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0621MB1647439T/2022-1034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组配分类: | 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2-12-14 | |
成文日期: | 2022-12-14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企业:
根据《民勤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民勤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以旧换新”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农发〔2022〕192号)文件要求,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充分调动企业的回收利用废旧农膜的积极性,加快白色污染治理步伐,建设美丽乡村,争创文明城市,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带动、网点回收、群众参与”的工作思路,确定我县项目实施企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筛选企业的目的
通过公开筛选企业,加快我县项目建设进度,彻底治理白色污染,全县废旧农膜能够按时回收加工利用、循环发展,确保2022年度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4%以上,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我县农业绿色健康发展。
二、公开筛选企业的条件
1.必须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含有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内容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必须具有一定回收加工生产能力和足额一次性缴纳10万元押金。
3.具有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民勤县分局的环境评估批复报告。
4.企业的回收场地在500平方米以上附企业土地使用证明或土地租赁合同。
5.有拉运车辆、装载机,员工在5人以上且附花名册。
6.从事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在3年以上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7.2021年废旧农膜回收、加工、销售情况(提供相关证明)。
8.公司场景、加工设备、生产等影像资料及相关资质荣誉。
9.回收2022年度包片区域废旧农膜承诺。
10.参加2021年度示范县建设项目“以旧换新”的企业优先列入筛选范围。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11月11日;
2.报名地点:民勤县农业农村局西楼503室
联系人:徐吉伟 联系电话:0935-5815897
四、具体要求
1.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资料、照片、证明等,并足额缴纳押金。
2.逾期不报名、不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核通过。
3.材料上交齐全审核通过后由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单位组织人员根据条件进行量化评比,按分数高低依次排列确定企业,企业数量原则上控制在9家以内。
4.所提供的资料待审核后统一装订成册,一式2份,农业农村局报1份,本企业留1份,装订成册可以是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
民勤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7日