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明

县政府副县长(挂职)

负责司法行政、地震方面工作。协助赵斌同志做好数字政府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放管服”改革、机关事务管理、外事、政务公开及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水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司法局、县地震局。协助赵斌同志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数据局)、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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