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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22013933184K/2023-136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组配分类: 救助政策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3-09-07
成文日期: 2023-09-07 有效性: 有效
2023年全县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9-07 10:55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精神,持续纠治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作风问题,根据省、市纪委监委关于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有关部署,按照市民政局《2023年全市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特制定《2023年全县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一、持续推进乡村振兴领域社会救助综合治理

(一)坚决纠治社会救助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整治镇(街道办)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场,对待群众口大气粗、颐指气使等突出问题。严肃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持续治理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中服务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等问题进一步优化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设置,及时受理求助申请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落实落细救助申请、受理、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

(二)检查纠正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围绕低保扩围增效,检查各镇(街道办)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武市民发〔2023〕3号)情况,是否进一步规范低保准入条件,放宽重度残疾人低保准入;是否规范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和收入财产核算办法,全面落实刚性支出扣减、单人户保、低保渐退等政策。二是围绕规范临时救助政策,检查是否把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作为临时救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否精准认定临时救助对象,存在随意扩大对象范围、违规实施临时救助的问题;是否落实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是否完善和实施“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把符合低保条件、应该纳入低保范围的人员用临时救助替代低保的问题。三是围绕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检查是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将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人员安排入住供养机构,是否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协议以及委托照料服务。四是围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检查各镇(街道办)落实《甘肃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情况,是否严格规范开展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排查认定,及时更新低收入人口数据库。

(三) 强化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 使用情况检查,查找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杜绝资金发放中人为设障、雁过拔毛、吃拿卡要、违规发放等行为。对于无法自行支取社会救助资金的对象,要落实其监护人、委托照料人帮助支取社会救助资金,或由本人指定他人代为支取。严禁违背救助对象或其监护人意愿,由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或村(居)干部代为持有卡折、支取社会救助资金。县民政局要会同各镇(街道办)、村(居)民委员会对代为持有卡(折)的情况予以登记备案。要创新资金监管方式,通过线上监测与线下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四)全面规范采购发放实物。加强发放实物监管,规范发放程序,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监督。坚持以基本生活需求为导向,根据实际,为特殊困难群体发放并更换衣物、床单、被褥,配发煤炭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要有效防止采购物资压箱底、变库存等问题。严格控制物资发放范围,杜绝超标准、超范围、超需求发放实物等问题。

(五)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加大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协作,做好重点问题线索查处工作。对于反映各镇(街道办)民政业务干部职工违法违纪的重点问题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反映、移交,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做好查处工作。认真及时处理好群众通过信访、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等渠道反应的社会救助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重点线索问题。

二、持续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治理成效

(六)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加强与信访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受理群众反映问题。建立管理工作台账,逐件逐事办理,明确办结时限,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做好重复信访、越级上访特别是进京上访等事项矛盾化解工作,充分利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帮助解决重复信访群众实际困难。进一步规范使用社会救助行政文书,对救助金调整、停发等事项,及时书面告知理由,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救助信访综合调研,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进行明查暗访,分析问题成因,注重源头化解,合力处置群众诉求。

(七)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数字监督。依托甘肃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定期开展与公安、人社、住建、医保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做好民政系统殡葬、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信息比对,每月反馈至各镇(街道办)的共享数据、预警信息,按时限要求逐一入户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数字监督的重点是异地重复纳入低保、低保对象重复纳入特困供养以及殡葬信息显示死亡人员未按规定在三个月内及时退出低保等问题。

(八)进一步规范近亲属备案制度。继续将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定期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县民政局对备案的社会救助对象及时开展抽查复核,坚决杜绝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违规问题。

(九)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和政策宣传。密切关注并及时处置社会救助领域突发舆情。按照《甘肃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甘肃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相关规定,继续加强救助对象信息公开公示,按规定公布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数量、保障金额等信息;对身份证号、手机号、金融账户等依法依规不应公开的个人信息,采取去标识化或删除处理;不得违规公开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主动公开社会救助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及时公布救助标准、申办程序、资金发放等信息。以救助对象认定、低保渐退、动态管理等内容为重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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