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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2232201532231X3/2023-146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东湖镇 组配分类: 扶贫脱贫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3-12-19
成文日期: 2023-12-19 有效性: 有效
教育资助政策解读——“雨露计划”
发布日期: 2023-12-19 09:51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工作全面推进,引导已脱贫家庭(监测对象)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商州区依据中省市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工作精神,结合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实施了“雨露计划”。

一、什么是“雨露计划”

“雨露计划”是以提高脱贫对象(监测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为核心,以提高素质、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为宗旨,以财政衔接资金扶持为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资助、引导已脱贫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各类技能培训,培养脱贫村产业发展带头人等途径,扶持和帮助已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增加就业发展机会和提高劳动收入的专项帮扶措施。“雨露计划”是直接面向已脱贫对象(监测对象)“直补到户、作用到人”的专项帮扶措施。

二、扶持对象

全区考入中职、高职、技工院校的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子女

三、扶持条件

农村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已脱贫家庭监测对象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注:未取得有效学籍、休学、参军保留学籍,非全日制在校生、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生、初中生、高中生不享受“雨露计划”补助)

四、补助方式。凡符合条件的已脱贫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可申请“雨露计划”补助。“雨露计划”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惠农“一折通”直接发放到已脱贫家庭。

五、补助标准。“雨露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500元。

六、发放方式。每学年分秋季、春季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

七、申报时间。春季学期在每年3月1日—3月31日期间申报;秋季学期在每年9月1日—9月30日期间申报。逾期未申报或者未提交资料、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申报资料清单(一式三份,镇、村各留一份,报区级一份)

(一)新入学学生:

1.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学籍证明原件(入学后在学校开具证明);

3.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复印件;

4.户主身份证、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5.惠农“一卡通”首页复印件、“一卡通”开户人身份证复印件、农户编码(此三项必须与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兑付系统内的信息一致,三年内如更换“一卡通”,及时报村镇及区乡村振兴局变更信息);

6.脱贫户、监测对象证明(镇(街道)系统查询截图)

7.“雨露计划”资助申请表。

(二)以前年度入学目前尚在校就读学生

1.在校证明或上学年成绩单;

2.一折通复印件;

3.“雨露计划”资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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