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23220139328945/2023-154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组配分类: |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3-12-25 | |
成文日期: | 2023-12-25 | 有效性: | 有效 |
武威市乡村振兴局 武威市财政局 武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市级复核的通知
信息来源:
武威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
2023-12-25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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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甘财扶贫〔2 0 2 1〕2 8 号)要求,2 0 2 3 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市级复核于2023年11月14日开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每县区1-2天,依次为:天祝县、古浪县、民勤县、凉州区。
二、考核人员
组 长:戴红斌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李成云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润德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 员:王建华 市乡村振兴局计划管理科科长
李 睿 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张建平 市财政局农业科副科级干部
李彦华 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洁倩 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副科级干部
三、考核内容
(一)资金保障。包括中央、省级财政政衔接资金分解下达、市县资金配套情况。
(二)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项目绩效管理情况、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情、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三)使用成效。包括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等工作情况、预算执行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分任务资金使用效益(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以工代赈任务、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和“三西”地区农业建设任务)、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和统筹整合使用成效等。
(四)加减分。包括机制创新(加分指标)、执行中随意调减衔接资金预算(减分指标)、数据作假(减分指标)和违规违纪(减分指标)。
四、考核方式
市级复核工作,采取查阅资料、访谈交流、实地走访的方式进行,主要查看县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及证明材料、系统信息数据录入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
五、有关要求
1 .请各县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积极配合,并协调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认真准备,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
2 .请各县区于评价开始前上报自评报告。
3 .考核组要对发现的疑似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及时反馈被考核县进行核实整改。
4 .考核组要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禁其它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车辆保障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转自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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