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3-11-0000003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3-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保留证明事项信息公开 |
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民勤县第三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民政办发〔2021〕59号
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民勤县第三批实行证明事项
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省、市驻民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要求,现将《民勤县第三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请抓好贯彻落实。
第三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涉及4个单位10项,用承诺书代替证明材料12项。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承诺事项目录、承诺书范本在政务服务场所窗口或办事大厅同时进行公示;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要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申请人承诺已符合告知条件、标准、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不得再索要有关证明。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针对证明事项的特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认真做好核查工作,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民勤县第三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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