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06210139328191/2023-120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民勤县人民政府 | 组配分类: | 县级解读政策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3-07-12 | |
成文日期: | 2023-07-12 | 有效性: | 有效 |
《民勤县红沙岗驴尾巴梁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项目由来
为加快推进民勤县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进一步改善和修复生态环境,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甘资字〔2022〕132号)要求,2022年我局委托甘肃省水文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辖区内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摸底排查,并将民勤县红沙岗驴尾巴梁建筑用砂矿历史遗留矿山纳入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数据库。2022年12月30日,按照《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批准立项省级2022年度第二批生态修复项目的通知》(甘资字〔2022〕14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民勤县红沙岗驴尾巴梁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二、立项背景
2021年12月7日,由甘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完成了民勤县红沙岗驴尾巴梁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项目可研代初设阶段勘查、设计报告,并通过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报告评审,纳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财政厅2021年度第二批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省级自然资源项目储备库。
三、项目内容
2022年12月28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批准立项省级2022年度第二批生态修复项目的通知》(甘资字〔2022〕140号)对民勤县红沙岗驴尾巴梁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项目批复立项,2022年12月30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省级2022年度第二批生态修复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资字〔2022〕137号)下达该项目资金22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83.56万元,预备费4.41万元,其他费用37.03万元。绩效目标为0.4464万元/亩。
四、项目成效
项目治理采用削坡、回填、场地平整、种植灌木绿化和自然恢复的方式,对矿区地形地貌景观重塑,恢复矿区原有的生态功能及生态景观。项目实施后,矿区内露天采坑、废弃石渣堆得到有效治理;同时通过 3 年的管护,巩固植被恢复效果,提高防风防沙体系,有效降低水土流失强度,极大地改善矿区生态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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