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06210139328191/2023-121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民勤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民政办发 |
文件编号: | 民政办发〔2023〕67号 | 发文日期: | 2023-07-11 |
成文日期: | 2023-07-11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民勤县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
民勤县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生产托管
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促进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29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甘财农〔2023〕53号)和《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5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业农村发展基本情况
民勤县辖18个镇、248个村、1795个社,农村户数5.22万户、农业人口18.14万人,耕地总面积181.61万亩。2023年上半年,农作物播种面积103.86万亩,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0.25万亩,蔬菜、瓜类等其他经济作物播种面积63.61万亩。粮食作物中,小麦9.28万亩、玉米28.82万亩、豆类0.05万亩、马铃薯2.1万亩。
民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精神,通过项目带动、政策引导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整村整组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目前,全县共成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48家,注册成立农民合作社1683家(县级以上示范社355家),注册成立家庭农场1071家(县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70家)。2022年全县运营规范的农机合作社110个,农机总动力为138.12万千瓦,各类农机34753台,其中,大型拖拉机406台,联合收割机97台,配套农具970台,年作业服务面积91.99万亩,社会化服务整体实力不断增强。
二、项目目标
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聚焦小麦、玉米两种作物生产,完成省上下达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面积4万亩(玉米),奖补资金320万元。按照“综合托管系数”折算各环节服务面积,
确保项目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其中,耕(A1)=0.36*服务面积,种(A2)=0.27*服务面积,防(A3)=0.1*服务面积,收(A4)=0.27*服务面积。根据民勤县玉米种植实际情况,玉米生产托管服务已错过种和防的时节,实际要完成6.4万亩玉米机收和机耕任务。通过项目实施,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发展难题,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服务带动农户的能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服务产业、服务对象和关键环节
1.服务产业。围绕玉米生产实施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整村、整组或更大区域集中连片推动农业生产服务托管。
2.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为全县种植玉米的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项目实施紧紧围绕服务玉米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不少于60%。根据今年全县玉米种植面积和前两年项目实施情况,今年拟在蔡旗、薛百、三雷、大滩、泉山、红沙梁、收成、苏武、西渠、东湖、东坝、重兴等12个镇实施,在11月15日前完成6.4万亩玉米的机收、机耕任务。
3.关键环节。因地制宜推广单环节、多环节、全程农业生产托管,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的原则,确定服务产业和补助环节。项目资金主要围绕玉米的收割(包括机收、秸秆打捆)和机耕(包括深翻、深松)两个环节补助。为了鼓励推广农业生产托管“元台模式”,在苏武镇元台、三坝等部分村已经开始实行玉米耕、种、防、收等全程托管服务,可优先纳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给予财政补贴。
(二)制定标准
1.服务组织条件。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应具备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自愿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县农业农村局)监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专业服务公司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市场监管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财务账目健全规范。
(2)具有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和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机耕、机收)满两年以上,社会信誉良好,无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专业农机设备及操作人员。
机耕:拥有机耕农业机械不低于3台,具备日作业200亩以上能力。
机收:拥有机收农业机械不低于3台,具备日作业100亩以上能力,有3名以上持有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的机手。
(4)带动小农户在100户以上,服务能力在1000亩以上的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性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专业服务公司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优先选择。
(5)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组织优先选择。
2.明确服务标准。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机械调试标准进行规范操作,确保每个托管环节作业到位。耕要做到农机作业耕层深度≥25cm,残膜回收净度达到95%以上,作业面平整;种要做到下籽均匀,播种深度 3~5cm为宜,不漏播,确保苗齐苗全,出苗率>95%;防要做到药水配比科学,喷施均匀,统防到位,达到“一喷三防”的目的;收要做到应收尽收,籽粒破损率和碎粒损失率≤3%;秸秆处理要全程机械化,对秸秆捡拾、打捆、离田。
(三)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
1.补贴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支持方式,依据双方所签订的《民勤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作业合同》,由服务对象向服务组织缴纳作业服务费用的自筹部分,确认作业地块和作业面积。作业服务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组成项目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合格后按实际作业量和补助标准结算补贴资金,依据托管费用支付方式,财政补助资金可直接拨付服务组织,再由服务组织补助给农户。
2.补助标准。根据生产不同地域、不同方式、不同环节、不同对象和市场发育成熟度,确定财政补助标准,原则上补助小农户的资金或面积不低于60%,补助规模经营主体(指承包或流转土地面积超过100亩的经营户)的资金或面积不超过40%,单环节托管农作物生产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全程托管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80元。服务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要分别确定,接受托管服务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年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服务组织收取的单环节作业费用参照当地当年市场作业费用标准,不得哄抬价格随意提高收费标准。为了便于全县项目实施,经多方测算评估,今年玉米生产托管各环节核定补贴标准如下。
2023年玉米种植全程托管服务核定补贴标准表
服务环节 | 市场参考价格(元/亩) | 补助金额(元/亩) | |
耕 | 40~60 | 30 | |
种 | 50~60 | 20 | |
防 | 10~20 | 10 | |
收 | 机械收获 | 80~120 | 20 |
秸秆处理 | 70~90 | ||
合 计 | 80 |
2023年玉米种植多环节托管服务核定补贴标准表
服务环节 | 市场参考价格(元/亩) | 补助金额(元/亩) | ||
耕 | 深翻 | 55~65 | 30 | |
深松 | 35~45 | |||
收 | 机械收获 | 80~120 | 20
| |
秸秆处理 | 70~90 | |||
合 计 | 50 |
(四)优选服务组织。县农村经济经营指导站(以下简称农经站)要深入各镇、村社,积极宣传发动,让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机械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化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在政府采购网上积极报名参加竞标活动,鼓励服务组织跨区域开展服务。在综合评估全县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实施项目服务主体的评审条件,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10个服务组织,每个实施6400亩左右,每个服务组织中至少带动3个经营主体参与实施项目。广泛了解征求项目镇和服务农户的需求意愿,中标的服务组织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网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服务组织与项目责任单位签订《民勤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合同》和《民勤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
(五)监督项目实施。服务组织按照项目实施流程,进行农业生产托管作业,具体实施详见项目实施流程图(附件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村委会监督、县农经站联合项目镇督查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加强对服务组织在服务标准、质量、价格、信用、合同等方面的管理与指导,促进农业生产托管规范发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作业服务组织及时整改。同时做好项目宣传引导、组织协调、日常监管等工作。作业服务组织要与作业机手签订规范的用工合同,严格按照农机操作规程,强化农机操作人员的管理及培训工作,持证上岗,安全操作,保质保量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任务。
1.实行合同作业。项目服务组织与农户、经营主体等服务对象签订《民勤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合同》(见附件3),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小农户和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托管合同要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收费标准、补助标准、质检验收和违规责任等内容。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提供相应作业服务,鼓励服务组织利用好农村承包地确权成果,依托信息化和数字化工具,充分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手段,推广应用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等成熟的智能化设备,对农业生产过程、服务质量等进行精准监测,开展项目规范化管理。
2.开展监督质检。一是村委会要监督服务组织认真履行服务合同,完成合同约定的托管作业数量。二是县农业农村局联合项目镇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在项目各环节时间节点抽查检验服务组织服务质量,抽查农户比例不低于托管户数的5%,确保质量合格、面积准确。三是保留好监控数据、影像、照片等监控质检资料。
3.及时公开公示。将服务组织法人代表、项目村负责人和农户(或经营主体)三方签字确认的《民勤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及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表》(附件4)汇总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留存公示照片),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六)核查验收
1.申请验收。项目完成后,服务对象分别按照合同约定的作业价格向服务组织支付补助后的差额作业费后,由服务组织向县农业农村局(县农经站)提出验收申请。
2.核查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和项目镇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按照托管服务面积的5%进行抽查,并填写《民勤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验收抽查表》(见附件8)。在抽查中,实际服务面积与申报面积误差5%以内的按照实际面积补助;误差在5%~10%的,按申报面积80%补助;误差超过10%的,不予补助,取消服务资格。通过问卷调查、电话抽查等方式进行满意度调查,抽验合格率、满意度要达到95%以上,并填写《民勤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验收回访调查表》(见附件9)。
3.验收报告。核查验收结束后,县农经站会同项目镇将验收核实确认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向服务组织出具验收报告。
(七)兑付补助资金
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资金拨付程序,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服务主体对每一个服务环节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验。质量验收合格的,按实际作业量和补助标准计算办理补贴资金兑付结算。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资金不得用于购置设施装备、安装作业监测终端、建设信息化平台、列支工作经费、培训经费等非服务性环节;不得将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纳入补助范围;两家及以上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
(八)项目绩效评价
县农经站要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绩效考核目标,及时进行效果分析,认真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绩效评价采取公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对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拨付进度、管理机制创新、资料档案管理、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对服务对象的生产数量、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九)项目总结
项目完成后,县农经站要及时收集整理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成功经验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按照项目工作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并在工作过程中根据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扎实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在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农业生产托管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负责人,各项目镇镇长、县农经站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单位,确保项目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推动落实。项目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负责组织项目村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做好宣传引导。县农经站和各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政策宣传培训工作。在实施区域、服务组织驻地等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召开会议、现场宣讲、微信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的意愿,注重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氛围。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小农户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集中连片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三)强化监督指导。县农经站要切实做好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的管理和指导,细化服务流程、操作规程、行业标准,指导服务主体分类建立服务台账和档案;加强对社会化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将农户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按照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对服务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全程进行监控,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服务组织及时整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项目镇要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社会化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
(四)严格资金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掌握工作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服务组织,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和收回财政,并依法依规严格查处,三年内取消其承担项目任务资格。项目完成后,县农经站按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考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给予总体评价,并将结果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五)严肃工作纪律。县农经站要加强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履约情况的监管,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重点环节的防控管理,严防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补助工作完成后,要将有关资料及时归档立卷,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及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
附件:1.民勤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民勤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流程图
3.民勤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合同
4.民勤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及财政补助
资金情况表
5.民勤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对象承诺书
6.民勤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及财政补助情况汇总表
7.民勤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资金结算表
8.民勤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验收抽查表
9.民勤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验收回访调查表
附件1:
民勤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为顺利推进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工作,切实加强对全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民勤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金发万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建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创亮 县财政局副局长
祁学鹏 县审计局副局长
陈 芳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剑中 县农村经济经营指导站站长
张庭华 蔡旗镇镇长
赵嘉欣 薛百镇镇长
吴来泽 三雷镇镇长
周亚兵 大滩镇镇长
董占帅 泉山镇镇长
张 婧 红沙梁镇镇长
杨海梅 收成镇镇长
许彦军 苏武镇镇长
王吉勤 西渠镇镇长
张兆锋 东湖镇镇长
王晓芬 重兴镇镇长
毛世斌 东坝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王建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剑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各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附件2:
民勤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流程图
县农业农村局(县农经站)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预公告 |
甘肃政府采购网 | 有意愿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组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
在甘肃政府 采购网上报名 | 服务组织依照招标文件制定项目文本,并报武威市招投标中心 | ||
↓ | ||||||
服务组织与服务区域所在小农户或经营主体签订服务作业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收费标准等事项 |
签订合同 |
县农业农村局(县农经站)与服务组织讨论划分标段、签订项目协议,同时对中标的服务组织开展培训 |
在甘肃政府 采购网上公示 | 在武威市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遴选服务组织10家 | ||
↓ | ||||||
服务组织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作业任务,认真填写托管服务作业单,由农户或经营主体签字(盖章)确认,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
申请验收 | 项目完成后,服务组织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 |
验收 |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及镇、村进行审核验收 |
兑付资金 | 项目验收合格的服务组织提交完整的报账资料,经县农业农村局核验后兑付补助资金 |
附件3:
合同编号:2023-
民勤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合同
甲方(服务组织):
乙方(农户、农业经营主体):
经协商,在平等互利、保证双方权益的基础上,甲方为乙方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双方签订如下条款:
一、作业内容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向乙方 (作物)提供下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品种 | 托管地块 | 服务环节 | 服务 面积(亩) | 市场 价格 (元/亩) | 补 贴 | 自 筹 | 金额合计(元) | 备注 | |||
单价 (元/亩) | 金额(元) | 单价 (元/亩) | 金额(元) | ||||||||
玉米 | 耕 | 深翻 | 30 | ||||||||
深松 | |||||||||||
种 | 20 | ||||||||||
防 | 10 | ||||||||||
收 | 机收 | 20 | |||||||||
打捆 | |||||||||||
玉米 | 耕 | 深翻 | 30 | ||||||||
深松 | |||||||||||
种 | 20 | ||||||||||
防 | 10 | ||||||||||
收 | 机收 | 20 | |||||||||
打捆 | |||||||||||
合 计 | |||||||||||
补贴金额合计(大写)
| 万 仟 百 拾 元 角 (¥: ) | ||||||||||
自筹金额合计(大写)
| 万 仟 百 拾 元 角 (¥: ) | ||||||||||
总计(大写) | 万 仟 百 拾 元 角 (¥: ) |
(注:有多个地块的,本表可另列清单作补充)
二、作业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2.作业服务费标准按不高于年度同区域作业服务指导价执行。
3.双方商定自筹资金结算方式: 。
4.双方对作业面积有异议时,双方按照实际丈量作业面积计算。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甲方要按合同要求准时到乙方指定的作业地点开展作业服务,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6.甲方应按照要求保证作业质量,作业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或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业标准。
7.乙方地块道路必须符合机械作业的宽度和坡度
8.为了保证甲方顺利开展作业,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如下便利条件: 。
9.如签订合同时没有商定具体作业时间,乙方应在作业时间确定后,提前 天通知甲方。
四、违约责任
10.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11.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的,应在作业初始时间前15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提出方应赔偿损失。商定赔偿违约金为 。
12.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他事宜
13.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次日通知对方,否则变更方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调一致可另签订补充协议,其法律效力等同本合同。
15.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17.本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 月 日至202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签证方(村委会盖章): 法人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附件4:
民勤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及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表
行政村公章: 村委会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服务对象情况 | 服务内容及补助情况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 | 作业 | 联系 | 机 耕 | 机种 | 机防 | 机 收 | 服务对象签名 | ||||||
深 松 | 深 耕 | 收割 | 打捆 | ||||||||||||
面积 | 补助金额 | 面积 | 补助 金额 | 面积 | 补助 金额 | 面积 | 补资 金额 | ||||||||
服务组织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姓名及电话:
备注:本申请表一式三份,服务组织、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各一份。
附件5:
民勤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对象承诺书
我是 镇 村 社(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 (服务组织) 为我开展 玉米 机耕○(深松○、深耕○)+机播○+机防○+机收○(收割○、打捆○)作业服务。
我承诺所签字确认的实际作业量真实可靠,并如实耕种作物品种,如有虚假,本人除退还已领取的财政补贴外,愿承担纳入信用黑名单及有关法律责任。
承 诺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6:
民勤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及财政补助情况汇总表
服务组织名称: 机构代码:
住址: 法人代表姓名及电话:
服务对象情况 | 服务内容情况 | ||||||||||||||
序号 | 作业 乡镇 | 作业 | 社长 | 作业 | 机耕 | 机种 | 机防 | 机收 | 备注 | ||||||
村社 | 电话 | 机手 | 深松 | 深耕 | 收割 | 打捆 | |||||||||
姓名 | 面积 | 补助 | 面积 | 补助 | 面积 | 补助 | 面积 | 补资 |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
服务村签字盖章: 服务镇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汇总表一式三份,服务组织、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各一份。
附件7:
民勤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补助资金结算表
服务组织名称 | |||||
组织性质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 服务型农民合作社□ | ||||
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住 址 | |||||
核定补助作物及作业量 | 作物品种 | 服务作业量(亩) 补助标准(元/亩) | |||
核定补助资金(元) | |||||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
年 月 日 | 县农村经济经营指导站意见 |
年 月 日 | ||
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备注 |
附件8:
民勤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验收抽查表
服务组织 | |||
服务地址 | |||
被抽查人 | 电话 | ||
抽查方式 | □ 现场抽查 其他 | ||
服务时间 | 年 月 日 | 抽查时间 | 年 月 日 |
抽查内容 | □1农业生产托管作业品种 □2作业环节 □3作业面积 □4作业完成时间 | ||
农业生产托管作业品种 | □小麦 □玉米 | ||
农业生产托管作业环节 | □ 机种 □ 机防 □ 机收(□收割、□打捆) □机耕(□深松、□深耕) | ||
服务满意度 | □满意 □ 较满意 □一般 □ 差 | ||
农业生产托管作业面积 | |||
验收组意见 |
附件9:
民勤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验收回访调查表
服务组织 | |||||
联系地址 | |||||
被访人 | 电话 | ||||
回访方式 | □ 电话回访 □ 现场回访 其他 | ||||
服务时间 | 年 月 日 | 回访时间 | 年 月 日 | ||
回访内容 | £1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情况 □2作业环节满意程度□3农业生产托管环节完成情况 □4其他需求 | ||||
农业生产托管完成情况 | |||||
服务满意度 | □满意 □ 较满意 □ 一般 □ 差 | ||||
服务过程中未解决问题 | |||||
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
对项目实施的意见与 建议 |
回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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