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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0621MB155964XQ/2022-095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林草局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2-12-01
成文日期: 2022-12-01 有效性: 有效
民勤县林业和草原局
信息来源: 林草局 发布日期: 2022-12-01 15:25 浏览次数:

民勤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县林草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由县自然资源局领导和管理,为正科级,加挂民勤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级、地方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湿地保护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编制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按照事权划分,承担国家公园建设相关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全县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

(八)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发展、林产品质量监督。

(九)指导全县国有林场(站、圃)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国家规划内、省级、市级、县级预算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办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林草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方面的能力建设,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推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培训、工人岗位培训、统战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宣传、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系统技术人员和林农的科技培训工作。负责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职称评审、聘用等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生润

联系电话:0935—4122240

办公地址: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泉山路18号(可乘坐4路公交车到达)。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业务股。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国土绿化发展规划,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起草全县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草原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负责人:张世虎

联系电话:0935—4122240

办公地址: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泉山路18号(可乘坐4路公交车到达)。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计财股。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项目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中央和省级、市级、县级林业和草原资金。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中央、省级、市级、县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国家规划内、省级、市级、县级预算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工作。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王万明

联系电话:0935—4122240

办公地址: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泉山路18号(可乘坐4路公交车到达)。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四)林政资源管理股。制定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担林木种苗、草种管理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国家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承担行政审批管理、“放管服”改革、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依法行政及普法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管理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采伐、运输。负责法制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拟订林业和草原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林业行政执法案件监督、督察、督办和查处。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人:裴斌

联系电话:0935—4122240

办公地址: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泉山路18号(可乘坐4路公交车到达)。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人员编制

县林草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局领导兼任。

四、下属(归口管理)单位

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20个,其中8个正科级单位,2个副科级单位,5个股级单位,分别为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县草原监督管理站、县草原工作站、甘肃民勤石羊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县退耕还林办公室、县石羊河流域防沙治沙及生态恢复规划管理中心、县特色林果产业中心、县勤锋林业实验站(县勤锋滩自然植被管护站)、县连古城沙生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县泉山林业工作区站)、国营民勤县三角城机械林场、县湖区林业工作区站(黄岭苗圃)、县东坝林业工作区站、县西坝林业工作区站、县红崖山林业工作区站、县南湖林业工作区站、县红砂岗林业工作区站、县公益林办公室、国营民勤县红沙梁苗圃、国营民勤县邓岔苗圃、国营民勤县二坝湖苗圃调整为县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各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人:姜有恒

单位地址: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泉山路18号

邮政编码:733399

电子邮箱:gsmqlj@163.com

联系电话:0935-4122240   4122240(传真)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公共交通指引:县内乘4路、到 文化广场北口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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