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卫医政函〔2022〕116号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红十字会,省红十字血液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工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无偿献血工作高质量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印发了《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现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巩固和强化无偿献血长效机制
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的崇高行为,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不断巩固和强化“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长效机制,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凸显政府的领导职能。要结合各自实际,持续完善无偿献血地方性法规政策和无偿献血激励政策。要围绕血液质量安全和供应保障,不断加强血站服务能力建设,确保各地血站服务能力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
二、规范开展表彰奖励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奖励办法》,特别是新修订的相关内容,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做好表彰奖励工作。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精神奖励为主,通过各类无偿献血表彰奖励活动,稳步提升固定献血者队伍、稀有血型献血者队伍、机采献血者队伍、应急献血者队伍和志愿者服务队伍人数和建设水平,进一步激励全社会健康适龄公民参与无偿献血,持续提升千人口献血率,促进无偿献血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引导和宣传力度,结合“6.14世界献血者日”等活动,贴近无偿献血工作、贴近采供血实际、贴近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多渠道、多平台宣传,不断提升公民无偿献血知晓率。要把群体性宣传和先进个体宣传结合起来,把传统媒体宣传和互联网新兴媒体宣传结合起来,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无私奉献和献血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要做好政策解读和答疑,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红十字总会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关于印发〈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甘肃省红十字会
2022年4月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