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民勤规划纲要>历史规划(计划)
索引号: 11622322015322299P/2021-023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历史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已归档 发文日期: 2021-07-06
成文日期: 2021-07-06 有效性: 有效
民勤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已归档)
发布日期: 2022-12-13 20:19 浏览次数:

为加强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民勤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个规划纲要》和《武威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结合全县环保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和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环保工作成效。

“十二五”期间,全县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自然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农村环境保护得到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逐步提高,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1.环境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坚持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县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责任加强执法监管提升环保工作水平的意见》《民勤县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双岗同责”暂行办法》和《民勤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方案制度,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各乡镇、工业园区建立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强化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监管和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2.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人工造林78.11万亩,封沙育林草60.3万亩,实施工程压沙22.2万亩,森林覆盖率由“十一五”末的11.52%提高到17.7%。全县沙尘暴天气日数较2011年以前显著减少。省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显示,截止2014年,全县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较2009年分别减少4170.5公顷、4505.96公顷,我县被列为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和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

3.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市上下达我县减排项目25个,实际完成61个。至2015年底,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实际排放总量分别为4714.66吨、203.07吨、2480.23吨、300.27吨,与2010年相比,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9.40%、41.89%、2.8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与2010年基本持平,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部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范围之内。

4.项目环境监管理日趋规范。“十二五”期间,共完成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566项,其中省、市审批84项,县级审批482项,有力地支持了全县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扎实开展“依法建设、规范运行、健康发展”专项检查活动,对全县170户企业、171个建设项目环评办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查处和整改落实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5.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加快。“十二五”期间,县污水处理厂形成日处理1万吨生活污水和生产1万吨中水回用能力,实现稳定达标运行。加强城乡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在饮用水源地设置了标志牌、界标、警示牌及安全隔离防护设施。城区实行集中供热制度,建成2台40蒸吨和1台80蒸吨集中供热能力,淘汰关停或改造各类分散燃煤锅炉81台。完成辖区内所有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工程建设任务,全县重点涉水企业全部建成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6.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争取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1714万元,在重兴、薛百等13个乡镇30个村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排查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71户,督促建设污染防治设施51户。积极开展国家和省、市级生态示范乡镇(村)创建工作,全县共创建省级生态乡镇4个,市级生态乡镇11个、生态村28个。深入开展“土地净化周”“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月”等活动,集中整治清理“白色污染”、农村“三堆”问题,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7.环境执法监管不断加强。建立健全减排台帐,完善污染源档案,14户工业企业完成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暨环境信用体系评价工作,5户工业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21个医疗辐射源单位申报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认真实施新《环境保护法》和配套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沙漠周边涉水排放企业排查整治和环境保护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采取现场检查、限期治理、停产整治和实施行政处罚等强有力措施,集中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8.社会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等节点和县电视台、政府网站、户外电子屏、手机短信平台等载体,采取组织培训、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印发资料、编发手机短信等形式,深入开展新《环境保护法》等宣传教育活动。“十二五”期间,累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4场次,制作展出宣传展板200余块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举办乡镇、部门单位和企业负责人环保专题培训班10余场次,创建各类“绿色单位”30多个。

9.环境监管能力有效提升。民勤国家沙尘暴监测网络站点建成投入运行,环境监测站完成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工作,县环境监察大队达到西部地区三级标准化建设标准。初步建立“一企一档”和环境执法监管网格化、痕迹化、模版化、流程化、分类化、智能化和执法计划编制管理“6+1”环保监管模式,认真落实环境应急值守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全县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和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的环保问题。

 

专栏1:民勤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目标指标

完成情况

2010年

2015年

2015年比2010年增长率(%)

2015年

2015年比2010年增长率(%)

1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吨)

5849.41

5586.19

-4.50

4714.66

-19.4

2

氨氮排放总量(吨)

349.48

325.02

-7.0

203.07

-41.9

3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吨)

2480.01

2480.01

持平

2480.23

基本持平

4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吨)

309.18

309.18

持平

300.27

-2.9

5

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

100

100

100

6

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状况

7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8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80

83.3

9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100

10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

75

≥85

13.3

92.14

22.8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物减排压力较大。“十三五”期间,随着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战略的快速推进,以燃煤为主的单一能源结构将对减排工作带来较大压力。我县特殊的自然地理、气候等条件,对PM10、PM2.5影响较大,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压力较大。环境噪声扰民等问题呈逐年上升趋势,监管难度较大。

2.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县污水处理厂满负荷运行,消纳压力日渐加大。城区及工业园区供热供气管网建设不足,集中供热覆盖率较低。工业园区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不能满足工业园区集聚发展的实际需要。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大部分乡镇缺乏必要的生活垃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3.环境风险日益凸显。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环保意识淡薄,对环保检查和环境风险隐患整治重视不够,还存在设施运行不正常、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非工业项目“未批先建”现象依然存在。部分燃煤锅炉和砖瓦企业烟气排放还达不到新标准要求,矿山企业尾矿处置还不规范。

4.环境监管能力亟待提升。县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还不能开展正常的监测业务。环保执法监管能力建设薄弱,执法队伍和设备装备不足,信息化建设滞后,现有人员编制和监管力量已无法适应当前环保工作实际需要。

5.环境信息公开有待加强。企业对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高,个别重点污染源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完整。同时,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缺乏有效的舆论引导和完善的信息交流平台,公众参与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环境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延伸。

(三)“十三五”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1.面临的挑战。“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经济社会环境形势深刻调整,环境保护将处于矛盾最集中、应对难度最大的时期,面临着诸多挑战。“十三五”时期,环保标准日益提高,要求愈加严格,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要求和环保公共产品供给需求不断提高。全县环境监管工作基础薄弱、能力不足,环保工作人员、经费和装备短缺,与当前环境管理工作需求不相适应。我县处于生态脆弱区,生态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扶贫脱贫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

2.面临的机遇。生态文明战略已成为引领发展的重要理念与行动,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求的体制机制逐步建立,环境保护作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措施和重要抓手,成为生态文明的主阵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以及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持续推进,将为我县经济转型升级和环境保护注入新的活力。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带来的政策和法制红利将逐步释放,公众生态环境意识日益增强,全社会保护环境的合力逐步形成。

专栏2:民勤县“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新要求

  水环境保护方面:加强工业企业、城镇生活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加强水环境质量管理,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严格湖库湿地环境保护,节约保护水资源,有效提高用水效率,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大气环境保护方面: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明确政府企业责任,强化目标任务考核;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土壤环境保护方面:启动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组织实施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复试点项目,逐步建立污染场地联合监管机制。

  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为契机,全面落实生态空间分级管控,启动建设“天地一体化”红线监管平台,推动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试点工作,保护我县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绿色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层层压实环境保护责任,全面排查环境风险隐患,从严控制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城乡生活污染,加强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污染防治,强化污染企业停产治理、淘汰和退出机制,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不断提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努力打造生态美、百姓富的和谐民勤。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绿色发展、分类指导。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富民兴县,推进经济绿色转型、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生态空间管控制度,优化空间布局,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2.坚持依法治污、防控结合。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形成环保守法新常态。强化“治旧控新”,强调“源头严防、过程严控、后果严惩”的全过程推进治污减排模式,提高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和应急能力,完善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3.坚持信息公开、全民共治。全面依法推进信息公开,搭建沟通平台,畅通沟通渠道,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促进落实。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全民环境保护意识,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4.坚持深化改革、多元创新。创新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逐步形成健全的环境治理体系。大力推进主体多元、手段多样的资源环境市场制度建设,加大政府、企业、社会良性互动,协调各方力量,统筹各方资源,转变固有模式,优势互补,强化市场驱动激励机制。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全县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县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绿色发展水平逐步提升,生态功能布局逐步优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逐步完善,环境治理能力得到全面增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基本相适应。

专栏3:民勤县“十三五”环境保护主要目标指标

一级

指标

二 级 指 标

2015年

(现状)

2020年

(目标)

指标

属性

环境

质量

1

石羊河流域民勤段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的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2

地表水国控断面劣Ⅴ类水质的比例(%)

0

0

约束性

3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约束性

4

全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比例(%)

83.3

≥95

预期性

5

城区空气质量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天数

-

省市下达的指标以内

 

约束性

6

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较2015年下降率(%)

-

约束性

7

城区细颗粒物PM2.5达标下降比例(%)

-

约束性

总量

 控制

8

化学需氧量较2015年下降比例(%)

19.4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约束性

9

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比例(%)

41.9

约束性

10

二氧化硫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比例(%)

基本持平

约束性

11

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比例(%)

2.9

约束性

12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较2015年下降比例(%)

-

预期性

13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数

-

预期性

环境

基础

设施

公共

服务

14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预期性

15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

92.14

95

预期性

16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

≥70

预期性

17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71.8

≥80

预期性

环境

管理

18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

100

100

预期性

19

排污许可制度执行率(%)

86

100

预期性

20

环保投资占GDP比例(%)

0.83(不包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1.6

预期性

三、重点任务

(一)全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着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推动优化产业布局和能源结构调整。按照“淘汰一批、搬迁一批、提升一批”的防控思路,推进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严格执行“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行业的环境准入门槛,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减量替代。推动县城建成区工业企业“出城入园”搬迁计划,加强进园企业规范管理,促进产业在园区集中、集约、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热力和燃气管网建设,推进城区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提高城区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覆盖率。持续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大力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分散小型锅炉“清零”行动。实施工业领域煤炭高效清洁利用行动,以煤化工、工业炉窑、工业锅炉等工业用煤领域为重点,积极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实施煤炭清洁化利用,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2.加强工业企业废气治理。对全县化工、集中供热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评估,实施工业废气全面达标排放行动。加强矿产、化工、建材等行业工业窑炉脱硫改造,全县所有运营的砖瓦企业全部实现烟气达标排放。加强电石、石灰、石料厂等行业颗粒物排放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以化工企业有机污染物(VOCs)治理为重点,开展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基础数据与过程管理动态档案、有机污染物(VOCs)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

3.深入开展城乡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城区及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建立健全施工防尘承诺备案制度、开(复)工验收制度和项目扬尘防治监理制度,落实施工工地“6个100%”防尘抑尘措施。加强道路清扫保洁,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加大城区裸露地面硬化及城郊等区域绿化、固化力度,提高绿化、固化覆盖率。加强渣土、砂石、煤炭、商砼、废旧农膜、垃圾等散装和流体物料车辆道路运输管理,严格落实密闭覆盖、挂防漏袋等防遗撒措施。清理整治城区流动烧烤摊点,统一管理,集中经营,使用清洁燃料。加强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环保审批,推广使用天然气、电、生物油等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降低环境污染。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监管,县城建成区划定烟花爆竹禁燃区域,禁燃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和“黄标车”强制报废淘汰制度,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规范管理环检机构审核认证。提升车用燃油品质,鼓励使用新型清洁燃料,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专栏4:民勤县“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主要目标指标

主要目标:深入实施《民勤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3-2017年)》,做好与2017年后续工作衔接,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推动重点行业综合整治。严格落实“治污、控煤、抑尘、管车、禁燃、严管”六大措施,实行网格管理、清单管理、调度管理,严管精控,持续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

    主要指标:全县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均浓度和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控制在省市下达的指标之内。剔除沙尘天气,县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环境空气质量(GB 3095-2012)》二级标准;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到2017年,取缔淘汰1蒸吨及以下分散燃煤锅炉,1蒸吨以上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进行除尘脱硫改造,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进行脱硫脱硝高效除尘综合治理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全县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汽、柴油,完成省市要求的“黄标车”等老旧车淘汰任务;原煤洗选率达到80%以上。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全县水环境安全。

1.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严格水源保护区周边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与供水无关的各类设施。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隔离防护、警示宣传、界标界桩、污染源清理整治等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持续排查整治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隐患,在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区及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石油化工储存销售企业、矿山开采区等重点污染源区域,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试点调查评估。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

    2.加强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管控。加强石羊河民勤段和红崖山水库水环境监管,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地表水稳定达到水功能区划标准。持续开展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在城区黑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农业污染源等重点污染源地区,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试点调查评估。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进行防渗处理,防范污染地下水环境风险。严控地下水超采,实施开发利用地下水水位和取水总量双控制度,全县监测点位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达标。

3.实施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狠抓工业企业污水治理,实施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强化城镇水污染防治,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提升污水集中收集与处理效率。推进污泥集中处理处置工程建设,建成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加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实行水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工业节水与再生水利用率。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完成全县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制定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开展矿山开采、工业园区、河道采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医疗废水、汽车维修、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地下水环境风险。

专栏5:民勤县“十三五”水污染防治主要目标指标

主要目标:到2020年,石羊河流域民勤段和红崖山水库水环境质量及水生态环境稳中趋好,饮用水环境安全和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保持稳定,水资源消耗得到有效控制,县城建成区和中心镇及新型社区无黑臭水体,水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主要指标:地表水国控红崖山水库、省控扎子沟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体;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5%以上;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95%以上,中心镇及新型社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70%以上;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稳定达到100%;化学需氧量、氨氮年排放量达到市政府总量控制目标。

    (三)积极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启动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开展土壤环境排查与监测。开展废旧塑料回收、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历史遗留尾矿库等土壤环境问题集中区域风险排查,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对存在尾矿库的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2018年前完成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摸清全县土壤污染情况,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按照省、市土壤环境监测布点工作要求,推进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试点示范,建立全县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逐步建立完善全县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到2020年,实现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

2.实行土壤环境污染分级分类管理。以耕地为重点,统筹兼顾园地、林地、牧草地,按照未污染、轻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三个等级实施“绿、黄、红”分级管理。到2020年,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完成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落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强制调查评估制度,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组织划定管制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依法严查向沙漠、滩涂、盐碱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防止造成土壤污染。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和工业废物处理处置,控制农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

3.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推进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建立规范的污染场地联合监管机制,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过程监管制度和第三方修复成效评估制度,严格修复方案审查,加强污染地块开发监管和修复过程监督检查,有效防控土壤污染风险。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调查与修复试点,逐步建立完善土壤污染监测、预报与评价系统,对典型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方式,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专栏6:民勤县“十三五”土壤污染防治主要目标指标

主要目标: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和建设用地分类管控,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推进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建立规范的污染场地联合监管机制。全县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实现农作物化肥用量零增长,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利用率达到40%以上。

    (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科学划定并坚守生态保护红线。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科学合理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空间范围,建立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清单。严格执行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分级分类管理,严格红线区域内的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矿产资源开发、工程建设用地,对自然生态功能、环境质量安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推进生态空间管控落地,划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明确城镇建设区、工业区、农村居民点等区域开发边界,以及耕地、林地、草原、河流、湖泊、湿地等重点生态保护区域保护边界。严格落实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不断优化空间布局,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2.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巩固石羊河流域防沙治沙及生态恢复治理成果,突出封沙育林与封禁保护、工程压沙与生物固沙、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全面构建防风固沙林带、基干防护林带、农田林网、城镇村庄绿化、生态经济林有机融合,点、线、面结合,带、片、网配套,结构合理、生态稳定、经济高效的绿洲生态防护体系。积极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强化生态系统综合管理,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提升森林、河湖、湿地、草原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深化国家生态功能区保护与管理,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开展区域生态功能稳定性评价和考核,持续改善县域生态功能区生态状况。探索建立常规化、定期化的生态环境动态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的依据。开展石羊河流域民勤段和红崖山水库水环境健康评估,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3.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加强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管,督促落实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要求,提高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优化自然保护区空间结构和布局。加强自然保护区重点野生动物保护,提高生物多样性。加大自然保护区资源开发利用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种违法开发建设活动,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准入审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生态恢复和综合治理工程。以石羊河湿地公园、黄案滩、青土湖、邓马营湖等湿地修复性保护为重点,积极争取国际组织及相关机构对湿地保护研究技术和资金支持,开展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保护好湿地资源,提高湿地保育与管理能力。

4.推动生态文明制度落实。制定实施《民勤县生态投入资金使用效果和生态环境修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民勤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用途,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生追究制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机制,健全以环境损害赔偿为基础的环境责任、环境管理体系以及污染者付费制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健全完善矿山环境治理和恢复保证金机制,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循序推进的要求,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

专栏7:民勤县“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指标

   主要目标:按照限制开发区石羊河下游生态保护治理区生态主体功能区定位,围绕实施“一心一区一带两路三块四片百园”工程和“节水、治沙、造林、防污”四个重点,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主要指标:2017年底,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进一步扩大和优化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制定管控措施,推进红线落地实施。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与建设协调运行、监管及综合执法机制,全县荒漠、草原、湿地和森林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和修复。

    到2020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4.13亿立方米以内,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2.75万亩,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54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1以上。完成工程压沙20万亩以上,人工造林50万亩以上。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保护率达到90%以上,沿边沿沙区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率达到90%,湿地保护率达到95%,“三化”草原治理率达到85%,建成甘肃民勤石羊河国家湿地公园。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21.11%(含保护区)。

(五)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1.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县城建成区声环境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完善设置城区街道机动车禁鸣区。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控制,强化娱乐场所、商业网点、饮食业户等主要社会生活噪声源监督管理。结合开展“绿色小区”、“安静小区”创建活动,加强“广场舞”等居民区内群众性文体活动和居民装修管理。持续加强建筑施工作业和工业生产噪声管控,督促企业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依法查处建筑施工夜间通霄作业行为。深入开展特殊时期(如中考、高考)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努力为城乡居民群众营造安静的生活环境。

2.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创建全域无垃圾示范县为目标,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改善行动,健全完善城区环境综合执法机制,建立执法部门共同参与、联合执法的大城管工作格局,构建整治长效机制。制定实施县城绿化亮化硬化方案,分期实施街道风貌改造工程,深入开展治脏、治乱、治差、治尘、治污,大幅提升城市品味和宜居水平。建立“户分类、社收集、镇转运、区域适度集中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规划建设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厂和乡村分类式垃圾收集点,持续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废弃秸秆、废旧农膜等脏乱差问题。按照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快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就近向农村延伸。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市级生态镇(村),提高城乡环境整治水平。

3.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制定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或搬迁计划,实行分区分类管理。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实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鼓励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生物有机肥综合利用工程。2017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持续提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清洁生产水平。

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以“控害、降残、增效”为目标,严格控制农药、化肥施用,提高化肥、农药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大力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鼓励有机农业种植,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促进化肥和农药的高效安全施用。加强农资废弃包装物、农膜、尾菜环境管理,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效率,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贮运加工网络体系。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实施农村尾菜处理项目建设,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

5.加大秸秆垃圾焚烧污染防治。加强对秸秆焚烧管控,依法科学划分禁烧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建立健全县、镇(街道)、村、社四级秸秆禁焚责任体系。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发挥秸秆生物质能和饲料资源的作用,实施秸秆气化、饲料加工、秸秆还田、燃料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严格执行“五禁”决定,严禁城乡焚烧垃圾、枯枝落叶、畜禽粪便、建筑和包装废弃物,以及塑料、废旧轮胎等易产生烟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物品,保障城乡群众身体健康。

 

专栏8:民勤县“十三五”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主要目标指标

主要目标:以创建全域无垃圾示范县为目标,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改善行动,推行“大城维”、“大环卫”工作机制,打造文明、整洁、优美、有序、安全、安静、舒适的人居环境。建立完善农村环境治理机制,加强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市场主体,推进化肥、农药、农膜减量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化肥、农药实现零增长。

主要指标:到2020年,中心镇及新型社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7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化肥、农药使用总量实现零增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8%以上,尾菜处理利用率达到50%以上;市级以上生态镇创建比例达到90%,市级以上生态村创建比例达到30%。城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100%,城区环境噪声值小于55dB(A),道路交通干线噪声值小于70dB(A).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保障全县环境安全可控。

1.加强重点区域环境风险管控。加强重点区域环境风险综合管控,对全县重点环境风险源区域进行全面调查与评价,划定重点防控区域,分区、分类、分期实施风险防控。严禁在生态红线区、生态环境敏感区、人口聚集区新建涉及重金属、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排放的项目。新建的涉重金属及涉化企业应在规划的工业园区内选址建设,严格管理和落实建设项目周边安全防护距离,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加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控,完善园区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健全园区污水拦截、降污、储存、导流、闸门等风险防控工程,建立工业园区企业环保准入、退出机制,邀请国内或省级知名化工、环保专家组成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严把产业政策和环保关口,禁止工艺设备落后、环保水平低的项目入园建设。

2.加强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以固体废物资源循环利用为导向,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管理体系,制定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的优惠政策,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利用效率。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重点行业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升级改造,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鼓励开展资源回收利用,建立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和处理水平。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要建设渗滤液处理和废气利用设施,并向社会公开垃圾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

3.加强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环境污染防控。开展危险废物产生现状调查,建立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清单。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落实规范化管理各项制度,从源头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鼓励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提高企业自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加强医疗废物废水规范化管理处置,扩大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范围。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和存储情况调查,加强化学品环境管理基础能力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建立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控制涉及高污染、高风险化学品企业的生产规模。

4.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按照“污染控制、质量改善、风险可控、民生安全”目标,深入推进涉重行业和涉重企业环境专项整治。加强涉重行业和涉重企业污染综合防控,实施全指标达标排放管理。加强重金属排放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和废气中重金属排放监测与管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金属矿在选矿提纯、冶炼和加工等环节重金属监测监管,严格尾矿贮存场(库)规范建设与泄漏风险防控,防止安全环境事故发生。

5.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应急能力建设。加强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登记、整改和销号的全过程监管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做好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置、应急监测和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引导和鼓励重点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提高企业风险损害防控能力。加强环境应急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故应急体系。

专栏9:民勤县“十三五”环境风险防控主要目标指标

主要目标:加强重点区域和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及企事业单位环境监管,建立健全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事中监管,严格事后追责。建立环境预测预警体系,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社会共治体系,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主要指标: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达到80%以上;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全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70%以上。

    (七)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各项制度。

1.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规划环评引领作用,推动流域开发、工业转型升级、交通、水利、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行业)规划环评,严格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建立健全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机制,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等量替代和减量管控制度。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环评统计分析、预测预警能力,推动环评监管由事前审批向事中和事后监管转变。

  2.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制定年度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对化工、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推行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及验收工作。全面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化改造,构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组织模式,提高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实现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抓好红砂岗工业园区省级循环示范园区试点建设,促进园区产业优化升级,提升园区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行工业企业环境保护“一考双评”工作,建立完善评标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责任。

3.加强重点企业环境信息化管理。全面开展重点企业环保管理基础台账和档案建设工作,将企业有关信息基础资料纳入环保档案资料数据库,构建企业“一企一档”数据库,建立企业信息精细化管理平台。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定期抽查排放情况,对超标或超总量的排污企业实行预警管理、限制生产或停产整顿或者停业、关闭。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逐步实现监测数据统一采集和发布,实现社会对企业守法履责的有效监督。

4.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严格执行省、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规范排污许可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注销程序,制定实施《民勤县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促进排污许可一证管理式落地。2017年底前,完成纳入环境统计符合条件企事业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在工业园区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逐步建立管理规范、交易顺畅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初步培育和形成有效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和管理体系以及排污权储备和调控机制。

5.严格落实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各项规定。贯彻落实《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明确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积极推动开展电力、通讯等相关行业规划环评,严格行政审批管理,强化源头预防。严格落实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全面实施移动通信基站“一基站一铭牌”的管理模式。组织实施核与辐射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强化日常监督执法,排查隐患、消除隐患。督促核与辐射源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综合处置水平。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宣传教育,及时回应并妥善处置涉及辐射环境污染的群众信访投诉,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专栏10:民勤县“十三五”环境监督管理主要目标指标

主要目标:实行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全面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建设项目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大重点行业环境监管力度,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企业(项目)规范建设,健康发展。

主要指标:工业园区规划和各类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和环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95%以上;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达到100%,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全县工业污染源达标率达到100%。

    (八)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工作水平。

1.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实现与省、市联网运行。加强地表水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实现石羊河流域民勤段、红崖山水库和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手工监测评价全覆盖,国控和省控断面预警与考核自动监测断面全覆盖。持续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甘肃省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开展城区、重点交通干线城区段噪声自动监测试点,严格控制环境噪声污染。加强重点污染企业废水、废气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的自动监测网络建设,提高对环境污染的监测能力和监测水平。加强生态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地面生态监测,积极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等建设。

2.建立完善环境预防体系建设。探索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合理设定区域资源能源消耗上限。严格控制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建设用地强度,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能源,统筹协同控制能源资源消耗,落实资源能源总量与强度双控行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业,以水定布局,以水定规模,建设节约型社会。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保障生态用水基本需求。严控建设用地占用生态空间用地空间,落实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到2020年,完成县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现状评价,以环境承载能力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适时调整全县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3.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全县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机制,建设县、镇(园区)两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警系统,形成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加大应急处置自身防护装备、监测监控设施储备力度,确保能够快速识别、及时处置区域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有效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加强部门协作,开展不同规模层次的环境应急演练,强化与公安、安监、交通、气象等部门的应急联动响应,提高应对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水平。

4.推进环境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公开制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和企业环境信用承诺制度,推动建立环保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健全完善企业环境信用信息,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标准,采集整理企业环保信用数据,有效整合各类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实现同一企业所有环境信用信息的集中记录和查询。建立企事业单位环境违法行为信用评价制度,严格落实企业“黑名单”管理,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开展环境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环境信用建设,构建全社会环境信用信息平台。

5.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县、镇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推动环境监管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强执法装备仪器配备,推进环保部门监测、监察、执法、应急等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一企一档”和环境执法监管网格化、痕迹化、模版化、流程化、分类化、智能化和执法计划编制管理的“6+1”监管模式,提高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水平。主动适应新常态,加强教育培训,积极引进环保人才,全面提高环保队伍整体素质。

专栏11:民勤县“十三五”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主要目标任务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相适应。

环境预防体系建设:完成县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现状评价,以环境承载能力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适时调整全县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县级环境应急管理机构,逐步完善全县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机制,形成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环境信用信息建设:企业环境信用制度基本形成,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全面建立,覆盖国家、省、市、县的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建成,环保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转,企业环境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普遍提高。省、市、县三级环保专网全部实现互联互通,全县环境信息基础能力规范化建设完成率100%。

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配合省市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任务,完成县级环境监测站西北三级标准化建设任务。县环境监察大队保持西北三级标准化建设要求,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核与辐射、应急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四、重点工程     

“十三五”期间,按照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政策导向和投资计划,规划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共22项,其中储备环境质量改善及主要污染物减排8项、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7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项、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社会行动体系建设3项、环境监管能力提升2项,保障规划任务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资金主要来源于争取国家和省、市项目投资、本级政府财政投资和企业自筹以及社会融资。

专栏12:民勤县“十三五”规划重点工程及实施内容

重大工程

领域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环境质量改善及主要污染物减排

 

 

大气

1

城区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综合治理项目

投资3190万元,对城区集中供热现有的1台80蒸吨锅炉、3台40蒸吨锅炉及1台20蒸吨锅炉建设安装脱硫脱硝高效除尘设备及配套的辅助设施;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备(5套)。

2

民勤县污水处理厂处理2万吨生活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

投资3857.97万元,建设日处理污水1万吨污水处理生产线1条。

3

63万立中水蓄水池项目

投资6603.8万元,建设占地面积345亩,有效池容63万立方米、总池容65万立方米、最大池深4.1米的中水蓄水池1座,配置输水管线1370米、绿化提升泵房1座。

4

红沙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

投资1.37亿元,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达0.5万吨/日,新建DN300-DN800污水管网26.92公里。

5

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

投资3600万元,建设污泥处理处置厂1座,设计规模为80吨/日,配套相应机械电气设备等。

6

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投资2.07亿元,在18个镇各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日处理能力300立方米,修建提升泵站18座,中水排放场18处,配套管网110公里。

7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项目

投资300万元,完成纳入减排目标任务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任务。

8

东湖镇盐碱地治理项目

投资3752万元,对东湖镇规划保留农田灌溉配水面积4.3757万亩全木按重度耕地盐碱地的治理标准进行治理。

生态保护

与修复

9

民勤县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普查与保护项目

投资300万元,进一步掌握县境内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种类、分布、数量、生长情况和动态变化等基础数据,在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布集中区建设监测点3个,各监测点配备监测设备一套,标本采集设备1套,配备监测人员5人。

10

濒危野生动物中心民勤青土湖试验性放养基地建设项目

投资7850万元,建设试验性野生放养基地20万亩,其中半野生放养试验区及饲草基地2万亩,试验性放养区18万亩,动物围栏60公里。

11

民勤石羊河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

投资28730.48万元,以石羊河民勤段-红崖山水库周边区域为重点,完成湿地保护、湿地保护能力建设、湿地植被恢复和红崖山水库库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建设任务。

12

青土湖修复治理项目

投资40800万元,实施压沙造林27万亩,封沙育林草3万亩。

13

民勤绿洲内部基干林网建设项目

投资11500万元,完成绿洲内部基干林网建设10000亩。

14

生态移民安置工程项目

投资48679.07万元,建设楼房移民安置点6个,平房移民安置点2个,安置移民2712户、10905人。

15

G569线北仙高速公路工程红崖山临时取料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投资3000万元,实施2平方公里取料范围的土地平整和植树绿化工程。

农村环境

综合整治

16

生物有机肥无害化集中处置项目

投资500万元,建设家畜禽粪便无害化集中处置工程。

17

年产30000吨生物有机肥扩建项目

投资5200万元,在原有10000吨生物有机肥生产线基础上,建设30000吨生物有机肥扩建项目,建设原料库1000平方米,生产车间2200平方米,购置安装设备33台(套)。

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社会行动体系建设

18

生活垃圾资源综合处理项目

投资2亿元,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200吨,用地面积53328平方米(合80亩),建筑面积16037.08平方米。

19

民勤县城区及重点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

投资2.61亿元,在城区及重点镇分片区建设垃圾填埋场,购置渗沥液处理、收集箱等配套设施,建成完善的农村垃圾收运系统。

20

民勤县青少年生态科普基地项目

投资600万元,依托老虎口、西大河、青土湖等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形式多样的青少年生态科普教育示范基地3个。

环境监管

能力提升

21

环境监察监测执法标准化建设项目

投资920万元,建设标准化环境监测站1个,改造现有监察设备,配备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等。

22

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投资2000万元,建立生态环境综合监测站、荒漠化生态环境综合监测站、荒漠植被监测动态信息系统、自然灾害动态监测信息监测系统及森林火灾、沙尘暴、林业有害生物等突发重大生物灾害应急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

成立规划实施工作小组,负责督促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建立健全环保目标考核、监督管理制度,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政府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分解细化目标任务,督促做好项目实施、监管与绩效考核工作。县环保局做好综合协调与监督工作,牵头组织规划实施,并组织编制全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落实规划重点任务和工程,定期汇总调度规划实施情况,推进工作落实。严格落实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加强配合、密切联系,协同推进,形成分工明确、良性互动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健全监管体系,强化责任落实。

贯彻执行《民勤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建立完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做到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对工作不尽责、造成重大影响的,坚决实行问责制、“一票否决制”和“双岗同责制”。进一步明确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单位在治污减排、环境修复、风险防范、资源节约、达标排放、自主监测、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法律义务。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强化企业环境刑事责任追究,加大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力度。加强企业环境信用管理,对信誉低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和公众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

(三)增加环保投入,创新治污模式。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环保融资的优惠政策,逐步加大环保资金投入,通过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全面推行绿色信贷,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积极推行政府与银行、企业以及其他社会资金合作,支持排污权、收费权等担保贷款。加强对环保治理PPP等模式的探索,充分吸纳社会资金投资环保领域,实现优势互补、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推行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积极推广城镇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治理、建筑扬尘控制、餐饮油烟治理、自动连续监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领域的第三方治理,促进工业企业治污设施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推行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服务,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构建环境保护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发展体系。

(四)发挥舆论监督,推动社会共治。

深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搭建公众参与环保工作的平台和载体,建立健全公众舆论监督机制。充分利用环保门户网站、环境质量公报、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依法主动、及时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保障群众对环境的知情权。对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如实向社会公开排污信息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评价,强化公众环境监督权。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通过建立沟通协商平台的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实现专家、企业与公众的讨论与沟通,扩大公众环境参与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