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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220139332054/2023-154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水务局 组配分类: 水资源管理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3-12-25
成文日期: 2023-12-25 有效性: 有效
民勤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权管理的意见
信息来源: 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3-12-25 11:13 浏览次数:

民勤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权管理的意见


为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水权分配、审批、管理、交易,强化水资源监管能力,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益和效率,加快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四水四定”原则,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互促共赢,“确保民勤不成为第二个罗布泊”。

(二)基本原则

1.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把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水权初始分配的重要依据,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统筹生态环境保护、粮食安全和耕地红线保护,推进实现人水和谐共生。

2.节水优先,高效利用。把节水作为水权分配、审批、管理、交易的前提,将节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农业种植结构调整、高效节水设施普及,以节约用水扩大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空间。

3.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水资源禀赋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明晰各镇各行业分配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用水权,推进水权制度稳妥运行。

4.依法治水,严格管水。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规范水权管理,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水权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水权分配管理

1.严格实行水权统一管理。县政府负责管理全县水资源配置、监管和决策,按照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规定,制定全县年度水资源配置和总量控制方案,将水权细化分解到各行业和各镇,并预留部分水量用于生态补水、项目建设等,中水和非常规水纳入总量进行管理。各镇以全县水资源配置方案为总纲,将水权逐级分解落实到村级农民用水者协会、用水小组和用水户,落实实名制配水制度和水权配置公示制度,坚决杜绝“两头水权”“虚拟水权”现象。县域内勤锋、窑街、石羊河林场、生态集团等大型国有农林场水权由县政府直接配置管理。严格落实大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保障建设项目合理用水需求。

2.严格水权配置审批程序。全县水资源配置方案由水务部门提出预算草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由县政府印发执行。各镇和相关部门年度水资源配置方案经党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逐级分配、适时公示,3月底前负责将水权分解落实明细台帐上报县水务局和审计局备案。

(二)强化水权管理措施

3.明确水权审批责任体系。严格按“谁审批、谁监管、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乡镇水权监管主体责任和水权审批“一把手”负责制,各镇不得超水权总量审批水权,未经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批,基层水管单位不得私自刷卡充值。村级农民用水者协会要接受镇政府及水务部门工作指导,严格按照审批水权做好灌溉服务工作,及时化解协会涉水矛盾纠纷,及时解决用水户诉求。

4.严格轮次水量审批管理。统一实行用水计划申请制度,用水程序:用水户(用水小组)提出申请→协会核对加注意见→镇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复→水管单位确认后刷卡充值→取水→统计上报取水量。各镇、相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实行安种水一次性审批,生育期两个或三个轮次水合并审批,尽量减少用水户水权审批频次、缩短审批时间。县域内勤锋、窑街、石羊河林场、生态集团等大型国有农林场轮次水权由县政府授权县水务局审批;国家重大生态工程项目用水由县林草局在预留生态水权内审批,其他生态用水轮次水权由各镇结合农业灌溉实际审批,农业灌溉不得挤占生态用水。

5.严格水权使用过程性控制。坚持按“优先安排地表水、严格控制地下水”原则实行轮次水量调配。在干旱年份可实行地表水与地下水置换方式,当地表水可供量能满足年度灌溉计划配水指标时,对不按下达灌溉计划浇灌地表水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部分水权,不予置换地下水配水指标。提倡或鼓励发展低耗水高效益型产业。通过采取控制轮次水量审批、提前向用水户告知轮次水权余量和限制用水等措施,落实轮次水权过程性控制。

6.强化水资源联合调度。水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的协调沟通和信息共享,提高气候预测和雨情、水情监测预报的精准度,采取地表水与地下水灵活调度措施。地表水量调度依据上游来水情况确定,提前做出灌溉安排,凡已安排地表水灌溉的,灌溉前主动停止提取地下水。苗灌期各干渠同时开口引灌,各干口控制流量依据配水面积大小实行同比例配置,支渠和斗渠实行轮灌,由乡镇统一调节安排。

7.加强计量设施运行维护。制定民勤县智能化计量设施维护巡查管理办法,按照水行政网格化管理责任,将计量设施维护巡查作为常态化工作。各基层水管单位及时排查故障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确保智能化计量设施正常运行、精准计量。县水务局负责对达到规模以上的非农灌机井,全部安装在线计量监测设施,对农灌机井试点开展远程在线监控,并通过共享石羊河流域智慧水资源管理平台,强化取用水监控,提高水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

8.严格落实阶梯水价制度。各镇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水权总量控制管理,全面落实民勤县水价改革实施方案,对用水户超出配置水权的用水量,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严格执行分类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优化水资源消费结构,促进节约用水。

9.加强节灌设施运行管理。通过探索“小块变大块、分散变集中、零碎变连片”的土地经营模式,积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激励群众自筹资金配套滴灌设施,确保运行正常并发挥节水效益。农业农村和水务部门积极推广国家成熟适用节水技术,加强节灌设施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落实科学合理的灌溉制度;定期监督、检查节灌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指导农民用水者协会做好工程设备维护、维修和节灌设施回收、储存及安全越冬等工作,确保工程长期运行并发挥效益。

10.落实水行政网格化管理。水务部门修订完善水行政网格化管理办法,以镇、村级用水者协会、用水小组及农林场机井为单元层层划分网格,确定并公布网格责任人,明确网格化管理的职责和任务,对网格内的水事活动实施动态管理,从严落实水行政网格化监管责任。

11.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水务部门要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充实水政执法力量,深入各镇和企事业单位及时排查、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实现水政巡查全覆盖。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制度机制,水务、公安部门要定期联合开展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检察机关要对执法缺位、不到位或者执法受阻并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严厉打击擅自启用机井违规取水、破坏智能化计量设施等违法行为。

12.完善水权交易机制。修订完善水权交易管理办法,推进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对采取调整结构、节水措施等节约的水权,用水户可以有偿转让。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参与节水管理取得的节水量纳入水权交易,探索建立县、镇、村三级水权交易平台,支撑水权交易安全、高效、规范开展。

(三)加强水权管理监督考核

13.开展水资源审计。制定民勤县水资源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办法,县审计局开展年度水资源预算执行审计,适时跟踪审计,针对审计指出问题,督促各镇和相关部门单位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不力的要作出相应处理。审计结束后向县委、县政府提交年度审计报告,审计结果作为各镇和相关部门单位年度工作实绩考核的主要依据。  

14.推进网上监管。加快智慧水务建设,探索建立水权网上审批管理平台,采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全县水权管理信息化、可视化、智能化,并通过与审计等部门联网,实现水权从分配到使用全过程、全方位监管。

15.加强动态考核。制定水资源管控考核办法,将水资源管理考核纳入镇、部门(单位)政绩考核范围,提高考核权重,以考核推动水权管理工作落实。开展水资源管理考核专项督查,实行一季一督查一考核一评分,考核结果定期向各镇和相关部门单位通报。

16.严格责任追究。制定民勤县水资源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方式及情形,对季度考核中连续两次评定为“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镇、部门(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责任;对水权管理工作中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对不执行镇水资源管理调度、有意纵容违规取水行为,由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发改、公安、水务、住建、工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草、电力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水资源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务局,由水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意见》要求,及时协调解决水资源管理中有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明确落实责任。各镇和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考核到人、奖惩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具体任务开展日常工作,保证水权管理工作任务如期实现。各镇和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主动参与到水权管理工作中来,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广泛深入宣传。各镇、部门单位要将宣传工作与水权落实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调动用水户支持、参与水权管理工作的积极性。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材料、书写标语、悬挂横幅、媒体报道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水权管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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