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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22013933184K/2024-018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组配分类: 办事服务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4-03-18
成文日期: 2024-03-18 有效性: 有效
民勤县民政局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信息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3-18 16:08 浏览次数: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编码:11622322013933184K400011100100001

2.事项类型:政许可

3.办件类型:即办件

4.办理部门:民勤县民政局

5.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6.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

7.是否收费:

8.是否进驻大厅:

9.到场次数:0

10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11.咨询电话:0935-4122602

12.投诉电话:0935-12345

13.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

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14.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层民政局窗口(可乘坐1路、3路等车次到达)。

15.特别程序:

 

二、办理流程

 

 

 

三、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  描述

备注

1

成立登记申请书

原件

A4纸一式一份

必要

2

法人登记申请表

原件

A4纸一式一份

必要

3

场所使用权证明

原件

A4纸一式一份

必要

4

章程草案

原件

A4纸一式一份

必要

5

批准文件

原件

A4纸一式一份

必要

 

 

四、受理条件

1.有明确的业务主管单位并经其审查同意;2.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得少于50个;会员要在本社团业务领域内具有广泛代表性;3.有规范的名称、固定的住所、明确的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4.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地方性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5.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六、法定依据

【行政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2月6日经《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七、常见问题

问:社会团体名称有什么要求

答: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与社会规范提法一致。

八、行政审批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九、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民政局窗口(可乘坐1路、3路等车次到达)。

2.电话查询:0935-4122602

3.网上查询:甘肃政务服务网民勤子站网址(https://zwfw.gansu.gov.cn/minqin/

十、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务服务中心3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乘坐1路、3车次到达)

2.电话监督投诉:0935-12345

3.网上监督投诉:甘肃政务服务网民勤子站网址(https://zwfw.gansu.gov.cn/minqin/

办理地点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民政局窗口(可乘坐1路3路等车次到达)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咨询电话0935-4122602

监督投诉电话0935-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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