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0621MB1558479B/2022-039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组配分类: | 省级政策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2-07-19 | |
成文日期: | 2022-07-19 | 有效性: | 有效 |
甘肃省稳就业惠民补贴政策——失业补助金
发布日期:
2022-07-19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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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申请期限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适用条件: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不超过6个月,标准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确定,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3年6月30日。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
申请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失业人员应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
咨询电话:0931-8960418,0931-452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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