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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22015322299P/2021-029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涉农补贴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1-07-09
成文日期: 2021-07-09 有效性: 有效
民勤县农业农村局惠民惠农政策汇编
发布日期: 2021-07-09 17:25 浏览次数:

 

民勤县农业农村局惠民惠农政策汇编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补助对象:全县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植农户。

补助标准:根据各镇统计年报基数,按照“粮食播种面积、近3年粮食平均产量、粮食商品量”三个因素进行测算,将补助资金分配到各镇,各镇制定符合政策要求的分配方案,将政策落实到位。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被征(占)用为建设用地的耕地,以及常年撂荒、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发放补贴”的政策要求。

补助程序:各镇政府收到补助资金后,对分配到户的补助资金继续实行镇、村两级张榜公示制度。每个农户的补助面积、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事项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农民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要认真调查处理后重新公示,保证兑付资金和公示资金数额一致,确保补助兑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公示期满后,通过 “一卡通”形式发放。

2.农机具购置补贴

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补助对象:全县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甘肃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及以后公布标准为准。重点支持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推广应用。

补助程序:1.农户(经营组织)自主选机购机;2.个人(经营组织)通过甘肃农机APP申请;3.按申请顺序由乡镇核查机具,县农业农村局抽查核实;4.乡镇通过惠农系统录入购机信息,公示补贴信息;5.资金通过“一卡通”(经营组织通过对公账户)形式发放。

3.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雨露计划”(两后生)项目

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补助对象: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雨露计划”的学生。

补助标准:1500元/人·学年

补助程序:项目下达后,由相关贫困镇宣传动员,进行摸底,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民勤县“雨露计划”(两后生)补助资金申请表》,由镇政府、村审核加注意见,所在学校出具在校证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通过 “一卡通”形式发放。

4.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

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补助对象:在全县农机深松整地补贴试点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并自愿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自愿装配农机深松作业远程信息化监测设备的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各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

补助标准:实行定额补贴,标准为每亩补贴20元。

补助程序:安装监测仪,签订深松作业合同,作业质量确认,通过 “一卡通”形式发放。

 

5.草原保护利用奖补资金

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补助对象:经审核确定,对落实新一轮草原禁牧制度、草畜平衡政策或管护的农牧户。

补助标准:根据省市批复补奖资金实行“上封顶、下保底”标准补助

补助程序:对落实禁牧措施,实行禁牧管护的农牧户,补奖资金在检测达标、检查验收、核实造册、村级公示的基础上,通过 “一卡通”形式发放。

6.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

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补助对象:全县250个行政村(含勤锋农场和大坝镇向阳村),每村聘任一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共250人。

补助标准:被聘用的村级防疫员实行绩效工资制,县财政发放6000元/人·年,其中:基本工资5400元,绩效工资600元。

补助程序:绩效工资由畜牧部门制定考核指标,根据考核确定的等次通过 “一卡通”形式发放。

7.村级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报酬

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补助对象:各镇按程序选聘村级共管共享公益性人员。

补助标准:500元/人·月

补助程序:各镇政府上报各村聘用共管共享公益性人员花名册,农业农村局审核后通过“一卡通”形式进行发放。

8.农村“厕所革命”以奖代补资金

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

补助对象:全县辖区内涉及农村厕所改造的农户。

补助标准:对验收合格的农户厕所,每座补助2000元。

补助程序:乡镇初步验收,县级组织验收,乡镇报送验收花名册,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审核无异议后通过 “一卡通”形式发放。

9.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补贴

主管部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补助对象:全县各镇涉及项目实施的农户。

补助标准:对各镇验收合格的农户,根据项目补助标准不同,每亩按70、140、280元补助。

补助程序:乡镇初步验收,县级组织验收,乡镇报送验收花名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审核,审核无异议后通过 “一卡通”形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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