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民勤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新润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明英、赵多锋、刘海远出席会议。
县政府副县长刘静,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昌宁镇、东湖镇人大主席和2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有关专项报告,审议批准了2023年第二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计划、新增政府一般债券项目调整计划、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资金安排使用计划及第二次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依法作出关于召开民勤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强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着力提高政府性债务管理水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严格预算执行和纪律约束,强化过程性监管,规范预算支出管理;坚持财政资金合理使用,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要切实增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法制统一,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强化依法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法治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在建议办理的各个阶段都要主动加强与代表、群众的沟通联系,征询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作中达成共识,在协商中解决问题。对正在办理和答复后的建议实施情况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持续巩固办理成果,务求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民勤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
会议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务实的作风,依法规范、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民勤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顺利召开。
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本次会议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体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