改局           县商务局         县供销社   

2025年年底

2. 至少建设改造一个农产品集配中心

2025年年底

9

农产品流通

农(集)贸市场标准化升级改造

主要乡镇至少建设改造1个农(集)贸市场

完善市场体系,促进农产品流通,满足城乡群众需求

各镇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县商务局

2025年年底

10

农村市场

本地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实现1个以上商贸流通龙头企业转型升级

主要商贸流通企业完成数字化、连锁化改造,初步建立供应链体系,引领县域商业发展

县商务局

县市场监管局

2023年年底


序号

重点工作

数量指标

主要功能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1

主体培育

 培育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

培育至少1个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

通过运营主体引导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各类主体形成协同高效、利益共享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根据需求及时调整生产和供给,合理制定销售计划

县农业农村局                    

县商务局         县供销社   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年底

12

农村食品和农产品安全

1. 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1. 主要食品销售企业100%实现食品经营风险分级动态管理

支持运营主体试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加强对农产品供应链全链条的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

县市场监管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2025年年底

2.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县农业农村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

2025年年底

13

县城消费统计

1. 加强县消费统计体系建设


1. 完善县域消费品零售额、网络零售额、规模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等统计监测

县商务局                

县统计局

2025年年底

2. 建立农村地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统计体系

2. 建立大宗农产品流通、农产品网络零售等统计指标

县农业农村局       

县乡村振兴局            县统计局

2025年年底

 


附件3

民勤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奖补资金清单

 

序号

年度

项目位置

项目名称

建设类型

承办  企业

总投资额(万元)

奖补金额(万元)

建设内容

建设周期

实现功能

1

2023

民勤县红砂岗镇幸福路

民勤县红砂岗商贸服务(信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新建

民勤县交投建设有限公司

595

235

民勤县红砂岗商贸服务(信息服务)中心改造装修各类商业服务业态用房3268㎡,包括墙体、地板、吊顶、门窗等;购置设施设备,入驻中型商超、餐饮服务、酒吧、门诊药店、美容美发、信息服务、快递物流、洗车行等。

2023年5月-2023年11月

填补片区商贸服务中心空白,丰富日用百货种类,为红砂岗居民和工业园区居民提供优质的商贸服务。

2

2023

民勤县蔡旗镇月牙村

民勤县蔡旗镇高沙月集(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续建

民勤县晓闻阳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65

63

新建标准化气调恒温库8座,建设总面积2112㎡;新建钢结构蔬菜整理棚一栋,面积2112㎡;配套室外附属工程。

2023年5月-2023年11月

补齐市场集贸短板,加快蔬菜收购、销售、储存等流转过程,增收效益明显。

3

2023

民勤县三雷镇下管村

民勤县三雷镇三管集(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新建

民勤县卓丰农牧专业合作社

98

38

修建分拣彩钢大棚700㎡,购置自动选果机1台,装卸叉车1台。

2023年5月-2023年10月

提升片区市场集贸功能,加快果蔬等特色农产品的收购、销售、储存等,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序号

年度

项目位置

项目名称

建设类型

承办  企业

总投资额(万元)

奖补金额(万元)

建设内容

建设

周期

实现功能

4

2023

民勤县东门大桥向北500米处

甘肃盈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农资物流配送项目

升级改造

甘肃盈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10

83

新建仓储库400平方米,改建物流配送库房1500平方米,配套改造建设停车区道路硬化1500㎡、给排水、供配电等辅助设施设备等。购买农资物流配送车辆1辆。实施乡镇配送网点改造建设20个,统一店招及信息化配套设施等。

2023年5月-2023年12月

发挥龙头企业作用,为民勤县农资企业提供物流运输良好环境,带动各乡镇农资服务农业发展,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5

2023

民勤县电商物流园区及镇村

民勤县沙乡使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快递物流三级配送体系建设项目

升级改造

民勤县沙乡使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60.5

52

完善县级快递物流配送中心,购置智能全自动分拣机1台,快递车2台;完善镇级站点17个,统一门头,配套保鲜柜、冷冻柜、真空机等;建设中雷村、渠尾村等27个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村级站点,统一门头,配套货架、出库仪、打印机等。

2023年5月-2023年10月

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

6

2023

民勤县西渠镇北沟村

民勤县西渠镇北沟村蜜瓜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新建

民勤县煜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300

106

新建分拣包装大棚2座,每座1775㎡,小计3550㎡;硬化场地3550㎡。

2023年5月-2023年12月

建设北沟村集(农)贸市场,促进蜜瓜产业发展,提高群众收入,实现乡村振兴。





1528.5

577





附件4

 

民勤县县域商业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央及省级下达我县的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省级统筹资金支持的项目管理参照《甘肃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县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应相互配合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落实制度规定,保证项目建设的规范性和实施进度

第四条  县人民政府是县域商业建设的责任主体,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主管部门印发的县域商业建设工作方案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第二章  项目选择 

第五条  切块到县资金支持的项目,由县商务局建立“企业目录+项目清单”机制,确定项目选择程序。需要招标的项目,商务局应于资金下达后启动招标程序,确定项目承办单位,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内容及其承办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六条  县商务局所制定的项目管理制度经市级商务、财政、乡村振兴部门核定后,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备案。项目实施中如有调整,应正式行文说明理由并再次备案。

第七条  县商务局加强信息报送。应在县政府官方网站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县域商业建设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等信息,督促承办单位在商务部“内贸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填报资金使用情况,并依法保护项目承办单位信息安全。

第八条  县商务局提供项目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公开各具体项目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要求、项目承办单位名称、扶持资金额度、完成时限、绩效目标等。

第九条  县商务局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对项目建设、验收、补助、公示等各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到资料详实、及时、完整。

 

第四章  项目阶段任务的验收

第十条  县商务局要按照全省和本县县域商业建设工作方案和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制定项目阶段任务的验收办法。

第十一条  县商务局应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或聘请第三方机构,明确验收职责,开展项目阶段任务验收工作。

第十二条  项目阶段任务完成后,由项目承办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县商务局受理验收申请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第十三条  验收组应做到每个项目逐一实地验收,核对工作材料原件、相关数据等。验收结论分为“验收合格”和“验收不合格”两种,验收完成后应出具验收意见书并签字确认验收结论,对验收的真实性负责。企业的验收材料及各项目验收意见书由县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存档备查。

第十四条  项目验收合格后,县商务局应及时向项目承办单位拨付专项补助资金。

第十五条  项目资金拨付按照民勤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拨付。

第十六条  县商务局在项目实施一年半时间内组织完成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并形成验收报告,报告应包括所有项目的验收结论、本地主要做法、工作亮点、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上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第五章  项目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 县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加强对各企业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指导、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八条  县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应加强对项目的日常指导及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对带有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附件5:

 

民勤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

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甘肃省商务厅财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商务财务发﹝2022﹞228号)精神,加强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我县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规章制度,结合民勤县县域商业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指2023-2025年用于我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以及省级财政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管理遵循公开、择优、规范、高效原则,使用和监督坚持“事后补助、简便易行、提高效率、绩效评价”的原则,确保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第四条 县商务局负责建设规划、项目申报、审核评估、动态监管、公示和绩效评价;县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对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进行监督;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有关指标的监督考核。

第五条 项目的确定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公开公示、会议审定后确定符合条件的项目。

第六条 县商务局根据商务部《县域商业建设指南(2021版)》,明确支持事项、支持方式、支持标准、申报主体、申报流程、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清单、经办部门和咨询服务方式等内容,按规定流程对外发布、公示。县商务局对属地内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以及申报单位的资质、能力、信用情况等方面进行初审。

第七条 对初审合格的项目,由县商务局组织评审组开展项目评审。

第八条 县商务局根据项目评审结果,按规定提出项目支持计划,在统筹当年资金预算的基础上提出项目资金安排方案,明确项目实施内容、建设时间、绩效指标等。拟支持项目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项目经集体研究确定后,及时下达项目计划。

第九条 县商务局要加强对实施项目的日常督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对项目申报、评审、建设、验收、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要定期向县商务局反馈项目进展情况,县商务局定期向市商务局汇总报送有关项目进展情况及专项支持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市商务局视情况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抽查。

已批准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并对外公示,同时报市商务局、县财政局备案。

第十条  项目资金拨付按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次拨付。一是项目经县商务局初定,提交市商务局、省商务厅审定,项目开工建设后,拨付项目补贴资金的30%;二是项目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经县商务局初步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补贴资金的40%;三是经省商务厅、市商务局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补贴资金的30%。

第十一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及时提供项目验收材料并提供项目审计报告。县商务局收到项目实施主体提交的验收申请后,应及时牵头组织验收组开展项目审核验收(也可委托第三方中介评审机构进行),客观公正地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结论。验收合格项目和补助资金应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县商务局、财政局应尽快按流程拨付补助资金。

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有合法投资证明、有明确标准、已实际发生支出的属实项目,可由县商务局、财政局据实审核后,按进度预拨部分补助资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实施清算。

本地区项目全部验收合格且拨付资金后,县商务局、财政局应将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拨付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备案。

第十二条 县商务局应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年度执行中应至少监控一次,组织对实施项目绩效进行自评,应在次年一季度完成,其中建设投资类项目绩效还应在项目验收环节开展自评。自评结果应报市商务局、县财政局备案。

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绩效评价、审计、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不得用于活动补贴、物流补贴、楼堂馆所建设等,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悉数追回已拨付资金。此外,应注意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的中央基建投资项目、农业农村部安排的产地冷链设施项目、中央财政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等方面资金加强衔接,在项目资金安排前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避免重复投入。对于已获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或安排支持。

第十四条 县商务局、财政局和项目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项目审核、资金分配、项目执行等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财政纪律,如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专项资金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造成隐形债务的,将收回已安排的专项资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

相关阅读:《民勤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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