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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22013933088A/2023-155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司法局 组配分类: 保留证明事项信息公开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3-12-26
成文日期: 2023-12-26 有效性: 有效
民勤县司法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3-12-26 09:38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现将司法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

(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为切实抓好《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的贯彻落实,根据《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2022年5月23日,我县制定下发《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各镇、各部门单位认真梳理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并结合工作实际,逐项同步确定核查方式,每季度梳理汇总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进度和数量,向县司法局报送。2023年,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勤县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民政办发〔2023〕69号)关于“优化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服务”的要求,县司法局印发了《关于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清单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前三批已经公布的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和2022年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清单的基础上,认真参照省市业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清单,对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再次梳理,对2022年已公布事项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民勤县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清单》,部分单位已梳理报送,待审核汇总后予以公布。我县政务服务事项公布后,截至目前,各部门单位已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15208件,减少证明材料 20478份。

(二)扎实推进落实,科学制订清单。2022721日,全县19个部门单位共梳理出71项政务服务事项,经县司法局审核后,报请县政府对19个部门单位的71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材料进行了公开,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为市场主体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了告知承诺制事中核查、事后监管机制,持续规范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

(三)规范告知承诺,建立完善机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民勤县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清单》,各部门单位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事项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时将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和承诺制格式范本在办事窗口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项公布,凡承诺书直接代替证明材料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确保承诺制实施工作流程规范有序。建立健全了各部门单位协作配合核查机制,通过分批定期核查方式加强监管,最大限度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风险。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推进告知承诺制。县司法局加大协调指导力度,要求将所有社会组织成员全部纳入信用管理系统,依托信用体系开展告知承诺制,将全县所有自然人、法人和党政机关划分等级,对信用等级较好的当事人试行告知承诺制,以有效降低试点风险。加强制度建设力度。今年以来,全县19个部门(单位)已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5588件,减少证明材料6066份。

二、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37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对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柔性执法推行等六项监督检查重点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清查清理,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落实。329日,县司法局组织全县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实地检查工作安排部署会,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重点执法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并邀请县检察院参与成立督查组,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对照督查重点内容,认真梳理汇总相关资料,及时查漏补缺,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3月29日至4月4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司法局牵头,抽调检察院行政执法单位业务骨干组成三个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督查组先后深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人社局等26个行政执法单位、18个镇,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涉营商环境重点执法领域执法、行政柔性执法推行、涉企执法检查制度建立和执行、执法能力和队伍建设等六项重点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当场予以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要求相关单位限时整改。

(三)强化执法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610日至7月底,县司法局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法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及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注重业务能力的培养提升,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条文的理解能力、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实务技能,全面推行柔性执法方式,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服务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措施落实,全面推动“两轻一免”清单落实。坚持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穿行政执法监督全过程,认真落实《甘肃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改进涉企行政执法方式,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严格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规定和“两轻一免”清单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预,提升执法效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行柔性执法,强化执法监督,着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软实力”,努力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县税务局在每个纳税申报期截止前向未申报纳税人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提醒纳税人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向涉及风险纳税人发出通知提醒自查,并对相关违法纳税人提醒教育,督促整改,以柔性方式引导纳税人自我纠错、依法纳税。县文旅局组织开展“护苗·2023”专项检查,对校园周边的书店、零售店、文具店、打印店、印刷厂等经营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对文旅领域18类轻微违法行为,采取柔性执法,用纠正”替代“处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全面准确落实文化旅游市场“首次轻微违法不处罚”清单和6种情形减轻行政处罚适用范围,对2家单位轻微违法行为进行责令改正,不予处罚,减轻处罚3家次,累计减免罚款15000元,让执法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2023年以来,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办理“两轻一免”案件633件,其中从轻处罚170件、减轻处罚98件、免于处罚365件,其他柔性执法方式1975件,其中口头警告148件,行政指导58件,行政告诫152件,督导整改432件,提醒函8份,行政建议115件,签订承诺书1062份。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是个别部门单位对实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采取柔性执法方式方法单一,柔性执法效果还不明显。二是个别部门单位虽实行了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但未及时将本部门承诺事项目录进行公示、未按要求修改办事指南、制定格式文本。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通过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行政柔性执法的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标准化、规范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成果,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能力。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手段,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预,提升执法效果;规范使用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行政处罚手段,禁止以“一刀切”“运动式”执法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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